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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人物

青魔手又已扬起——

阿飞望着屋顶,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说话了。

林仙儿柔声道:“你在想什么?”

阿飞道:“你说他路上绝不会有危险?”

林仙儿笑道:“绝不会,有心眉大师和田七保护他,谁敢碰他一根手指?”

她轻抚着阿飞的头发,道:“你要相信我,就放心睡吧,我就在这里,绝不会走的。”

阿飞凝注着她,她眼波是那么温柔,那么真挚。

阿飞的眼帘终于缓缓合起。

伊哭瞪着李寻欢,狞笑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李寻欢望着他青光闪闪的青魔手,缓缓道:“只有一句话。”

伊哭道:“什么话?你说!”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你何必来送死?”

他的手忽然挥出!

刀光一闪,伊哭已凌空侧翻了出去。

雪地上已多了串鲜血!

再看伊哭的身影已远在数丈外,嘶声道:“李寻欢,你记着,我……”

说到这里,他声音突然停顿。

寒风如刀,天地肃杀雪地上变得死一般静寂。

然后突有一阵掌声响起,田七自车厢后钻了出来,拍手笑道:“好,好,好!小李飞刀,果然刀无虚发,名不虚传。”

李寻欢默然半晌,淡淡道:“你若肯将我的穴道全解开,他就跑不了。”

田七笑道:“我若将你的穴道全都解开,你就要跑了。”

他拍了拍李寻欢的肩,又笑道:“你只有一双手能动,一柄刀可发,却还是能令伊哭负伤而逃,像你这种人,我对你怎能不特别小心,分外留意?”

……

这文章,是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内容,简短的话语,顷刻间就可以知道小李飞刀的传奇了!

当然,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小说中,阿飞这个角色了?

曾经李旭升也看过一个话题,就是辩论这部小说中,到底阿飞是主角还是李寻欢?

江湖险恶,兄弟情义,处处都是虚情假意的武林中人,武侠的世界又何尝不是现实世界的缩影。

令人神往、热血澎湃的兵器排行榜。

看第一遍你会欣赏小李飞刀的例无虚发,跟着沉浸于李寻欢对林诗音的专情,多看几遍,李渐渐变得不那么可爱,似乎成了最假的人,沉浸于痛苦的他,同时还把痛苦带给了周围的人,他还那么清高自负,相比之下,你会开始喜欢阿飞这个角色。

当然,也不能说人家就不是主角了,可惜,性格造就一切?或许这也是人家古大侠的立意。

【边远的塞外,冬天飘着鹅毛大雪,天渐渐黑了,路上行人赶得很急,急着寻找一个歇脚休息的客栈。春风客栈今天就迎来了很多客人,在这条路上行走,每个人都有段不寻常的故事,店的一角,一位白衣的中年男子,他喝酒不快,周围人在他眼里跟没有一样,他低着头专注地用一把小刀在桃木上,刻着一位女人的雕像,他自己也数不清这是第几个了,因为前面刻好都被他毁掉了,她是完美的,但无论他刻得如何完美,也无法取代她在心中的形象。他在借酒浇愁,他身旁是一位身形高大的铁汉在照顾他,那汉子像一座铁塔站在他身旁,他让他也坐下,汉子还是站在那,他说:“主人,你喝醉了,我背你回去。”他淡淡地笑了笑,说:“你又何曾见到过我喝醉呢?我们要等的朋友快来了。”

过了不久,呼的一声,旅店的门被打开了,一位少年站在门口,他走了进来,他的眼睛很纯净,脸也很俊俏,有些黝黑,从小就生活在冰天雪地,他像一头孤独、高傲的白狼在雪地里追捕和狩猎,他穿着兽皮,腰间插着一把剑,剑竖插在左手边,没有剑鞘,第一眼看上去那把剑粗陋、简单,但剑发出的光芒和冷酷的寒气,让人既羡慕又恐惧,剑那种竖插的方式是为了使它的主人随时感到它的存在,随时拔出它猎取猎物和自我保护。

