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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第十章

1971年9月初, 里水县, 里水中学

里水县中学,又称里水中学。

里水中学占地面积真心不大,却极有历史, 是解放前就存在的中学。

里水中学只有三栋大小不一、新旧不同的教学楼, 最大最新的教学楼是初中部,是两层五间;最小最破旧的教学楼是高中部, 是两层三间。

中间还有一栋是综合性的多功能的楼房,第一层是热水房与小食堂;第二层是办公室、会议室等;三层是图书馆、阅览室等, 目前是禁止通行的,上锁的。

剩下的就只有两个小厕所,以及被开垦成红薯地的小操场。

没有宿舍, 包括老师与学生都没有。

里水中学位于县中心,与国营饭店、国营书店、县政府、县电影院、县供销社、里水小学等地很近很近。

里水县的居民住房都聚拢在县中心位置, 外围分布着几个新中国成立之后开办起来的厂区——

东边有家大型矿厂与家属区以及矿区小学, 南边有个大型的农场与家属区以及场区小学,西边有家小型的棉纺厂与家属区以及棉区小学, 北方有家小型的肉联厂, 一个目前已空置的自由市场区。

里水县瞧着不大,只有一条主街, 几条横七竖八的小巷子,却是一个中级县,县革委会下头有十来个公社,那十来个公社下头有百来个生产队。

农民的儿女、工人的儿女、县城居民的儿女集中在里水中学, 却只有六个初一班级,四个初二班级,两个高一班级,一个高二班级。

学校如此安排,是根据学源人数与教室来安排的。

为了培养知识青年,学校最大限度的容纳新生,学校从五六百个考生中录取了三百多位初一新生。

可,从初一开始,有一部分学生,念了半年或是一年就不来念了,大部分是农村生源,觉得学费又贵,路途又远,还没学到什么能用的,还不如早早下地干活挣工分来得实在。

还有部分是厂里的子弟,厂里招临时工时或是父辈让小辈替了自己的班时,还有一些县城居民,有机会去部队当兵,有的热血学生争取去兵团,去云南或是新疆下乡当知青。

里水的初中部升高中部。

说是要参加中考。

其实已经只是形式了,高中是参加中考,就可以考上的啦,想念就可以念的啦。

愿意念书和能接着念书的初中毕业生根本不多,原因很多,比较关键一点是招工的标准是初中学,还有高中的学费半年八块,两年高中下来,便是三十二块。

莫家村只有三个要去县城念初中的,莫兰兰是一个,莫大宝算一个,剩下的一个就是莫晓红,她是用了一个男同学的成绩,给了十块钱,可气的是莫晓红她自己的成绩也考上了。

那个男同学还是没能去念,他说用一块钱去考一考,知道知道自己的成绩就行,人家有了更好的去处,不知道哪里找的关系,暑假就当兵去了。

莫家村三个初一生,却不分在同一个班级。

其实是校长怕人多势众的初一学生搞起事来,影响太大,就把所有的熟悉的学生打散打开来,校长为什么要设六个班级呢,就是为了方便打散学生。

这样一来,农村来的,一定是最安静的,没有一个生产队能一下子考上六个来,如果超过六个,那就将男女分到一个班,这个年龄的男女学生一般是凑不到一块去。

因此,莫兰兰第一年的中学生涯极为安静。

楼上的初二生有时候上课上到一半,造|反|派与当|权|派会对立起来,老师什么也不说,缩到了一边,低头听着。

莫晓云是骑着自行车上学的,而莫兰兰与莫大宝是跑步上学的。

可笑的事初中没有新课本,用着前几年的旧书,将几篇不能学的课文或是粘住,或是直接撕掉。

语文老师在上课前,总有半节课是在念报纸或是红宝书。

每个学生都要去国营书店买一本红宝书。

农村学生与县城学生瞧着就极为不同,别人就不说了,就说莫兰兰与后桌的男生——汪东升吧。

东升,旭日东升,指早上太阳从东方升起,形容朝气蓬勃的景象。

东升家中有个十岁的妹妹——汪冉冉,冉冉,冉冉升起。

汪家是矿厂里条件极好的人家,从来没有缺衣少食过。

汪爸爸是军人转业的矿长,目前一个月工资一百三十几块,而汪妈妈则是矿厂卫生所的一名医生,月工资七十几块,家里头就他们兄妹俩,细算下来,人均收入五十几块。

汪东升在开学第一天,上半身穿着目前极为走俏的‘的确良’短袖白衬衫,下|半身是一件军绿色的裤子,脚上是一双军用凉鞋。

第二天,就换了一个行头,上半身是蓝白相间的短袖海魂衫,下|半身是一件深蓝色的裤子。

而,莫兰兰呢?

