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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休闲,菲尔斯历险记!

在西门吹雪的指导下,天天完成剑术锻炼,便要进行身体锻炼。

此刻还早,大概在六七点左右,人们还都带着睡意,只有一些摆摊的人很早就出来做生意了。

但,在路上,却能见到两道绿色的身影,是迈特·凯与洛克·李。

"哟,"凯带着李跑过来,招呼道:"天天,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天天回答,同时感到一股毛骨悚然,她可不想跟这两位交流,因为太过热血了。

"那么,我们就来比拼吧!"迈特·凯提议道。

立即摇头,天天回答:"我没兴趣!"

李却在此刻认真的说道:"我想挑战你!"

"哟,青春的年少正在刺激着你们,快开始吧,激烈的战斗!"凯做出宣言,便立即拉着天天与李走到一处空地,要两人开始比试。

根本不想答应,但目前的情况,却是无法拒绝了,便只能沉下心,面对洛克·李。

战斗前,李做出发言,说:"最近,我很是下功夫锻炼了一番,感觉有所提升,所以想在你这里试试,看看我距离天才究竟有多远!"

在此刻大家的眼中,以十二岁之龄成为中忍的天天,自然是天才,却是没人知道其中的猫腻。

"我可不是天才。"天天回答,并从背后三把长剑中抽出一把,做出战斗姿势,并且没有借助西门吹雪的力量,因为在天天自身的想法与西门吹雪的建议下,天天都想试试自身现在所拥有的力量。

于是,战斗开始。

站在原地,看着李冲刺过来。

速度极快,只是眨眼间就来到了面前,并挥拳击打过来。

闪避,并将长剑指向李的要害位置,迫使他防御。

却,见李往后一跳,拉开距离,再往侧面移动,并如同狼一般的扑击过来。

很难缠,要不是天天经历过多番战斗后有所成长,根本就无法招架此时的李。

可,就算这样,此刻的天天也显得很幸苦。

因为,使用剑者,必须见血!

而,此刻又不是生死搏斗,又怎能发挥出天天的全力呢?

所以,如此一来,天天就处处在下风,很快就露出破绽,并被李的脚踢中,一下倒飞出去,摔落地面。

嘭!尘土飞扬起来,天天显得有点狼狈。

"我赢了。"李冷酷的说道。

"哈哈,"天天爬起来,笑道:"我输了呢。"

看起来,天天是一点都不介意,但心里却隐约有点不爽,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不过,旁边的凯却看得清楚,天天并没有全力出手,所以就在瞬间出现在李的身旁,一头按住李的脑袋,说:"可别得意啊,还得坚持锻炼才行!"

便,拉着李走掉了。

接下来,天天也没了锻炼的心思,便要返回家中。

路上,叫出西门吹雪,问:"怎样才可以在战斗中击杀一个跟我完全一样的人?"

会这样问,是因为天天想提升自己的武力属性,但在上次试验过,却失败了。

"必死之心!"西门吹雪给出了答复。

天天若有所思,返回了家中。

在成功救助水茶山脉的村民后,便完成了系统任务,天天得到了一次机会或是积分。

在三个选项中,天天选择了训练机会,并要在此刻使用掉。

会选择在此时使用,全是因为在家中安全,没有外人,不用当心在训练机会使用时受到的伤害会被别人看出,从而暴露自身有系统的事实。

可以说,是一种保护自身秘密的手段。

现在,得到西门吹雪的提示,并做好准备后,天天就进入了训练空间,要击败另一个自己。

她有跟自己完全一样的实力,并且足够冷酷,很难对付!

激烈的战斗,双方都使用一把长剑,就像在跟镜中人打一样,所有的动作都是一模一样的。

只是,西门吹雪说的容易,要下必死之心才可以击败与自身一样的对手,但又怎是容易的?

在感受到自身伤口所带来的疼痛时,天天越发显得谨慎起来,完全无法下决心。

但,转念一想,虽说在训练空间所受到的伤害会反应到现实中,但死亡却能够避免。

因为,天天在上次时,已经体验过,除了感到异常的疼痛外,并没有别的问题。

便,狠下心,瞅准一个机会,跟另一个更加冷酷的自己来了个同归于尽!

眼前一晃,返回现实空间。

立即的,天天打开属性面板,看看武力属性是否有提升。

确实的,武力属性提升到了卓越等级,让天天拥有了更大的保障,越加不容易在战斗中死亡了。

完成此事,天天便在处理掉身上的损伤后,就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想睡觉,但身体上的疼痛却让天天无法入睡,而优秀等级的精力属性也让天天睡不着。

便在发了一会呆后,感觉无聊,就坐到桌子面前,拿起笔,开始写小说。

经过多年的书写,在完成鹿鼎记后,陆小凤传奇也要接近尾声了。

接下来,该写点什么呢?

