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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7章 小蝴蝶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这首儿歌是村中学童们都会唱的。

对于小孩子来说,你给他讲什么大道理,远没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来的有意义。

老族长每当听到这首童谣儿歌,就捋着胡子频频点头,开心的嘴都合不上。

这首童谣可是出自生哥儿之口,就连夫子方克勤都夸赞连连。

郑长生无意之间随口唱出来的这首后世儿歌,可以说开辟了对幼儿学童劝学的一个先河。

虽然四六不成句,对仗也不工整,但是很押韵,而且朗朗上口易学好记。

这可是把方克勤惊讶坏了,劝学诗古之以来,名士大儒所作甚多。

流传至今最为广泛的有颜真卿的七言律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这首诗前两句通过对学习环境的的描写,来表达年少读书应该勤奋;

后两句劝勉青少年要珍惜少壮年华,勤奋学习,要有所作为。

还有宋真宗赵恒的:“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五经秦香窗前读。”

这可以说红果果的讲述了读书的各种好处,用以激发学子勤奋向学。

但是这些对于青少年或许有激励之作用,但是对于幼稚孩童来说就未必了。

还不如郑长生的这首童谣来的直接,虽然没什么华丽的语言,也没有什么骊四骈六的对偶,可是却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激发、鞭策孩童向学。

这就是一首简单的童谣儿歌,郑长生的本意可没那么高深。

但是经过夫子方克勤的分析和升华,把这首童谣上升到了劝学的高度,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村中的徭役工程一如既往的开工,黄土铺设其上,几百斤重的石夯,在五六个虬状有力的汉子手中,如同玩偶一般轻松写意,高高的抛起,又重重的砸下。

豁牙子郑老六用他那漏风的嘴戏谑的喊着号子:“都说孩他姨的腿白呀!”

其他抬夯的汉子们齐声的:“夯嘿!”

“过两天她就来呀!”

“夯嘿!”

“心里起了火呀!”

“夯嘿!”

“忍不住下手摸呀!”

“夯嘿!”

“她给了我一脚呀!”

“夯嘿!”

粗鄙的乡村汉子用戏谑自污的方式,为繁重的活计添加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尽管此刻是严冬时节,可是郑家村的人们热情高涨的干着手里的活,有的都脱下了棉袄,只穿一身单薄的麻衣。

寒冷是挡不住热情、激情的。

这是多少年来都没有的事,现在生活好多了,就算是贫困之家,现在也能填饱肚子了,况且服徭役就在自己家门口,这好事上哪里找去。

之前都是一帮穷苦哈哈,裹腹都难,脸上是整天的愁眉苦脸的。

可是现在,大家脸上都见了笑模样了。

笑,人们这一抒发内心感情的方式,有多久没有见到了,郑家村的人心里自然有数。

日子越过越好,谁还能阻挡开心的笑颜?

糕点、面偶、野菊村中的人跟着生哥儿家,着实是赚了不少钱。

仓里有了粮,心就不慌;腰里有了钱,那胆气就状。

谁还没个吃肉的时候啊,郑家村的人走亲访友的当口都敢吹嘘一番了。

这一切都是郑长生这只小蝴蝶,不经意间煽动小翅膀带来的改变。

下了学堂的郑长生和一帮小伙伴,飞也似的赶赴工地伙房。

他们在比赛,看谁先跑到地方,这也算是他一个耍子的方式吧。

家大人都在赶工修路,无人给孩子做饭,过几天县太爷要来视察呢。

所以孩子们也跟着吃生哥儿家提供的大锅饭。

香喷喷的肉片子,还有蛋花汤喝,想想都流口水呢。

郑长生迈着小短腿,跑的飞快,每次都是他第一个先到。

把书包往小七手里一扔,每到这个时候,小七的母性就泛滥。

拿来热毛巾板,给少爷擦洗干净小手和小脸,在端来蛋花汤伺候少爷用餐。

郑长生自己吃饭都不行,必须得是小七亲手喂才行。

不然小七就不高兴,伺候少爷吃饭这是她的专利,谁都别想剥夺。

郑长生都感觉这日子过的有点**了,有手有脚的要别人伺候,这是极为不习惯的。

可是架不住小七甩脸子,她还哭。

额,这让他有点扛不住,他最大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女人掉眼泪。

好吧,那就过一过有钱人家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吧。

这碗蛋花汤是小七精心准备的,飘着满满的一碗蛋花,滴了几滴胡麻油,还撒了点碎蒜苗。

卖相很好,入口的味道也很到位,可以说色香味俱全。

少爷是个嘴刁的,尽管不挑食,但是却要求一定要品相好,味道好。

所以小七很忠实的履行郑长生关于美食的要求。

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蛋花汤下肚,郑长生脑门冒汗了。

小七把准备好的肉骨头捞了出来,把肉用小刀切下来,方进盘子里,然后蘸了调好的酱汁送进少爷小嘴里。

看着少爷吧嗒吧嗒吃的香甜,她是极开心的。

任谁羡慕也没有用,你们这些人吃的喝的都是俺们家夫人花钱买来的。

给少爷留点好吃的咋滴?你们还敢说三道四的?还反了你们了。

等伺候完少爷用餐,小七就坐在灶台前捡没有剔干净的肉骨头啃了起来。

小七啃肉骨头的功夫,郑长生都有点羡慕,这丫头的牙口真是好,她能啃的干干净净。

她甚至都能把腿棒骨给咬开吃里面的骨髓,郑长生试验过,可是差点没把门牙给累掉也没咬开。

关于吃骨髓小七颇为自豪,喀嚓一声咬开,然后在少爷羡慕的注视下,开始吸允。

少爷很担心她的牙齿会有一天坏掉,但是她不以为意的说,她当年可是跟野狗抢过骨头的,牙齿比狗的都厉害。

可是当有一天她捂着肿胀、疼痛不已的腮帮子的时候,看到少爷竟然用一根中空的芦苇吸食骨髓,她傻眼了,原来还能这样吃骨髓。

早知道就不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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