两条白色土布手工制成的短袖连衣裙,脚上是走起路吧嗒吧嗒响的木拖鞋,整个夏天交换着穿,一模一样,不太重视她的人是发现不了她其实有两件。

莫从军便没有发现,古盼娣倒是发现了,偷偷过来问她,哪里来的布?还在长身子呢,做两条正正好的干嘛,明年又得重新做新的。

“给香香穿啊,妈。”莫兰兰不解地看着她。

古盼娣听后,就是一噎,没好气的道:“身上还有多少钱,都给我,小孩子家家的,留什么钱呢?”

“没有,我哪有什么钱啊?我不光给自己做了两件,弟弟妹妹们都有两件,还给你与爸爸两块布。”莫兰兰面不改色的道。该归家里的,就给家里,多余的,还是放在自己身上比较放心。

“换那么多粗布干嘛?”古盼娣没好气的瞪眼。

“用小兔子换的啊,那么多小兔子,家里顾不过来。”莫兰兰眨眨眼道。如果不是活在这一大家子里头,她早就穿上舒适的棉布,哪会天天穿粗糙的土布。之前在黑市换到了一些布票,只买了两件白色的女士棉背心,当时就在灵气空间内动手改制成了两套小背心与小裤衩。

没胸没臀,都得保护起来。

别人有没有关注她换不换衣服,莫兰兰不知道,可汪东升是很关注的,不光光是偷偷的在莫兰兰的后背做了记号,还会故意拉莫兰兰那又黑又亮的长辫子,问:“莫同学,大夏天的,你这件裙子已经穿了一个星期了吧,太不讲卫生了吧。”

“要你管啊。”莫兰兰将自己的长辫子一扯,一收,挂到了前胸。

“不管不行啊,就在我的眼前,天天见着呢。”汪东升小声嘟囔了句。还好不臭,不但不臭,还很香呢,不然他才不会去拉扯女生的辫子呢。

莫兰兰没去理他,心情正不大舒畅呢。

这个初中上的挺不容易,家里头父母亲不支持,从村子到县城的路途又极为遥远,每天得穿上草鞋跑上一个多小时才到里水中学,汗流浃背的,得先去女厕所擦擦洗洗,莫兰兰是在蹲坑上将身上的粗布连衣裙连同小背心小裤衩都换上另一套,不然还不臭死。

莫大宝就说过县城的同学都不大靠近他,经过莫兰兰的提醒才知道是嫌弃自己身上的汗臭呢,只得带套衣裳换洗。

中午只能去小食堂要开水,将蔬菜泡个半熟,与配着红薯当午饭。

这苦日子没过多久,还没有到十月份,莫兰兰与莫大宝俩人一起搬到小姑家住了,大伯是个能人,小姑家不是没空的房间吗?大伯去小姑转了一圈,特制了一张三层的架子床放在小姑家的灶房内,将常用的杂物放在第一层,第二层空出来让莫兰兰睡觉,第三层放着一些不大常用的杂物。

而,莫大宝睡哪里啊?

大伯打了四个一米‘长’乘半米‘宽’乘半米‘高’的木头箱子,即可放置莫大宝的衣物被褥,私人物品,又可在夜间叠成一米乘两米的小床睡觉,白日里就叠加在一旁,也不会太碍事。

小姑之所以热情邀请让莫兰兰与莫大宝过来借住,不外乎两点:

第一点,小姑家的鸡蛋不够吃,在暑假里三叔有个很铁很铁的哥们从西北军区调到了县城工作,那哥们有点背景,连带着三叔的生意也做大起来了,那点鸡蛋自然不必送到小姑这里找熟人消化。之前,小姑总是能以成本价留十来个,加上每个月城里每一人五个供给,她与小姑父一共十个,可以放着吃一个月。现在,她怀孕了,特别想吃,只能让莫兰兰帮着带。带着带着,有一回兰兰过来时,帮她炒了一回蔬菜,她就喜欢上了,为了能吃上兰兰做的饭菜,那就搬过来住吧。再过半年,她就要生孩子做月子,身边有两个亲人,都比较放心,是吧。

第二点,是小姑父三班倒的,小姑常常一个人睡在家里,特别是怀孕之后,有点怕怕的。

这一点嘛,怎么说呢。

小姑父住三间正房,那东、西两边都有人住着的,只是住的人不对,不是没了老伴的臭老头,就是一家三代九口人挤两间房,那日子过得别提多不容易了,因此,小姑挺不待见这两边的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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