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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音容依稀在,天人两茫茫

坐在火车上,叶凡想到自己又可以见到自己的师父了,原本低落的情绪逐渐开始恢复了。季长风是河北正定人,和赵子龙是老乡,转业以后就在石家庄市那边当了警察。警察的职能划分比较细,特警,巡警,交警,刑警,片警,法警……圈外的人根本分不清,叶凡也就是知道而已季长风在市局上班而已,至于究竟干什么,季长风在电话中从没和他提过,叶凡也不问。

说也怪了,上车之前叶凡就跟季长风的手机打了个电话没打通,手机那头说他打的电话已停机。打家里电话也没人接。真是奇哉怪也,到底闹哪出这是?火车开了一天一夜,叶凡心中一直莫名烦躁,有一种很不是滋味的感觉,也说不上这种感觉是从哪儿来的,就是不太好。

按照教官临别时的信上提供的地址,叶凡打了个出租车一直开到了季长风所住的小区。这小区看上去有点年头了,有些陈旧,但设施还算先进。

来到小区跟前,叶凡向一个门卫问道:“兄弟,能问你个事吗?”

这保安看上去与叶凡年龄相仿,看他的站姿显然也有当兵的经历,也是缘分啊,上下打量了一眼叶凡,见他穿着一身没军衔军徽的制服,心中微微一转念就看出叶凡也是刚退伍,自然也有些好感,操着一口浓重的河北腔道:“啥事,你问呗!”

“请问季长风是住在这个小区里吗?”

“季长风?!”保安神色中微露不解之色:“这个小区里从老到小有四个人都叫季长风,你找的是哪一个?”

叶凡想了想,描述了一下特征,然后道:“他是个警察,有这人吗?”

“哦,你找他啊。”保安脸上泛起了一阵遗憾之色:“兄弟,你如果找的人是他的话,可能你找不着了。”

叶凡心里咯噔一声:“咋啦,他搬家了?”

“不是。”保安遗憾地摇头道:“他……他去世了,你要是早来几天,你也许都还能见着他。”

“什么,去世了?”叶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教官身体一直很棒,今年也才刚刚四十六岁,怎么就能去世了?”这消息对于叶凡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激动之下铁钳似的双手就抓住了保安的衣领吼道:“菜鸟,你再说一句试试!”

看着叶凡要吃人的表情,这保安也是丝毫不惧,心中反而有些亲切的感觉。他也当过兵,知道部队里对刚进去的新兵蛋子都叫草鸟,这称呼已经很有几年没听见过了了。显然这季长风和眼前这个老兵关系不一般,不过即便这样你也不能都能懂不懂就发火啊,于是瞪着一双牛眼:“孙子,说话客气些。我又不认识你,没必要在你面前咒一个大活人死吧。”

听了这话,叶凡知道这保安说得有理,心中也为自己的失态感到微微愧疚,不过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季长风去世的这样的一个噩耗,松开了保安的衣领,心中还抱着一个万一的指望:“兄弟,消息确实吗?”

“我从不说谎,这会正在举行遗体告别呢,你赶紧去,应该还来得及。”

“在什么地方举行?”

“这还用说,在殡仪馆啊。”保安说完去岗亭里拿出了一份报纸,指着一则不起眼的讣告,道:“你自己看吧。”

叶凡接过了那份报纸,那讣告的具体内容他并没看清楚,就是最后那句话他看懂了,季长风同志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在执行任务中因公殉职,享年四十六岁!一应后事如仪,于一月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市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一月六日,不就是今天吗?现在时间刚过九点,赶过去还来得及啊。

想到这里,叶凡头也不回地冲到了大路边,挥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殡仪馆奔去。一路上叶凡一叠声地催促师傅开得快点。

师傅心情不好,一大早起来开车,逛了半天这才拉到第一个活,此时被他一叠声地催促的烦躁起来:“我说你这小伙,大早上的堵车你不知道吗?开那么快,你赶着投胎么?”

叶凡此时哪有心思和他计较什么,满心的悲,只是不住地叫他尽量快些。

这师傅倒也是个好人,见叶凡神色语气,心里知道也许是家里有重要亲人去世了,当即收拾起烦躁,尽可能选不堵的地方走,终于在九点半的时候赶到了殡仪馆。

这时候殡仪馆外已经拉起了条幅,大书:“季长风同志追悼会”。

下车也不问到底车价多少,掏出了一张一百的丢给了司机,拖着行李头也不回地冲进了殡仪馆。司机正低头找钱呢,见叶凡头也不回的就跑,在车里大声道:“喂,小伙子,找你钱。”

叶凡头也不回,跟没听见似的。

司机见状也不喊了,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自言自语:“人不错,就是有点沉不住气!”