剑的主人进了店,他眼里只有那白衣的中年男子和他身边的铁汉,其他人在他的眼里跟死人没有两样,有人活着,他却死了。他走到白衣男子的桌子,坐下,那中年男子抬了抬头说:“你来了?”,他回道:“来了”。

他已经和他是朋友了,他的事以后就会也是他的事,他明白他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明白自己将不再是孤独的了,他今天很高兴,他好久没有这么高兴了,他们喝酒。】

——阿飞与李寻欢的第一次见面。

朋友之间的情义么?

还是两个孤独的人走到一起?

阿飞出道了,李寻欢是他唯一的朋友,他用他的快剑解救李寻欢,他的剑并不是最快的,他的剑很准,很直接,出招时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他的剑是致命的。

他的眼像狼的眼睛,看透人间的一切世俗,他的剑就是他用来挑战世俗和保护自己和朋友的武器,现实中的恶俗就是那些中原武林那些赵正义和龙啸云之流,一群乌合之众,就像一群贪得无厌的豺狗们,总是勾结在一起抱成团,他们没有本事、没有胆量,总是拉扯起正义和传统的大旗,背地里将无耻进行到底,维护他们各自的利益。

阿飞唯一喜欢的女人,就是令全武林着迷的林仙儿,上半身是仙女、下本身是蛇蝎的女人,因她,阿飞的剑曾经钝过。

她的童年一定也很悲惨,她的最后结局是全书最可怜的角色,,甚至比起一直受李寻欢的纠缠而困惑之林诗音还要不幸。

阿飞是全书中最可爱、最真实的人物,敢恨敢爱,勇敢,反正有些时候,比起一生都生活在自己挖的井又在那里无病呻吟的李寻欢潇洒多了。

当初以为,书中的主角是李寻欢,但按照他的理解,其实这里面也可以说是双主角。

就像天龙八部的三主角一样。

李寻欢这个人物,在全书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从一开始就出场的,他更像是一根主线,贯穿全书的线,推动着剧情的发展。

而真正的主角则需要他的提携和串联,那个人就是阿飞。

作为主角,金大师总是喜欢让他很久才出场,这也未必是手段多么高明,只是中国传统文学都喜欢铺陈造势。

不光《天龙八部》,代表作像《雪山飞狐》、《笑傲江湖》的主角都是很晚才出场。

但久久不出场不免显得不够大气,只要能给主角一个精彩的亮相,这个目的基本就可以达到了。

就像楚留香,古大侠也并未让他立刻亮相,而是通过一张纸笺“闻君有白玉美人……”

以及另外几个小配角的对话,勾勒出盗中元帅的风流形象。

还有陆小凤,古大侠的手法更加潇洒飘逸,先是介绍几个人物,随后两个大汉——一个刀疤,一个紫面,两人不停地找一个人,龙祥客栈——他走了,留下个赤身女人;迎春阁——据说他被四个人灌醉了,结果两个大汉被小女童告知“去找老板娘”;直到两个大汉找到了朱停,陆小凤才在另一个画面中出场了——而他的出场,也别具一格——他的胸上放着满满一杯酒,眼睛闭着,吸口气,杯子就被吸到嘴边,酒便到了肚子里。

当然,这只是一个论据,李旭升也是以前在网上看到的。

最主要的一点,可能原因在于古大侠本意是想要通过阿飞写一个年轻人的成长,写他的心路历程,从对人的冷漠,到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从对爱情的无知懵懂,到懂得何为真情;从意志消沉,到重新振作……

而李寻欢则是这位年轻人的人生导师,他更多的是开启上帝模式般的悲天悯人,负责为年轻人指明道路,送上关爱——这也正是古大侠写小说意图达到的目的——让人多一些快乐,为世界多奉上一些爱。

