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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一万年太久

月圆之夜如期来临。

第二天一早,整个部族天还没亮就都纷纷从草窝里爬出来。

女人负责做饭,男人捆扎背篓挑篓,忙忙碌碌到太阳出来,母巴带领近半的族人背筐挑担出发。

徐晨夹杂在队伍里面,古和举也在其中。

三人作为部落的后备生力军,需要跟着去增长见识,为将来的部落交流做好准备。

毕竟部落男人都是要嫁出去的,虽然母巴不想徐晨嫁出去,但古老的传承如此,她无法阻止,也无法自私的去阻止,那么为他们寻找一个合适的部落联姻,就是最好的选择。

风等六位年轻力壮的猎手,是这次参加巫主大会的主要力量。

另外还有三位身体健壮的辅助和七个年轻女人。

剩下留在山洞的,全都是妇孺老弱孕。

为了族人的安全,母巴离开的时候反复叮嘱除开窑厂的工人,所有人都不准下山,一定要呆在山上等到大家回来。

叶因为平日要照顾小孩和孕妇,不能跟着出门,昨晚委屈的哭了半夜,今天又哭哭啼啼一早上,跟着一群妇孺老幼把一群人一直送下山,远远的又送到河滩上,拽着徐晨的胳膊哭着不放手,最后在徐晨和母巴等人的反复安慰和呵斥下才不得不流着眼泪停下来,直到走出很远之后徐晨回头,还能看到这丫头站在河滩上遥遥招手。

都说距离产生美。

这几句话一点儿都没错。

平日看叶虽然穿上了麻布衣裙,不再是那个整天穿着皮草小短裙,赤裸上身一走路就露出屁股蛋子的小母野人,但实则蓬头垢面的样子和各种粗鲁随性的生活习惯,徐晨一直还是没觉得她因为穿上衣裙就变成了美少女。

不过这走远了草草回头看一眼,竟然有一种不同的朦胧美感。

青色的晴空和山岭小河,只有她穿着白色裙子孑然独立在清晨的河滩草地上遥遥招手,微微缭绕蒸腾的晨雾和淡淡的阳光,仿若一位荒野的精灵少女一般,有一种无法释怀的美丽意境。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可惜她是自己的表妹。

徐晨内心微微有些遗憾的收回目光,夹杂在长长的队伍之中,沿着小河往山谷的方向渐行渐远。

这是穿越过来近三个月的时间徐晨第二次出门。

而且还是出远门。

谷口位置那个小水潭依旧清澈见底,不过山崖上的瀑布已经断流,潭水下跌很多,能够看到潭底好多大大小小的鱼虾。

原始人其实不爱吃鱼,主要是水生动物没有油水,而且盐分含量极低,还有就是鱼不好捉。

相对于捕鱼,原始人更愿意去抓一些蛇和乌龟。

中国历史上曾经留下有大量的甲骨文,其中光是殷墟出土的龟甲就十多万片。

为什么有这么多龟壳,因为乌龟也是一种重要的肉食来源,而且获得相对比较容易,也没有任何危险。

相对于把文字刻在石头和铸造在金属上,明显龟甲更加容易使用,也更加方便保存。

因此巫祝卜官便大量收集采用龟甲篆刻卜辞、占验凶吉等,由此慢慢积累下来,便堆积形成了庞大的文化遗产,为后世的考古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也就是说,甲骨文的大量存世,是天时地利人和综合在一起产物,并不是单独的原因形成的。

能吃能用便于保存,成就了龟甲的历史价值。

不过徐晨相信,因为自己的出现,甲骨文这种东西大概率是不会存世了,以后要么考证山洞刻字,要么考证陶器刻字。

这是个不错的想法,等巫主大会回来之后,以后制作陶器就把一些日记刻在上面,不是为了自己显摆,主要是为后世考古留下一些有用的遗产。

出了山谷,就是涛涛奔腾的大河。

这条河流规模虽然不如长江,但至少相当于汉江这种大型支流,虽然是枯水季节,但河面依旧还有近五十米宽,清澈的流水滚滚往东南而去,大河两岸都是崇山峻岭,山与河之间,就是宽阔的河滩。