一进会场,就见到季长风的遗像挂在礼堂正中,自己一直敬重的师父季长风安安静静地躺在鲜花中央,身上竟然盖着一面鲜红的军旗。一众装束整齐的警察以及一些自己在部队中熟悉的面孔正围绕着他缓缓走动,做最后的告别。

人人脸上含悲,眼中有泪。

和别的追悼会不同,参加吊唁的人手臂上都没缠黑纱,只有一个中年妇女带着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姑娘穿着白衫丧服,旁边的音箱里放的也不是沉重的哀乐,而是一曲《人民警察之歌》。

看见叶凡进来,一个中校走过来替他放下行囊,沉着脸道:“叶凡,你终于还是来了。”

这个中校叫肖岚,是叶凡在特种部队里的指导员,曾经也是季长风带过的兵,叶凡当然认识了。

“指导员,教官怎么会去世?”叶凡心念混乱无比,看见了这一切再也无法忽视,口中神叨叨地就是这一句。

肖岚见他神思混乱,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耳光:“叶凡,你给我清醒些,去跟你的师父道别吧!你这个样子,成什么体统?”

这一巴掌终于把叶凡从梦游状态中打了回来,强忍着悲痛,跟着吊唁的人群缓缓走动,注视着那熟悉的面庞,除了痛就是悲,除了悲就是愤。因公殉职,教官一身的武功,普通的小毛贼哪儿能奈何得了他?想要杀这样的高手,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他堵在一个四面高墙的巷子里,然后不由分说一顿乱枪这才能做得到。否则的话,你就算将枪顶住他的脑袋,也未必能制服他。

开完了追悼会,火化了季长风的遗体,叶凡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毕竟这几年的内功没有白练,情绪之稳定非常人可比。

冲动一根筋的叶凡也许就是混,可一旦冷静下来的叶凡,可就有点让人感到害怕了。参加完了追悼会,叶凡什么话都没说。倒是肖岚了解叶凡,主动找到他道:“叶凡,教官不能就这么白死了,咱们得给他报仇!”

叶凡寒着脸,淡淡道:“报仇,怎么才算是报仇?把凶手抓住人后交给警察吗?不,我不会这么做,如果查到了谁是凶手,我要用我自己的办法去为教官报仇。”

肖岚看了叶凡一眼:“用你自己办法,莽撞的办法吗,就像你之前自作主张开枪那样?”

“我就开了,咋了?”叶凡本就满腹的微曲与牢骚此时终于发作了出来,大声道:“要是我不开枪,你们就等着给人质收尸吧,不管你信不信,我到哪儿都是这话。我现在都脱了军装了,指导员,你管我不着!”

听了叶凡的言语,肖岚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打开了身边的皮箱拿出了一份资料:“这是教官的验尸报告,唉,身中十三枪,十三枪啊。”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也许有意,也许无意,肖岚就是鼓励叶凡用自己的方法去为教官报仇。有些事穿着军装的他是不方便去做的,有这样那样的限制,可叶凡不同,脱下了军装也就等于解脱了很多束缚,自然可以用各种手段。

叶凡正要离开殡仪馆,背后有声音叫道:“叶凡,你等等!”

转过身去,刚才在殡仪馆的那个妇人带着那姑娘站在门口向叶凡招手,虽然不知道名字,但一看便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师娘谢云嫦和教官的女儿季洁瑜,深深呼吸了一口气,走到她身边道:“师娘,您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为教官报仇的。”

谢云嫦细细打量了一阵叶凡,这才缓缓道:“你师父在生的时候常跟我提起你,叶凡,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但你也要节哀啊。”

这女人不寻常啊,按道理此时应该叶凡安慰她母女两个才是,可这娘女两个硬是一滴眼泪没流,反过来还在安慰叶凡。尽管眉宇间尽是悲色,但能做到这一点实在难能可贵啊。

“师兄,爸爸这次出去的时候曾特地留下了一封信给我,说是如果有天他不在了,你来了就交给你,现在你来了,我就把它交给你吧。”季洁瑜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封用火漆封口的信递过来:“爸爸曾说如果有天我见到,就要叫你师兄。”

叶凡点点头接过信:“师妹,师娘,你们节哀顺变吧。”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着叶凡失魂落魄的背影,季洁瑜轻声问道:“妈,师兄他……”

谢云嫦摆手阻止女儿说下去:“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叶凡是你爸爸的徒弟,意义不一样。”说着终于忍不住流泪道:“老季啊,你为什么这么傻呢?”

