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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5章 我的女友被人卖了

马丁李少林两口子搞掂后,还有万山红。

万山红有点“缺心眼”,不提前通个气,开会时她当众发难都有可能。

我直接去到店里,万山红果然在那儿。陈国忠一家也在。还有个年轻姑娘。

“老板,老板!”杨凤莲凑到跟前,递来一只纸袋包着的热腾腾的驴肉火烧,说:“尝尝我们家老头子的手艺!”

尽管在马丁那儿吃得很饱了,我还是忍不住接过来,“嗯,好吃,真好吃!”我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连声赞叹。

陈国忠站在开放式的操作间里,脸上笑开了花:“老板,你抬举了!”

我说:“陈师傅,光我抬举还不行,得客人抬举!”

陈国忠连连点头:“那是,那是!”

个年轻姑娘目不转睛看着我。

“你们是新来的吧?”我和她们打招呼。

“新来的服务员。”万山红说。

个姑娘长相差不多,算不上漂亮,略略有些富态,看上去胃口很好、与世无争、日子过得很幸福的样子。

我对这个姑娘的长相很满意,她们符合我对服务员的要求:不需要漂亮,但脾气要好,样子看上去让人有胃口。

不漂亮放在第一位,原因有这么几点:

首先,太漂亮会给女性客人压迫感。

其次,客人是来吃饭的,不是来看选美的,服务员太漂亮反而转移了客人对美食的注意力。

再者,漂亮姑娘心气高,屈尊当服务员一定是暂时没办法,缓过劲必定要走;服务员太漂亮,客人里的好色分子也会腐蚀拉拢,到头来还是一个走。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一个姑娘,头一天还在老老实实端盘子,第二天再去就见不着了,一打听,原来是被来吃饭的客人看上了,包起来了――客人一个月给万,只需要一个月陪几次,剩下的时间就是逛街、打麻将。这样的诱惑面前,谁还有心思端盘子?

更可怕的是,事情远远不止包起来这么简单。

不要问我怎么懂恁多,我的初恋故事会告诉你一切。说初恋有点夸张,但这的确是我第一次大胆追求一个女孩子,姑且算初恋吧。

当年,我在老厂站稳脚跟后,工资蹭蹭蹭往上涨,很快,一个月就拿到7、8千了。

那时年轻,单身,父母有一份退休工资,不需要我担太多心,何况家里还有俩姐姐。

一个年轻人,二十啷当岁,每月拿7、8千的工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

找对象呀!饱暖思淫嘛!

当时厂里包吃包住,伙食还不错,但我有钱,不像李少林,偶尔在外面改善一次伙食,我是经常在外面改善伙食。

常去的一家小店,有一个端盘子的姑娘,长得很漂亮,貌若天仙。不过在我看来,她还是不够实惠。那时,我沉浸在对万山红的思念中,喜欢有肉的姑娘。那个天仙般的服务员美则美矣,却有些瘦。好在年轻人找对象,一半是为别人找――考虑别人的感受,在别人面前显摆,一半才是为自己找。所以对她这个小小的瑕疵,我也就没放在心上。

仗着财大气粗,我经常“调戏”这个姑娘,第一次过程是这样的:

“喂,过来!”我使劲冲她摆手。

“啥事嘛?”她老老实实来到跟前,以为我在菜里发现了苍蝇,或是在饭里发现了蟑螂。

“你有男朋友吗?”有7、8千的月薪撑腰,我胆子大极了。

“没有!”她嗓门不大,回答得倒干净利落。

“我也没有女朋友。”我盯着她,大声说。

“跟我有什么关系嘛?”她小声说。并没有骂一句“流氓”、然后转身走掉。这让我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你觉得咱俩有希望吗?”由于荷尔蒙的作用,那时的我脸皮厚极了。

她从上到下扫了我一眼,没有吭声。

我穿着工衣,我是个打工仔。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打工仔和打工仔也有区别,有的打工仔每月挣7、8百,有的打工仔每月挣7、8千,我属于后者。我需要把这个区别告诉她。

我的工资对得起她的长相,我比别的打工仔更有权力在每一个夜里把她折腾得哇哇乱叫。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当时,我把工资条拿出来,一下拍在桌上,说:“你自己看!”

