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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走过的路

沈艳丽也觉出不对,说这样还不把稳,应该给伍丽介绍个男朋友才是。

“你行啦啊,不是翻篇儿了吗?”

“翻篇儿不等于抹去啊,你折个印子,不是还可以翻回来嘛。”

“我要是再敢沾这种事情,你就把一碗新鲜的麻辣烫直接摔我脸上我都不带躲的!”顾云来发誓赌咒,赌上了自己最宝贝的容颜。

“哼,麻辣烫都算便宜你了!”沈艳丽揽着他的手在前面,快步离开了那条街。

还是,嘴上不饶人。但是自己的生活,何必找那么多不自在呢。顾云来就喜欢沈艳丽这一点,说过去就过去,绝不多作纠缠。

事实证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很明显的。于是这一天的相处,就变得非常愉悦。

他们一起逛街购物看电影,想所有年龄段的恋人一样消磨时光。花山这种小城市,四季分明的仿佛是上天刻意要成全这种散漫长久的相守。物价便宜,东西好吃,节奏缓慢。冬天特别冷,可以紧紧贴在一起,感受彼此的温暖。

晚饭就在顾云来熟悉的私房菜餐馆解决,顺便偷个师,这就是一天的行程了。

但是顾云来喜欢把行程安排得紧凑一些,但现实中总有些不可控制的情况发生。比如说,想跟沈艳丽好好吃一顿晚饭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是过年期间。因为在晚饭之前,沈艳丽吃零食就能把自己喂饱了。

逛街吃零食当然是标配了,当你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小女生的标准。我的意思是说,要有节制你明白么?

节制?沈艳丽讨厌的词汇排名第二。她说小时在家的时候,父母是不允许他们吃这些路边摊的小零食的。那时候,他们姐弟三个都觉得路边摊是世上最遥不可及的美食!事实就是如此,当你觉得味道一言难尽的时候,用“风味”这个词语来描述,就稳妥无误了。

但有些小零嘴是真的好吃,例如这种大炉子烤的红薯,沈艳丽还是头一次知道,是可以用勺子舀着吃的耶!就像吃蛋糕一样,太有意思了!不过蛋糕吃几口就腻了,沈家也是限量自家孩子吃这些高脂肪的甜食。如果一个富家子被养成了大胖子,会受旁人诟病的。

所以现在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顾云来见到的那些真正的豪门子弟,都是身材清瘦,十分标准匀称。反而是那些普通小康家庭的孩子,一个个胖墩墩的,手里还拿着零食不停往嘴里塞。

现在生活条件都好了,很多家庭的孩子都是爷爷奶奶带大的。爷爷奶奶都是溺爱孩子的,他们觉得白白胖胖才是好啊。于是在吃的方面,他们都来都是不吝啬的。

想想都很可怕,当那些父母打工回来,发现自己的孩子已经胖得认不出来了。你要说两句,爷爷奶奶还会显得很无辜,我这是对他好啊!

所有父母如果有时间和条件,还是尽量自己带孩子吧。

沈家三姐弟的爷爷奶奶,同时间都在干些什么呢?老两口身体非常扎实,都忙着环游世界呢,哪有空给你带孩子。沈茂才自己又很忙,一个上市集团的老总更不要说在家带孩子了。所以三姐弟从小是保姆带大的,就好像是旧社会的居家老妈子。

三姐弟对这个老妈子的感情非常好,现在她老了,三姐弟还经常去看她。

但毕竟是受雇工作,虽然老妈子尽量表现得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但还是要遵守东家的一些规定了。上下学的接送是由司机完成的,那么日常生活,就全由保姆一手安排了。这个保姆既懂得家务又会烧菜还会育儿,放在任何一个城市都是工资不菲的。而她在沈家也有相当的地位,年薪嘛,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企业的老板。

一点也不夸张,也非常值得。她替沈茂才分担的工作,沈茂才用这些时间能创造的价值可比她的工资要高得多了。

沈家的三个孩子零花钱很少的,吃住都在家里。日常的饮食都经过科学的搭配,也没有恶补,也没有过份的忆苦思甜。就是普通的家常菜,正常的荤素搭配吧。少油少盐,遵循健康养生之道。

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怎么就谈到养生了。私以为小孩子的胃,是什么都可以消化的。只要到了少年时期,能戒掉吃零食的习惯就好。

