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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回到家乡

“呜--”随着一阵刺耳的鸣笛声,火车呼啸着一头钻进了隧道。夜已深,借助车内的灯光,两个女孩打量着对面那个奇怪的男孩,不时窃窃私语。

男孩好像睡着了,紧闭着双目。伴随着沉重均匀的呼吸,白色t恤衫下面隐约的胸大肌上下起伏。男孩好像没有同伴,孤身一人,上车后便一声不吭安静坐在座位上。实际上女孩从他刚上车就被这个男孩吸引了,男孩身形挺拔、脸庞瘦削、五官立体、皮肤黝黑,如果不是一头飘逸的长发,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一尊活动兵马俑或者是一名身着便衣的军人。

男孩从上车伊始就神情落寞、满眼忧郁,时而失神望着窗外,时而闭目养神,似乎回忆着往事。两个女孩应该是大学生,也许是从学校返回故乡,也许是趁着暑期去道教胜地旅行,青春与自信洋溢在脸上,一路不停说笑,叽叽喳喳、笑语盈盈,与对面的男孩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这时两个女孩小声的争论着。

“我觉得他像江口洋介.”红衣女孩说。

“不,我觉得像郑钧,那忧郁的神情,说不定就是他!”黑衣女孩争辩道。

“切,郑钧哪有他那么黑,像古天乐似的。”红衣女孩给了黑衣女孩一个鄙夷的眼神。

忽然,红衣女孩用手指捅了捅黑衣女孩的腰,然后朝男孩的方向呶了呶嘴。黑衣女孩看过去,只见男孩如斧劈刀刻般的面庞上滑落两行晶莹的泪珠,他的眉头紧锁着,好像经历着梦魇。

“这是个有故事的人。”黑衣女孩悄声对红衣女孩说。

在一阵尖利刺耳的金属摩擦声中,列车慢慢减速。随着车身的震动和广播的声响,马啸风从沉睡中醒来。车箱内的人们喧闹了起来。起身的起身、拿行李的拿行李,纷纷向车门处聚集准备下车。

“到襄阳了”,马啸风看了一眼站牌,就快要到了,他心里想着。

当列车再次启动。窗外的风景从列车的车窗一晃而过,像一幕幕的影片,这让他又想起当年从家乡离开的情景,点点回忆顿时又涌上了脑海。

五年了!他第一次走在归家的路上。

“妈妈,我回来了。”他在心里默默呼喊,心想着在天上的妈妈能够听到。他望着窗外一晃而过的风景,思绪早就飞回了那个让他魂牵梦萦了五年的小山村、亲人、朋友还有那个让他日思夜想了五年的女孩。

火车的刹车声再次把马啸风从回忆里唤醒,火车抵达终点。终于回到了小城,当初他出发的原点。

下了火车,虽然已经是凌晨快两点,可外面温度依旧很高,从空调车里出来没走两步便出了一身汗。不过在南方他早已习惯,也就不以为意。出站口下行的电梯被围挡拦住,看样子是坏掉了,人们懊恼着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从步梯往下走。他看同车的两个女生各自拎了一个行李箱,在下楼的台阶上步履蹒蹒跚,于是上前去跟她们招呼了一声,把背包往背后一甩背在肩上,然后一手一个提起行李箱,很快便轻松提到下面通道。

“谢谢!”

这是两个女孩同他唯一的一次交流,随后看着马啸风在人群中穿梭着,大步流星走出了站口。

马啸风在小城里胡乱开了家宾馆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赶了最早一班的车,又用了将近三个小时,马啸风才回到日夜想念的家乡。

他回来没有任何人知道,就像他当初不辞而别一样。

y县,鄂省西北小城,与sx省交界。马啸风的家乡是y县下辖的一个小山村,村子群山环绕,山清水秀,自然环境十分优美。只是由于地处深山,人迹罕至,经济发展水平也就相对落后,是y县这个小城里面有名的穷山沟。村子虽然因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生长了许多花草、蔬果,但因为交通不便难以外运,所以乡亲们大多守着聚宝盆过着苦日子。

村子最美的时节是春季,桃红柳绿春意盎然。花荫环抱的小山村,一片青瓦白墙的屋顶。放眼望去,乡村小道蜿蜒曲折地盘旋在山丘里,牵动一派旖旎风光。五年来,马啸风不知道多少次梦见过这个场景。

马啸风出现在村里的时候,并没有引起过多的关注。这五年他的变化太大了,当年他离家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虽然他现在也只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却是一脸的沧桑,满脸透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成熟,青涩少年变成了顶天立地的汉子。村民多是看着马啸风长大的,虽然马啸风小时候没少调皮捣蛋让他们吃苦头,也没少带自家孩子找他外公外婆评理,但即便这样也没有谁第一时间认出他来。

一到外婆家门口,马啸风就看到外婆佝偻的身影。外婆正在家门口的菜园给自己种的菜浇水,几年不见,外婆明显变得更老了。

“外婆!”马啸风不由自主的喊了一声,泪水顿时涌了出来。听到马啸风的喊声,外婆身子一震,猛地抬起头打量起眼前这个陌生的汉子。慢慢的,脑海中马啸风的形象开始和眼前的青年重合。

“小风,你可回来了。你在外面受苦没?可想死外婆了。”外婆呼唤着,欢喜地三步并作两步从菜园小跑着走出来,先是用拳头轻轻地捶打了马啸风几下,然后紧紧抓住他的手,生怕一不小心又不见了一样。