这天,叶凡找了个旅店,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狠狠哭了一场。

待心情稍稍平复以后,拆开了这封信。

出乎叶凡预料,在信中季长风并没有交代其他什么,仅仅就是告诉叶凡自己这一年多来在做什么。

季长风转业以后,由于他有特种部队的背景,因此被分到了市特警队。一年多前,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发生了一起特大连环盗墓案。根据实地勘察得出的结论,可以认定这些盗墓案都是由同一伙人所为。

但是这伙人行事极其诡秘谨慎,现场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案件侦破一直没有找到头绪,鉴于这种情形,组织上考虑派遣人员以江湖人的身份展开调查。这样一起无头案,想要调查难度极大,如果不出奇招制胜的话,只怕很长时期内都无法侦破。考虑到季长风有特种部队的服役经验,精擅侦察,又特别是他一身武功相当深厚,在当地脸也生,不容易暴露,所以组织上派人来做他的工作,希望他可以担起这副难挑的担子。

本来,按照季长风的履历和年岁,是可以完全不用接受的,刚刚退役下来,好容易可以过个安生日子现在却又要让他去干这种把脑袋别裤腰带上的卧底的活,实在有些强人所难。不过组织上并没有给他下命令,而是商量,希望他可以出面。

也怪不得警方急于侦破这起案子,实在是这伙盗墓贼太过猖狂,被他们祸害的墓葬哪一个都是大有来头的,其中的文物件件都是传国重器,绝对不容有失。

考虑良久之后,季长风还是答应接下了这个任务。

自古以来,盗墓都是见不得光的事,即便是干这行的人自己平时都不会提起,想要调查实在无异于大海捞针。季长风岂是简单人物?

仔细研究了警方提供的资料以后,季长风当即就确定了一件事,能干出这样的事的人绝对不同于普通的土夫子。要知道这几座被他们祸害的大墓都是王侯级,墓内机关密布。精熟于军事手段和传统功夫的季长风掰着指头算下去,认为这个团伙里绝对有精熟于定向爆破的高手,也有精通机关消息的人存在,更有精通传统盗墓三行中摸金校尉手段的高手。这样的人哪一个都不简单,那么这些人的头儿就更加不简单了,这样的人在盗墓行里绝对名声极大,无非圈外的人不知道而已。

如此一来,直接就缩小了调查范围,唯一的难题就是怎样才能打进这个圈子。

不过这也难不倒季长风。年轻的时候他不仅仅学了一身武功,从他的那些老师那里,也学到了一身杂学,其中偏偏就有盗墓圈的一整套行规和隐语。

当年季长风有个师父是金盆洗手的摸金校尉,也许是念旧,也许是怀旧,也许是不想让自己的盗墓的技艺失了传人。于是将自己早年盗墓所遇到的那些奇闻异当做故事给他讲,也口讲指画把自己的技艺教给了季长风。这些技艺季长风也就是牢记在心而已,从没拿出来用过,毕竟他是个军人,不是盗墓贼。

现在这套技艺正好派上了用场,为了让自己的身份更加无懈可击,季长风竟然仗着这从没实践过的摸金校尉的技艺一夜之间连盗关中九处大墓。

这一下使得他的名声一下子在盗墓界传开了。

由于他下手隐秘,手法利索,愣是连痕迹都没留下过。

他并没有主动去查什么,就是要让那伙人自己找上门来。三个月过去了,狐狸尾巴终于漏了出来,郑元植带着礼物主动登门拜访这位传说中一夜之间连盗九处大墓的奇人了。要问郑元植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

季长风盗得的这些东西要出手吧,这些东西从没在市面上出现过,郑元植精熟古董鉴定,对这些从没出现过的文物一旦看见自然要去搜寻来处,他在行里手眼通天,要查这样的人实在不是什么费劲的事。季长风一夜连盗九处大墓的事迹,也是从他嘴里传开的。为了配合季长风,上级将季长风的个人资料列为绝密,只有少数几个高层人知道这件事。

被季长风挖出来的东西哪样都不简单,自然引起了文物稽查部门的注意,甚至将之前郑元植干过的事也都算到了季长风的头上,不为别的,手法太像了,作风也太像了。

这是他布局中最关键的一环,有心算无心。

郑元植不知不觉上钩了,一开始季长风并不买账,就是做出了一副打算自己单干的态度。

郑元植这人有个习惯,只要是自己看上了的,就会想尽办法收入囊中,无论是人还是东西。对于季长风的手段,郑元植极其欣赏也急欲将他收入麾下。可高人都有怪脾气,论起年龄来两人还算是同龄,很多自己惯用的招揽人心的手段都不好使。不过一来二去的,两人也就算熟了,为了彰显自己的实力,郑元植有意无意地将自己曾经干过的好事都略略提起,目的就是要引季长风出口。