工资条是电脑打出来的,不是胡乱拿笔手写的,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威性。

她胆子也不小,当真拿起来看。看完,再看我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我以为这样就算和她确定了恋爱关系,从此收敛了许多――再不盯着别的女孩子看个没完了,也不给她们留自己的BB机号了,更不会告诉她们自己的工资了。总之,规矩得和所有热恋中的年轻男子差不多。

我几乎每天都去那家小店报到,有时候就算不吃饭,也去店里坐一会儿。店老板对我客气极了,因为我已经成了他最重要的客人,没有之一。那女孩话不多,我每次去,她总是用会说话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我。

这样过去了一个多月,直到有一天,我觉得需要表白了。

我打算表白过后,就把那姑娘领到住处,当晚就让她大呼小叫。

由于有性学大师程旭东在大学时的启蒙,我根据那姑娘的神态,走路的样子,还有其它种种,得出结论,她还没有经过人事。

这个结论让我惊喜,我一遍又一遍想象她疼痛的样子,想象她说“轻点,你轻点”。我甚至纠结,在她说“轻点,你轻点”的时候,我的动作是该轻一点,还是该更激烈一点。

我连她的出路都想好了,她如果愿意继续当服务员,我不拦着,她如果不愿意当服务员,那就不当了,就在家服务我一个人好了,我的工资养得起她。

那一天是星期天,我特地换了身新衣服。赶到小店,却没看到那姑娘。只老板一个人闷闷地坐在角落。我心里一沉,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去哪儿了?”我大声问。似乎店老板是个人贩子,把那姑娘贩到山里,给娶不上媳妇的农民伯伯当媳妇了。

“她拿青春赌明天。”沉默半晌,店老板嘴里蹦出这么一句。

一个身兼掂勺师傅的粗鄙的小店老板,张口就是小资文艺腔,听起来有点让人不敢相信。其实不奇怪,小店成天放“潇洒走一回”,老板不会吟来也会吟。

“她到底去哪儿了?”我当时就懵了,半晌又问。激动得差点揪住店老板的衣领子。

“跟人走了。”店老板无力地说。

我根本不信。

工资比我高的打工仔有,但工资比我高的、像我这么年轻的、未婚的、有本科学历的、前途无量的打工仔根本没有,至少在小店方圆5百米内没有。她不可能跟人走,她只会跟我走!

“她真的跟人走了。”店老板都要哭出来了。断续讲了事情原委。

几天前,有个开宝马的男人路过小店,下来问路,当时只有她一个人在店里,老板买菜去了。开宝马的男人一眼看中了她,当场开价每月1万,要包了她。她红着脸拒绝了。男人笑笑,留下一张名片走了。

昨天,男人再次开着宝马来到店里,直接把她接走了。

店老板拦住她,说:“你也得等我招到人再走,这样走了我怎么办?”

姑娘指指外面坐在宝马上的男人,说:“我等不及了,他每个月给我万。”

就这样,我的女友跟人跑了。

店老板比我还难过,因为他知道,我的女友跟人跑了,我再也不会到他这个店里吃饭了,他不可能再碰到像我这么大手笔的客人了――每次点三个菜,要两瓶啤酒,而且三天两头来,这样的客人真心不好找。

事情并没有完。如果事情就此完结,那也太平庸,我甚至都不该把这件事写出来。

但当时,我以为事情完结了,加上厂子很快从那一带搬走,这件事情就被我忘掉了。

大约半年后,在浏览报纸的时候,我看到一则新闻,大意是,有一个犯罪团伙,开着豪车,专门到工厂区拐卖女孩子,得手后就把女孩子卖给鸡头。而花了大钱的鸡头为了尽快回本,强迫那些女孩子一天到晚接客,最多的一天接客十几次。对于不从者,打骂,饿饭,烟头烫,甚至割乳,都是家常便饭。

我想到了我的女友。她被人包了,还是被人卖了?

我觉得是后者。

不然的话,报纸上的那则新闻为什么会被我看到?

不就是提示我,她被人卖了嘛!

初恋告诉我,餐馆服务员,最好不要招漂亮姑娘。

作为服务员,不能太漂亮是第一条,要有好脾气是第二条。

服务员是个受气的职业,没有好脾气对客人、对餐馆都是灾难。

有些客人,因为花了钱,他觉得自己是大爷,是上帝,他会有无理要求,他会找茬挑毛病,作为服务员,这时候你脾气要好,不能同他讲道理,更不能同他对着干。一句话,你要灭火,不能火上浇油。

第三条,长相要富态。

服务员可以不漂亮,但要顺眼,要富态,要喜庆,这样的外表会让客人的胃口好一些,而不是相反。

这三条标准是我特意交待万山红的,她忠实贯彻了我的要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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