大小野兽成群成群的散落在这一眼望不到头的河滩上悠闲吃草。

大量野鸟在河滩上成群飞翔嬉戏。

蓝天之上,有苍鹰展翅于极高的天际盘旋。

大河奔流,天高地阔,整个一副原始自然的绝美风光。

而这里,以前就是巴族人狩猎生活的边界区域。

大河流域猎物众多,但一支庞大的野狼部落盘踞于此,成为了巴族的心腹大患。

不过十天前,这个祸患被清除了。

自从被风等人抓住机会一口气干掉了七头野狼之后,这群野狼便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最近风等人出谷在河滩上下游七八里来回搜寻,都没有发现群狼的踪迹,最多偶尔看到一两头落单的孤狼。

这种孤狼要么是争夺地位的失败者,要么是被狼群驱逐的年老体弱者,它们的食物也多以野兔鸟蛋甚至其他野兽吃剩下的残渣为生,对人类基本不会产生威胁。

而有了河口这么大的新狩猎区域,风等人的猎获越发的稳定起来。

不过对于原始部落来说,他们不会过多猎杀动物,而是只要保证每天部落基本充足的肉食就够了。

这既是因为肉食不容易保存,另外就是为了蓄养野兽,维持自然平衡。

若是索取无度任意捕杀,附近的野兽恐惧便会逃离这片区域,产生的后果就是食物会匮乏。

这是一种最古老原始的畜牧手段,也是人作为自然动物的一种共存本能。

随着人类越来越多,对食物的需求越来越大,当大量捕杀造成自然平衡开始失调,狩猎变得越来越困难之后,这种自然蓄养就会变成有目的的蓄养,家畜家禽就会慢慢出现。

依旧还是最基础的进化原则。

食物的匮乏,逼迫人类不得不进化。

但这种纯粹靠自然力量推动的进化实在是太缓慢了。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对于徐晨来说,他需要的不仅仅是食物衣服,而是更加高端的生活环境和生活需求。

所以,他只能凭借一己之力,强行推动部落升级,向更高阶段的文明发展。

一路走,风和部落的一群男人大声说笑,沿途得意的指着一些地方诉说曾经狩猎的辉煌。

不过徐晨知道,大部分依旧是在吹牛逼。

没有弓箭之前被野狼堵在山谷之中,而且还是内外两群狼,生存环境堪称艰苦。

至于更远的大河下游,他们去的就更少了,或许每年也就春秋两季的部落活动才会兴师动众的远行。

但面对如此蛮荒的野外,十多人的队伍也并不能保证绝对安全,若是遇到大规模的狼群或者老虎狮子等猛兽,团灭都有可能。

从清晨出发,一群人几乎没有停歇,一直都在赶路。

男人女人交换着背筐挑担,风带着一群猎手拿着弓箭前后相随开路护送。

如此沿着大河一直走了近四个小时,前方出现一片广袤的冲击平原,一条小河蜿蜒汇入大河,远处,可以看到一群原始人出现,双方的目标一致,就是顺小河方向的一条山谷。

“胡嘎!”

风等一群男人略有些兴奋起来。

徐晨明白过来,这是附近一个叫做胡的部落。

至于这个胡是指什么则不得而知,就和巴族的巴一样,根本就不清楚这个字的意思,平日交流也没有特指一种叫做巴的东西,何况本来也没字,只是一个近音而已。

对面胡族的人也发现了徐晨等人,隔老远就有人挥舞着长矛棍棒嘢嚯嘢嚯的打招呼。

风等人也鬼哭狼嚎的应和了几声,很快两个部落就越走越近,渐渐能够分辨出体型外貌。

胡族有近三十人,同样全都是年轻力壮的男女,里面夹杂几个和徐晨差不多大小的半大男孩。

队伍中有人用兽皮和树藤缠裹着一些东西,应该是用来交易的财货。

装束和乌族差不多,全都是下上裹着简单的兽皮,蓬头垢面标准的野人装束。

而与之不同的是,巴族的穿着打扮完全摆脱了野人的范畴,所有人身上都是灰白色的麻布衣裙,几个猎人身上还罩着藤甲,背上背着箭筒,至于其他人,不是背筐就是挑担,感觉和对方完全不是同类。

作者牧尘客其他书: 背锅大掌门 大宋很野蛮 帝国吃相 混世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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