又一次,郑元植瞄上了一处埋藏极深的唐代大墓,但是手底下的人却一直看不准地方,而这一次,季长风也露出了感兴趣的意思,为了加深郑元植对自己的信任,他提前瞄准了地方带着装备就去了。

没想到郑元植这就是一个局,目的就是要引季长风出手,自己却远远在后面跟着。就在季长风利用摸金校尉的独门秘技天星风水术切准了地方准备下手的时候,郑元植突然冒了出来:“老哥,你这么干可有些不合规矩了。”

季长风漠然道:“你们找不到地方,我找到了,也有这个本事下去拆了丘门摸金,这就是我的功夫,有什么不合规矩的,这大墓上也没写你名字不是?”

郑元植:“可这地方终究是我们先发现的,按照规矩,我也有份。”

季长风摆出了滚刀肉的架势:“我季某人吃软不吃硬,你说你有份,那你下手吧,我走路就是。”这是欲擒故纵之计。

对于这座大墓里的东西,郑元植志在必得,没了季长风相助,自己一行人还不知道要在外面徘徊多久,闹不好一辈子都摸不到墓门的边,当即赔笑:“季老哥说笑了,既然来了,大伙就是攒在一根绳上的蚂蚱。要不这样吧,只要你能带我们下去,里面的东西就由你优先挑选如何?”

话说到这份上,如果还坚持己见,就有些不识抬举了,季长风就坡下驴:“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姑且帮你一回。”

就这样,一伙人上下其手,七天功夫就从进了地宫。依照诺言,季长风老实不客气地就挑选了最贵重的东西带走。郑元植这伙人可不讲别,到哪儿都三光政策,这当然被季长风阻止了,摸金校尉的规矩就是无论墓里有多少宝货,都不可尽取,必然要为墓主人留下一两件宝物。

这些细节自然看在郑元植的眼里,出墓以后,顺势约定了下次再一起搭帮。就这样,季长风的卧底生涯开始了。

不到半年功夫,就摸清了当初四省特大连环盗墓案的真凶。本来案子进行到这个地步,差不多就可以收网了,但是上级的策略发生了变化。不但要把郑元植一伙丧心病狂的盗墓贼一网打尽,还要将其倒卖文物的网络连根拔起。这可不是一般的工作啊,这也就等于把季长风给按在了郑元植的团伙里。

后面半年,季长风工作成绩斐然,由于他明里暗里的协助,公安机关一连破获了多起盗墓团伙犯罪案件,捣毁了地下文物贩卖的窝点。

还是应了那句老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老奸巨猾的郑元植已经对季长风心生怀疑了,只是一直隐忍不发而已。

为什么要怀疑他呢?

若是身在局中,其实不容易看明白,但要是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端倪了。原因很简单,季长风成名太突兀了,就好像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假如没有后面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其实这并不足以坐实他的嫌疑,可偏偏发生了。自打季长风成名以后,不到一年的功夫,警方竟然连续破获了十多起盗墓案,捣毁了数十处的地下文物贩卖的窝点。

这样的情况过去十年中都没发生过几起,这不到一年的功夫被抓的盗墓贼竟然比过去五年时间的总和还要多。

事出反常必有妖。

郑元植能纵横多年而不被人发觉是有他过人之处的,事情这么看疑点就越来越多。

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季长风隐隐约约已经感到危险的临近,但是在自己卧底的这一年来,目睹了各处深埋地下千年的文物被人盗掘,这些文物被通过秘密渠道贩卖出境,然后又以高得吓人的天价回流。军人出身的季长风的敏感神经被触动了,这就是某些境外势力的有意无意的引导啊。

一念及此,胸中那股军人的血性被激发了出来,在信的末尾,他引用了林则徐的一句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这次出去,他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结果这一去,就真的没能再回来。

那份尸检报告叶凡看了,着弹点纷乱,中枪部位都在身体正面,显然是被人用乱枪打死的,不用说,凶手定然就是这个郑元植了。

看完了这封信,叶凡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教官要留这样一封信给自己,难道他神机妙算,掐指一算就知道自己定然不能在部队里呆的长久吗?又或者是知道自己有可能会没命,却把自己的遗志遗愿通过这种方式让叶凡知道?

到底是如何用意,叶凡已经不清楚了,假如此时他可以看得见自己的脸色的话,会发现自己一脸铁青,弥漫着极其厚重的杀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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