没有哪个小孩子不喜欢吃零食的,顾云来也不例外。但是他戒掉很容易,因为没钱买。

沈家的三个孩子不一样,他们很少吃零食,从小口味就清淡。

大姐是完全习惯了,到现在口味都很清淡。以至于刚到美国的时候,非常不适应,大病了一场。沈茂才吓坏了,当即在国内甄选了一位保姆,给她发过去,专职给大姐做饭。

另外两个孩子年龄小一些,就没有那么强的自制力了。

到了十八岁可以放飞自我信马由缰的年纪,沈三子第一个试着做出的改变。

当然,要改变多年的饮食习惯,胃是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沈三子一改富家子娇生惯养的形象,反正也没有真的娇生惯养过。他强行熬过那段拉肚子的时期,并且成功适应了。

现在,他喝酒泡吧街边撸串豪赌猎奇变态辣,什么都都吃。一触到这种别样的生活就无法自拔了。

顾云来时常觉得,他才是沈家最聪明的一个。因为他最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过时不候及时行乐的道理。

沈艳丽毕竟是女孩子,就比较小心翼翼些了。一开始,只是在看剧的时候吃些糖果点心什么的。路边摊,那仍然是万万不敢碰的。也总觉得在大街上捧着东西吃,别人都盯着她看一样,特别不自在。

后来跟了顾云来这个大俗人,被他给带坏的。说什么你试过在高档餐厅点外卖吗?终究不是那个味道。环境对食物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为什么你觉得路边摊的东西比较好吃,就因为这里有别处无法比拟的市井气。

要是换一个环境,中规中矩还十分考究地吃起来。食材还是那几样食材,甚至都不很新鲜,那也就索然无味了。

顾云来还教她如何坦然地在马路牙子上吃东西,其实很简单呀,别人都在吃,你为何吃不得呀?你感觉别人好像都在看你,是你并没专注于食物本身。

顾云来现在应该是后悔于他这样的引导,因为沈艳丽不仅学会了,而且比他更加频繁。基本上每次上街,都要随手买些零食吃。

最开始专注于小孩子才吃的糖葫芦啊棉花糖之类的,因为她小时候没吃过。但也不能说这些东西只能是小孩子吃的,女孩子对于零食的喜好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小孩。

而且她发现那些越是精致繁琐的东西,味道反而很一般。沈艳丽吃过一款甜品,说是当季的爆款。可是吃起来,除了压口的死甜糖精味道,就没有其他了。倒是这最简单平平无奇的食材烤红薯,却是甜而不腻,还有扑鼻的香味。简直是嗅觉与味觉的双重享受。

一路吃过许多东西,又到商场逛了逛。想要买的东西很多,沈艳丽不能样样都出手。她不能把她和顾云来住的房子也变成仓库。好多眼前一亮的东西,没到手的时候非常心水。之前沈艳丽并不需要考虑价格和自己的承受能力,只要是喜欢就买了。于是很多东西都放在家里吃灰,连包装都没拆过。

家里的衣服,也是多得穿不完。不知道买什么了,那逛商场也就失去了意义吧。

不过沈艳丽早已经找到了新的志趣。她喜欢给顾云来买衣服,说你白长了一副衣服架子身材,完全不懂得搭配。她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打扮顾云来,尽管她给的衣服,顾云来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才乐意穿。

顾云来是土惯了,早年经济拮据的时候,还捡过堂哥的旧。渐渐培养成了直男审美,都是很中规中矩的搭配,工作服和家居服装两套换洗,再添两套运动装。一年四季的衣服,基本上就齐活了。

自从沈艳丽搬过来,顾云来的衣柜已经换掉了。

要么怎么沈艳丽一直说顾云来没年轻过呢,还真是那么回事。他发现自己的旧衣服里面,都是些纯色系无花纹的,要么就是衬衫西装。还有一件背心是镇宅之宝,上面印着“先进生产者”的奖励,这是捡的大伯的旧。虽然是旧的,但是大伯没穿几次就给了他,那个年代的产物,绝对的纯棉质地,非常好穿。

沈艳丽说你穿上这个再戴一顶草帽立在田头,把西装的裤子挽起来。丝毫不会有人怀疑,你就是个道地的农民。

这有什么奇怪,顾云来还真下个田栽过秧。就去年,没跟沈艳丽认识之前,顾云来农忙时候还回去帮过忙呢。

顾云来骨子里本来就是个农民,接受的是新式教育,栽下的却还是传统主义根苗。所以在价值观上,与沈艳丽还是有些偏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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