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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托孤,厮杀!

小芷若的心里活动自然是没人知道的。

李恒多看了几眼就收回了目光,没有多余的想法。无他,周芷若太小了,他又没有什么奇特的癖好。

汉子撑着竹竿,要往河对岸划去。

“船家,等等!”

希律律!

马儿长嘶,一个青年从远处骑着大马飞奔而来。

青年相貌英武,单手勒住缰绳,怀中抱着一个孩童。

飞身下马,面色焦急,不时望向身后。

顺着青年的身后看去,是五六个扎着辫子,头带毡帽,手提弯刀的蒙古武官。还有七八个穿暗红袈裟,敞胸露怀的番僧,手中持着金钹。

汉子面带为难,看向了李恒。

李恒并不说话,他已经知道了这个青年的身份。

这应该是常遇春,张三丰和张无忌怕是在这附近了。

“公子,你看?”

中年汉子有些为难朝李恒问道。

他是汉人,虽然有些狡黠,但还是知道什么叫大义。

“停船,带他一起走!”

沉吟片刻,李恒做了决定。

这些个蒙古武官和番僧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人物,单手搭在剑柄上,李恒目光深邃幽远。

这天下本来就是汉人的天下,岂容这些外族嚣张。没遇到也就罢了,既然遇上了,说不得自己的剑要饮血了。

赵申站在李恒身后,看着追来的蒙古武官和番僧,眼中的冰冷似乎万年不化的寒冰。

“多谢,多谢船家,多谢这些兄台。”

常遇春飞身而起,跨越了四五米的距离,抱着孩童,重心有些不稳。

李恒摆了摆手,仔细打量这位朱元璋日后的大将,似乎他的轻功也不是很好。

“兀那船家,立马停船,休得自误!”

蒙古武官和番僧们已经追了上来,大声朝汉子喝道。

然而,汉子撑船的速度更快了,他可不敢真的停船。

“找死!”

其中一个番僧脸上横肉一甩,双手运劲,金钹脱手飞出。

剩下的番僧有样学样,他们手中的金钹都可以当作暗器使用。这些金刚门不伦不类的和尚还是有几分真功夫的。

“趴下!”

看着几个番僧甩出了金钹,李恒大吼,立马抽剑格挡。

独孤九剑,料敌先机,后发先至。

叮叮当当,长剑与金钹碰撞,溅射起一窜火星。

待到李恒将所有的金钹荡开,虎口微微发麻。说到底,他的真气还是太薄弱了。

回头一看,撑船的汉子已经倒下了,脖子上多了一条狰狞的血痕。

常遇春怀中的孩童也遇难了。

终究是李恒功力不够,只能保全自己,无法照顾他人。

常遇春跟李恒一般,他是有武功傍身的,所以没事。

赵申则是异常聪明,在李恒大吼趴下的时候他就已经趴在船上了,因此逃过一劫。至于周芷若,只能归结于主角光环了。

不管怎么说,周芷若也是这方位面的主角之一,虽然比不得张无忌,但也不会这么轻易挂掉。

只有船家和常遇春怀中的孩童遭了毒手。

“少主!!!坛主,我常遇春对不起你啊,你把唯一的子嗣托付给常某,现在却是让他遭了鞑子毒手!”

“蒙古鞑子,该杀!”

提着朴刀,常遇春仰头怒吼,返身扑了回去,已然是气急。

或许他之前亡命逃窜也只是为了怀中的少主,此刻少主已死,没了牵挂,升起了搏命的心思。

啪嗒!啪嗒!

眼神颤抖,清泪滑落,小芷若蹲在船上,死死捂着阿爹的脖颈上那一条血痕,不让鲜血喷洒出来。

鲜艳的红色染红了她的小手,眼泪滴落在阿爹脸上。

“阿爹,你不要死,你答应过芷若要看着芷若出嫁的,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阿爹,你快话说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死死捂着阿爹的脖颈,小芷若小声喃昵着,清泪滑落个不停。

她没有嚎啕大哭,只是那无声地泪水更让人伤心欲绝。

叹了一口气,李恒走上前拍了拍小芷若的柔弱的肩膀。

周芷若她老爹还是没能逃过跑龙套的命运!