如果说李寻欢是主角,那说明那个无所不能的“神”,那个既有的德隆望重的人生导师才是世界的主角;而如果说阿飞是主角,那说明那个青涩的少年人,那个常常犯错,常常需要人的帮助,知错能改的年轻人才是世界的主角。

古大侠大概在后者身上存有更多良苦用心。

多情剑客无情剑,或许说的应该是一个青年人的成长和蜕变——阿飞从冰冷的快剑,到多情的剑客,再到剑变得凝滞,再到重回当年,走了这么一圈,武功虽没长进多少,但内心却更加坚强。

……

……

阿飞与李旭升,注定是相辅相成的。

当然,此刻,李旭升在更新最新章后,就看到了不少评论了?

还别说,他这星网号上关注度越来越高,而且从十天前的文艺汇演后,数量又剧增了。

还好他的心脏顶得住,但是看到那已经近亿的的数量,每次进来都不忘看一眼。

实在是太意外了!

虽然星网号称全民即时论坛,用户群也是极其庞大,但这里面入驻的明星也是多如牛毛。

在这些明星的分流下,他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聚集这么多网友的关注数,已经不足以用黑马来形容了!

……

……

所以他才更新今天的内容,就已经有很多评论在刷屏了。

“奇迹啊!我的老天。居然这个时间段更新了?”

“快捏一下我,这是不是假的?”

“哈哈,高兴????……”

“已经习惯了晚上更新的我,现在一看,有点不适应了!23333/……”

““其实我还是好奇,都更新这么多了,要按照平常,这会儿大大的这部作品是不是该出版了?[疑惑/]我还等着快点看全本呢?””

“我去,楼上的没说我都差点忘了?”

“是啊,反正也不用几个钱,可以快速看完,这个感觉真棒????……[大笑/]”

……

而在网友评论的同时,许幽熏也开始有了动作了?

她显然也是看到了网友的评论,不禁好奇的看向李旭升,问道:“对哦,怎么没出版书籍呢?”

“难道是幽梦她不看好?”

“那倒不是!”

不过李旭升摇了摇头,道:“说实话,这书才刚看第二天,幽梦就来信息说这个事了,不过最后被我拒绝了!”

“诶,为啥?”

“有钱任性!”

“切!”

许幽熏一脸不信。不过也没有追问到底。

李旭升只是笑笑。

倒不是他不想出版,可惜,实在是没有太多时间。

元旦过后,他不禁要更新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书,还有新书也开始在零点中文哪里上传了!

毕竟之前说好的一号上传新书的。

……

这会儿,李旭升也还在看着评论。

“其实,我还是想不明白,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喜欢看这样的小说?”

“哇,楼上说出来我的心声,尼玛,传说中绿帽,送女的情节都有,这写作的人的心到底是多强大啊,才能这么写出来?”

“同,不喜欢!”

“呃,楼上几个是哪一年的?”

“oo……”

“10……”

“(⊙o⊙)………”

“果然,小盆友们还是回去玩游戏吧!看什么小说?”

“呵呵,其他人喜不喜欢我不知道,不过本人也是看了多年的武侠小说的,如果不是这些年没什么新意了,或许还会看下去,而现在李大大的这些武侠小说作品出现了,不得不说,它的独特风格确实吸引了我。”

“没错,看书多年,什么事没看过?只要自己喜欢就行。”

“有时“时间”仿佛过得很慢,但等它真过去时,你才会发现它快得令你吃惊。

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要活着,没有人有权自己去送死!

天下若还有件事比“不喝酒”更难受,那就是“和讨厌的人在一起喝酒”。这一字一句,无不在透露着书中的内涵。”

“看得懂的人自然说好,所以大家也不必太理会他人的看法,我们自己喜欢就行。”

……

……

喜不喜欢这个词,李旭升也知道,人无完人。

反正还有这么多人支持他,那就足以让他把这个故事给写出来。

也就在这时,他的电话再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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