外婆喜极而泣,拉着马啸风诉说着别离之苦。村民听到动静三三两两的围拢过来,七嘴八舌的恭贺着。

谢过四邻,外婆拉着马啸风回到了家里。外公一年前中风了,半身不遂,平时不怎么出门,就靠外婆照顾着。马啸风与外公相见不禁又是一阵伤感,他忘不了小时候跟着外公在小河里、水沟边打鱼摸虾,或者是在后山下套逮兔子,像个跟屁虫一样。这些耳濡目染的技能,可是帮他渡过了许多绝望难捱的日子。

舅舅一家闻讯很快开车赶来,这几年舅舅过的不错,为了便于经常回家看看父母,前年买了一辆小车。表弟程凯快十七岁了,长得比他老爸都高了,看到他就像看着五年前的自己。

“当年我做错了事,不声不响就跑了,让你们担心了。这次回来是去自首的,本想直接去派出所,但想你们了,就先回来看看。”马啸风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低着头,等待着家长的批评。

无论他在外面这五年过得是多么艰苦,他从没低过头。但在亲人面前,他卸下所有的防备,一脸轻松与平静。

“傻孩子。”舅舅看着低着头的马啸风,伸出手揉了揉他的长发。

“你高叔当年受伤虽然很重,但幸运的是没有生命危险,在医院住了二十多天就出院了。我跟你外公、哦,特别是菲菲都向你高叔求情,他给派出所递交了谅解书,并申请撤销对你的指控。所以你也不要太担心,你那事估计不会太重。”

舅舅没有对马啸风说当年他可是东拼西凑了一大笔钱,他姐夫才肯出具的谅解书。

“谢谢舅舅。”马啸风抬起头,眼中满是感动,即使舅舅不说,他也知道舅舅为自己付出了许多。

“不说这些了,说说你吧,你小子这一走音讯全无,这几年怎么过的?”舅舅拍拍马啸风的肩,:“好小子,不错,够结实,看来这些年的经历没少锻炼你。”

“先吃饭吧,小风回来是高兴的事,那些个风风雨雨回头再说,先吃饭。”

舅妈过来打断了舅舅的话,她趁着几个人说话的功夫,已将菜碗摆放在饭桌上。舅妈刚刚跟外婆去厨房张罗了,这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整出来一桌子菜,她连忙招呼着众人围坐过来。

外公此刻坐在轮椅上端坐在首位,两边是舅舅和马啸风陪坐。舅舅开了瓶酒给众人都倒了一杯,马啸风站起来,恭恭敬敬的给大家敬了第一杯酒,然后一仰脖一饮而尽。他这是在用行动感谢亲人们对他这么多年的关照。

“要是小瑛那妮在就好了。小风长大成人她应该比谁都高兴。”看到懂事的外孙,外婆不禁又想起了女儿。

刚才还谈笑风声的众人不说话了。沉默,胜过了千言万语。

吃过饭,马啸风好像想起来什么,拿过背包,从里面掏出来两个首饰盒子。打开来,递给了外婆和舅妈一人一只手镯,这两只手镯看起来质地细腻,呈透明状,好像灌满了水一样,还有丝丝缕缕的绿色点缀其中,煞是好看。

“小风,这是玻璃做的?”舅妈接过手镯爱不释手。

“舅妈,这是翡翠,可不是什么玻璃。”

“翡翠?这很值钱吧?那我可不要。”舅妈一脸尴尬,急忙要还回马啸风。

“舅妈,这是我特意带给外婆和您的礼物,这几年我在云省就是做这生意,没事,不值几个钱。”

看到老婆和外甥推来让去的,程杰连忙制止了老婆,当然他也认为这手镯不会太贵。

“既然是小风给你的,你就收下,难得他有这份心。”

舅妈这才安心收下了手镯,并且在戴在手上试了试,那种冰凉温润的感觉好像让这闷热的天气都降温不少。

“小风,外婆老了,怕是用不上。你看要不拿给菲菲去?”外婆节俭了一辈子,儿子媳妇买的金饰都不怎么舍得戴,她虽然不懂什么是翡翠,但知道外孙给她是好东西。

“外婆,外孙孝敬您的,您就收着,您要实在舍不得戴,将来等凯凯娶了媳妇,您拿出来给她当见面礼。”

马啸风一句话把外婆逗得眉开眼笑,却把程凯得满面通红。

马啸风亲手将手镯戴到外婆手上。

“您看,多好看。”

外婆还是有点舍不得戴,几次想取下来,都被马啸风给阻止了。

“外婆,您就戴着吧,玉养人,长期戴对身体有好处的。再说了,菲菲我另外给她准备了礼物,不光是菲菲,就是凯凯我也有礼物给他。”

“真的?风哥,我也有?我要我要,快给我。”虽然几年没见马啸风,程凯跟他不免有点生疏。但从小在一起十来年,听到说有自己的礼物,顿时又像小时候一样死皮赖脸的猴急起来。

马啸风送表弟的是一个吊坠,吊坠用一条棕色编织绳穿挂着。在一片浅绿纯净透明的玉面上用浮雕的技法雕刻着一条仰天狂啸的狗,应该取至啸天犬的典故。雕刻技法娴熟,画面生动,啸天犬被表现得活灵活现。

程凯属狗,一见这礼物就喜欢上了,迫不及待便戴在了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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