看到李恒,汉子双眼亮了起来,好似回光返照。

李恒蹲**来,看得出来,这汉子有话要说。

费尽全身力气,抓起女儿占满鲜血的小手,然后又抓过了李恒的手,把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公子,你是个好人。芷若太小了,以后我不能照顾她了,希望你能替我照顾好她。”

说完,汉子目光灼灼看着李恒。

李恒艰难点了点头,他没法拒绝一个人临死之前的请求。况且周芷若本就可怜,打小没了娘亲,现在连父亲也失去了。

看李恒点头,汉子笑了,仿佛心愿已了,咧嘴露出那口黑黄的牙齿。早上,不,也许是昨天残留在齿缝间的菜叶异常刺眼。

“芷若,阿爹最大的心愿就是看你穿上红妆,美美地嫁一个如意郎君,可是阿爹的心愿是无法实现了。以后你要听这位公子的话,好好活下去......”

“阿爹,你别说了,芷若求你别说了,你不会死的......”

李恒站起身上,现代工艺锻造的长剑在阳光下绽放刺眼的寒芒。

一腔血气在胸中翻滚,长剑想要饮血!

这个船家何其无辜?周芷若又何其无辜?这些蒙古人压根就没有把汉人当人看。

难道这些穷苦的人真的命贱如草?

“赵申,替我照看好这个小姑娘,若他有一丝损伤,我拿你是问!”

李恒压低了声音,提着长剑,冷峻的面容让赵申觉得有些陌生。

“是!”

赵申话不多,自顾自走到周芷若身前,将她和汉子挡在自己身后。

岸边,常遇春挥舞着朴刀,已经疯魔。

只是常遇春的武功太差,别说杀人了,只是在这些蒙古武官和番僧手上连连败退。

论真气内力,常遇春与李恒相差仿佛,只是他的武技还是那种粗浅的大路货色。

跳下小船,剑身凛冽。

剑光照亮了李恒的脸庞,此刻李恒已经冲杀进了人群。

独孤九剑,讲究料敌先机,后发制人。此时李恒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持剑冲杀。

现代工艺锻造的长剑是何其锋利,不能压过倚天剑,至少在这个时代也是少有的神兵利器。

鲜血飞溅,洒在石头上,滋滋冒出声响。

天空日头正盛,河边的鹅卵石被烤得发烫。

说到底,李恒也只算三流货色。如果是普通的士兵,也许他能以一当几十。但这些蒙古武官,金刚寺的番僧显然也是入了流的高手。

一开始仗着利剑能杀两个人,等武官和番僧们有了警惕,李恒就不能肆无忌惮杀人了。

与常遇春背靠在一起,抹了一把脸上腥臭的血液,李恒逐渐冷静了下来。

他并不后悔冲杀出来。在他的人生字典里,没有后悔两个字。

不过自己确实是冲动了,这十来个蒙古朝廷的爪牙都是高手,哪怕独孤九剑很强,自己也还没有练到火候。

现在只能坚持了,坚持到张三丰的救援!

既然原著中是张三丰救了常遇春,没理由今天不会出现。

冷静下来后,李恒双眼锐利盯着身前的敌人。独孤九剑的奥义就是后发制人。

叮叮当当,刀与剑的戗鸣,剑与金钹的碰撞,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渐渐的,李恒已经忘了坚持到张三丰来救援这件事情,他心无旁骛,眼中只有敌人。

至于他身后的常遇春则是苦不堪言,身上伤痕磊磊,更是中了一个蒙古武官一掌,嘴角溢出了血迹。

张口一吐,竟然吐出了内脏的碎末。

我命休矣!

常遇春暗叹一声。

只是连累了这位兄台着实不该。

河岸不远处,一老一少缓缓走了过来。

一个半大的小子搀扶着老者,微胖白净的脸上带着纯真,开口对老者说道,“师公,前面好像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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