是继续抄金庸古龙的作品,还是自己原创?

今天古见,是天天的笔名,意为将金庸古龙的作品带给这个世界的人们。

所以,按照笔名来说,应该是继续抄袭比较妥当,但经历过这些年的生活,特别是在最近,有多次的生死危机,便想写点自己的故事。

写什么呢?

天天转动手中的笔,在心中思索着。

描写一个人在极度危险的异世界挣扎求存,这样的故事,能吸引到读者吗?

想着想着,就开始动笔。

菲尔斯是个普通人,但在偶然的机会下,竟然来到了异世界。

这是开头,在想了很久后,天天才在白色的,带有格子的纸张上写下。

异世界很危险,到处都有强大的魔兽,处处威胁着人类的生活,而只是普通人的菲尔斯,又怎能在异世界生活下去呢?

抛出一个问题,而天天也在想,该给主角开怎样的金手指才好。

此处是一片树林,才来到异世界的菲尔斯遭遇了魔兽,是野狗群,它们贪婪凶狠的追逐着菲尔斯,要将他当作能够食用的粮食!

菲尔斯不想死,便尽力逃跑,而野狗群则只是将菲尔斯围住,仿佛猫戏老鼠般的戏弄着菲尔斯,就等菲尔斯的体力耗尽,再将之吃掉。

绝望,装满了菲尔斯的心灵,并想着,就要死掉了吗?

没想出给主角什么样的金手指才好,便引出一个人来。

却,在此刻,出现一名背着大剑的少女,她出手救下了菲尔斯。

少女一头金色的单马尾,双手挥舞着等身长的大剑,驱赶了野狗群,并对菲尔斯关心道,至少菲尔斯是这样认为的,说:"你没事吧?"

菲尔斯看得入迷,没说话,只是呆呆的看着。

少女皱眉,感觉救了一个智障,便不理会菲尔斯,只是将大剑插回背后的剑鞘内,就要走掉。

"等等!"菲尔斯见少女要走,立即出声道:"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猎魔者,克丽丝娜。"冷酷的走掉,只留给菲尔斯一个帅帅的背影。

而,菲尔斯也因此彻底的爱上了少女,发誓要成为类似少女般的人。

之后,菲尔斯走出树林,来到附近的村庄中。

写到这,天天就停下了,因为已经是中午,肚子饿了。

说起来,因为跟李决斗,再在心中想着要提升武力属性,所以把吃早餐这事都忘掉了。

所以,现在,天天要出门去吃一顿。

虽说在家中也有一些泡面之类的,但天天不太想吃这个,就来到家附近的街道,有一家快餐店,在里面要来一些菜,荤素搭配,再打来一碗米饭,就坐在靠窗的桌子旁吃起来。

能看到街道上,有经过的人,也能听到一些在快餐店内的说话声。

"时间真快,秋天都要过去了。"

"是啊,今年的冬天会下雪吗?"

"不知道呢,但我希望能下点雪,因为这样就能打雪战,堆雪人玩了。"

"你还是三岁小孩啊?"毫不留情的嘲讽。

"呿,没情趣的家伙!"反击。

吃完中餐,天天随便在街道上逛逛,到处看了看,发现人们都很快乐的样子,因为大都有着笑容,并三五成群的。

如此一来,天天就显得有点孤单,因为她总是一个人的。

散完步,返回家中,继续书写,却没写自己的故事,而是决定先将陆小凤传奇写完,再试着将自己所写的发给炽剑文库,看他们要不要。

毕竟,天天的故事,可不能跟作为大家的古龙所比较,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嘛!

一天,就在天天的书写中,快速流逝。

接下来的几天,天天除去早晨的锻炼外都在写文,并寄给炽剑文库。

收到今天古见的文,炽剑文库的几人进行了讨论。

"老师的文,风格怎么相差如此之大,似乎就不是一个人写的?"

本来就不是一个人,金庸跟古龙可是完全不同的风格啊!

"不过都是很精彩的故事啊,但这次,要接在陆小凤传奇之后的文,能行吗?"

所说的,是天天所书写的,关于菲尔斯的故事。

总编思索着,才开口道:"文的质量完全不能跟之前的比较,而且没有完全的设定,所以还是先问问老师,看她是否有别的,更好的文。"

便,寄信给天天,要一些类似鹿鼎记或是陆小凤传奇那样的文。

天天抓抓脑袋,想着,菲尔斯的故事没被接受吗?

那,是否要祭出天龙八部呢?

思来想去,天天觉得忍者是个高危职业,也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挂掉,就再也没有写文的机会了。

所以,为什么不在死前写点自己的故事?

就,发信给炽剑文库,表示想连载菲尔斯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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