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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115号元素

已经有些阴暗的森林,被突如其来的巨大轰鸣之声打破了往日的宁静,惊起飞鸟无数,杨廷风适时抬头,只见天空之中有一飞行物带着巨大的火球朝着自己的主向急速滑翔而来。

给杨廷风的第一感觉是,这是被击中的飞机吗?不对,这是飞碟,传说中的UFO,外星人?

这里当然是外星球,自已才算是外星人,很快飞碟掉落在杨廷风前方的森林里,并发出巨大的爆炸声,只是这爆炸的空气没有油气,而是杨廷风所熟悉的紫晶能量气息,这些气息一混入空气之中,好象得到一丝混沌气息。

杨廷风似乎对这混沌气息相当的熟悉,觉得这混沌气息对自己的作用很大,急速展开身形,扑进那爆炸之后的气浪,尽情地吞噬那一丝微不可闻的混沌气息,当这一丝混沌气息进入心胸之后,杨廷风感应到了魔神世界的存在,眼睛紫瞳一闪,眼睛似乎多出一种神通,直觉告诉杨廷风这神通不只是入微,而是精确定位和瞬间判断之能。他相信要是自己些时手里有一杆枪,二三千米之内,不用瞄就能命中目标,可惜的是这里不是地球,要不然,加入军队,自己绝对是一个神枪手,同时凭自己眼睛的神通,还能做到别人的子弹射不中自己的身体。

为什么杨廷风有这样的想法,让杨廷风自己都觉得奇怪,在地球时,这个年纪,自己也是这样想的,后来自己进了军营。然而现在又出现了同样的想法,难道自己真的回转到年轻时代了不成。

现在不是想这些时候,他只想研究一下这飞碟和修炼界炼制的飞梭之间的区别,很快杨廷风就到达了飞碟跟前,这是一个完全由灰色金属打造的飞行器,金属表面呈现淡灰色,他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由115号元素打造的飞行器,115号元素是弱金属,地球上这元素几乎不存在,虽然知道这元素可以制造太空飞船,但它几乎没有存量,加上又具有放射性,一切都在理论上认为115号元素是制造太空飞船的材料。

杨廷风确定这飞碟是115号元素制造时,飞碟还冒着蓝烟,在蓝烟之中,残破的仓门打开,一位军官模样的金发年轻人爬了出来,这年轻人此时可以说遍体鳞伤,身上没有一块好肉,全身尽是血,然而他的身上依然背着一杆枪,腰间也别着一把。

“上帝救我,上帝救我。”

杨廷风看到这个血人,心头大惊,这么剧烈的爆炸,居然没有炸死,换成地球人,早已经粉身碎骨,尸骨无存了,这里的人身体强度果然不简单。

血人爬出来后,一眼就看到了杨廷风,吃力地从腰间拿出手枪,瞄准杨廷风,杨廷风这时才看仔细,这枪的构造和地球上的枪并没有什么区别,有所区别的是枪口有那么一丝噬魂的气息,想必那是里面的子弹具有噬魂之力。

杨廷风正准备用神雷击落血人手里的枪,这时,血人似乎看清了杨廷风的面貌,对杨廷风喝道:“火族朋友救我,然后昏倒在地。”

他这么知道自己是火族的,对了,一定是刚才自己想使展神雷,印堂生出天火印记,才看出自己是火族子弟。既然他认出自己是火族弟子之后才昏倒,那么说明他和火族不是敌人。至于他是神族还是魔族,杨廷风看不出来,它可不敢冒然施救,神族之人可以用光明祭祀能起到神效,要是魔族之人,光明祭祀会给他伤上加伤。

小心起见,杨廷风背上这血人,找了一处山涧,用泉水清洗他的伤口,然后在山里采一些治伤的药草嚼烂,给他赘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杨廷风才想起,自己刚打的山猪还丢在森林里,那可是自己的晚餐。要不及时取回,一定会被山林里的狼给吃了。

杨廷风的判断果然没有错,等到杨廷风跳上山涧向山林里看去时,三头野狼正在啃食山猪。杨廷风所在的山涧,距离那么山林差不多有五千米远,想要用弓箭射杀这种被称为啸月天狼是不可能的。

啸月天狼为七阶晶兽,运动速度很快,凶猛并且灵活无比,和这种啸月天狼对战,杨廷风没有这个自信,再说,身边还有一个重伤员在,杨廷风也不敢离开。

不过,让杨廷风庆幸的是,自己的眼睛居然能在黑夜洞察五千米之处的细节,这里还是一个没有灵气的空间,看来自己的眼睛达到了通神地步。

自已打下来的猎物,让这三头狼给吃了,杨廷风那可是愤怒无比,当他的眼睛看到那把狙击步枪时,心道,这里的枪是否能射出五千米之远。

杨廷风迅速拿起步枪,当他的手握上这步枪时,步枪的信息就传到了杨廷风的识海,这把枪有效射程一万二千米,可装十发噬魂弹,噬魂弹以压缩紫晶为推进能量,弹体为115弱金属,子弹打出之后,飞行速度达到光速的七分之一,可摧毁任何魔兵魔器。

太好了,看来这异界的科技比地球之上还要先进,这么大的重力下,有效射程达到一万二千米,子弹的速度达到光速的七分之一,修炼之人都知道,唯快不破,在修真界不管是飞剑还是法术,谁能让速度达到光的百分之一,都可能让对手洞穿了。更何况这弹头采用的是异界金属加噬魂之力。

杨廷风举起异界的狙击步枪,熟练地把子弹推上枪膛,也不见他瞄准,就向着三头狼打出三颗子弹,“砰~”“砰~”“砰~`”三声枪声,打破寂静的夜空,三个光点如同三道催命之符,划过森林的间隙。

“你会玩枪?”身后传来惊讶的声音,不知是枪声惊醒了受伤的金发青年,还是另有原因,青年此时已经坐起身来问了这么一句。

“当然,从小就会玩,这枪不错,爆发力大,射程远,杀伤力更强。老兄,你叫什么名字?”杨廷风一边把玩着狙击步枪,一边道。

“我叫秦汉,我一直以会自己是玩枪的高手,今天见到你,我自叹不如,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参军了吗?”秦汉道。

“我叫杨廷风,只是喜欢它而已,秦汉兄是怎么知道我的枪法比你要好?”杨廷风不知道秦汉的枪法如何,但听秦汉的口气,似乎知道自己刚才三枪打死三头啸月天狼之事。

“五千米的距离,在黑夜中准确射杀啸月天狼,就凭这一点,我自叹不如,二千米之内,本人或许能做到,就从这一点看,你的灵魂力要强于我,能够在瞬间推算出射道轨迹。”秦汉道。

的确,远距离射击,对射道轨迹的计算是相当讲究的,既要考虑子弹的初速,重力的影响,风向和风速等等各种因素。这一切,在杨廷风举起枪的时候,这些数据好象自动出现在杨廷风的识海,这一切好象都来自于心脏自动的感应。

“秦汉兄,你是怎么知道我准确射杀三头啸月天狼的,你能看到五千米之外的事物?”杨廷风问道。

“我的神识能探到五千米之外,神识的把握性并不是很高,正因为我能知道三头啸月狼都死在你的枪下,原因是这子弹里附有我的噬魂灵念,只要这子弹一打死啸月天狼,啸月天狼的魂力就会被我吸收,也是这个原因,我才清醒过来。”秦汉没有隐瞒就告诉了杨廷风,看来秦汉并没有把杨廷风当做外人看待。

“原来是这样,这么说来你修的是神道,不知道兄台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杨廷风问道,一般修炼神道之人,身体相对都比较弱小,地球之上修真者基本上都走这条路,修炼到最后,羽化飞升,只有灵魂进入灵界,在灵界灵魂塑造出法身继续修炼,从而突破天地的束缚才飞升天界。

杨廷风完全吸收了杨七郎的记忆,从杨七郎的记忆里得知,他所在的火族大部份是这样的,为了想让肉身一起飞升,年轻时到处历炼,以达到身体最大的突破,毕竟灵魂法身飞升天界是很困难的,最终要么化成神国就是化成魔神世界。

“不,我修的是武神之道,身体这一点伤根本算不了什么,只要灵魂力恢复过来,过几天这一身皮外伤就自动好了,廷风老弟是火族子弟,怎么跑到大雪山历炼来了?”秦汉道。

“还不是火族那片天空火焰之气太足,小弟我阳气过盛,才跑到大雪山来降降温,顺便打一些晶兽补补血气和魂力,兄台在的飞碟爆炸之下都能全身而退,想必是西方金族子弟吧?”杨廷风道。

“算是吧,不过我从小就被送到地魔界的神洲大陆,应该说是神洲大陆的一个居民,廷风老弟有这么好的身手,不参军真的有点埋没了一身所学。”秦汉道。

“参军,为什么要参军,参军能够修炼成长生不老的神仙吗?”杨廷风正因为这样问,是掩饰自己的惊讶,这里就是地魔界,本以为地魔界是一群地仙境之人居住的地方,虽然还没有接触到太多的人,但这里给杨廷风的感觉就是凡人的世界。没有灵气也没有所谓的魔气,只不过是空气比较清新而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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