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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三章 参赛作品

刘会芳看着轻松的走出办公室的李子信,若有所思的说:“他这个学期跟以前有很大改变啊!”

“看出来了,上学期他的身上沉稳的让人心惊。今天却在他身上有了年轻人的意气风发。”

“我同意这个看法,他现在的心情好像非常轻松,不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的,以前的他让人感觉有些阴沉,毕竟一个年轻人太稳重了,没有一点朝气蓬勃的样子,也看着别扭。但是今天看上去,却让人感觉到舒服,有种亲近和如沐春风的柔和。”

“哈哈,哪有那么夸张,就是感觉好像他身上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了,有种释放的轻松感。李子信还真是厉害,他自身情绪的变换都影响到周围人的感知了。”

“那是因为他太优秀了,所有人的目光不知不觉就关注他。”

听着两位同事的讨论,刘会芳不知道他们说的对不对,但是这样的李子信更让人喜欢是毋庸置疑的。

其实这样的改变,说起来还是致姐的影响。

自从跟致姐的关系更近一步以后,李子信性格中的活泼越来越明显了。

当他跟致姐真正亲密接触后,他就好像游子找到了家的感觉,再没有那种风中浮萍的孤独和寂寞。李子信就好像一个风筝,比其他人都飞的高,但是脚却不站在大地上。而现在风筝的线被叶雨致细心的缠绕在了自己身上,让他不再漂泊,虽然他还是飞的很高,但是与大地已经有了联系,而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叶雨致。

在这个世界上叶雨致对于李子信来说是唯一的,同样李子信对于叶雨致也是唯一的。爱有深浅,但是这种刻骨铭心却是别无二致的。

李子信站在的操场上,太阳还没有出来,只是在天边露出了她自己的光彩,就让大地处于一片晨曦之中。李子信正摆着一副春妮姐曾经交给自己的架势,这种架势他已经摆了好几个月了,别的好处还看不出来,就是以前站马步不到十分钟就双腿酸麻、两股战战,现在却可以轻松的站半个小时。

快到四月了,操场边的树木都已经泛着嫩绿色,冀州的春天来的不算早,按理说三月就应该是草长莺飞的季节了,但是在冀州其实刚露出春天的影子,有时候早晨喘气还能呵出白气来。

因为是星期六,所以李子信做完了所谓的“武术架势”,就悠闲的去食堂吃早点,吃完还没有忘记给宿舍的两个懒鬼带上一点。

回到宿舍,刘连军和王浩这两个懒鬼果然还在睡懒觉,李子信也不叫他们,今天又不上学,多睡一会没事。

刘连军的床铺变化很大,年前自己成立致信公司的时候,就把武侠小说阅读、网、站纳入了公司,作为网站元老的刘连军也在公司挂了一个职位,每月三千多块钱的薪水比他父母加起来的还高,所以现在在他的床上随处可见各种计算机书籍、软件还有刚开始发售的新版手机,衣服也是一水的新潮。

生活的独立让刘连军有了非常大的改变,现在他也敢跟女同学说话和开玩笑了,虽然有时还免不了脸红,但是至少能看出他越来越有自信了。不过欧可馨和朱亚洁是例外,面对这两个美丽的女孩,刘连军还是老样子,尤其是面对爽朗的欧可馨,他的态度更是扭捏作态,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怀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刘会芳老师那里拿来的征文简章和书法比赛规程,李子信已经详细的看过。虽然是全国性的比赛,其实还是分好多步骤的。首先石市要经过初选,然后冀州会有人组织复赛,所以真正进入全国赛程的已经是经过两轮选拔后的作品了。

征文初选的题目都是写一篇记叙文,这样普通的要求倒也让人挑不出毛病,因为全国各地都是这个题目,所以不存在什么题目上的猫腻。

书法分为硬笔和软笔是分别报名的,李子信全都报了名要玩就玩大的,他现在的心性有越来越年轻的趋势,对一些没有太多利益牵扯的事情懒得多想,有冲动就去做。

记叙文李子信倒是没有在记忆中挑选文章,一年多的持续写作,虽然都是誊写,但是李子信写作的功底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比拟的,不是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遍,不会作诗也会抄嘛。李子信现在比那还高一个层次,至少一年上百万字的写作,让李子信对写作已经能做到信手拈来了,没有写过这么多字的人,永远不会知道,当你写的小说累计的字数越来越多的时候,其实在这个过程中,你的学识和写作经验也是一路上涨。

所以记叙文的写作,李子信打了一遍草稿,然后检查了一下,语句通顺、情节合理、还不时有些金句和经典情节,虽然有一点堆砌的嫌疑,不过高中生的命题作文嘛,他觉得这样已经足够了。

所以李子信用楷书认真的一笔一划的誊写了一遍,看着完成后的作品,他得意的想到,即使是这一笔漂亮的钢笔字也能为自己加十分,前世对着卢中南、田英章和田蕴章兄弟、钱沛云等大师的字临摹二十年也不是白来的。

说起练字前世的李子信先是从庞中华的字帖开始学的,因为那时候所有地方都能买到庞中华的字帖,不过后来他的小学语文老师看到他练字非常有毅力,又推荐他用另几位大师的钢笔字帖来练字。那时李子信无辜的看着老师,一脸的懵圈样,语文老师只好把自己家中的字帖借给他习字。二十年的练字,描红和临摹的反复交叉使用,也渐渐的让李子信形成了自己的书法风格。

所以李子信可以骄傲的说自己的钢笔字非常不错的,虽然不如那些大师,但是也算是字写的非常好了。

李子信对毛笔字的信心要比钢笔字大的多,因为他初中的时候有一位老师,是北京的知青,手里真的有一副王羲之的字帖,虽然是唐时颜真卿临摹之作,但已经弥足珍贵。

颜真卿与柳公权合称“颜筋柳骨”,被评为中国历史上毛笔字仅次于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人物,他的临摹让李子信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无比正确的道路。在其后的日子里,通过各种途径李子信又临摹和观摩了王羲之和颜真卿的很多字帖,所以他的毛笔字应该说是承袭自王羲之和颜真卿。这样的经历让他对自己的毛笔字充满了信心,何况据他的了解,这个世界并没有王羲之一家人,也没有颜真卿,毕竟秦始皇真的焚书坑儒对历史造成的扭曲不可估量,一只蝴蝶翅膀的煽动都可以化作一阵狂风暴雨,何况是始皇帝这样的大动作,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已经让这个世界的中国走上了另一条路,尤其是焚书造成文化上的缺失,让文化人跟前世的区别泾渭分明。

刘连军和王浩起来的时候看到李子信危襟正坐在窗前,认真的写着钢笔字,二人都没有打扰他,看到桌子上还热着的早点,毫不客气的猛塞,这几天他们已经习惯了早晨一起来就能吃到李子信带回来的早点,吃完二人勾肩搭背的去洗漱了。

李子信认真的写着钢笔字,既然答应了刘老师,那么李子信就一定会全力以赴,认真的写了四五遍,他才满意的看着稿纸上的字迹。

将进酒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李子信得意的想到,李太白的大作被自己搬到这个世界,别人都以为这是自己的作品。

而现在自己用自己的作品参加书法比赛,却没有人知道自己就是在梦惊两界小说中写出《将进酒》的自己,这样恶趣味的想法这几个月已经经常出现在他的心底,致姐对他的影响,绝不紧紧是想象中的那一点,恐怕要比他的想象还要多的多,性格、态度、处事等等,现在的他都已经有了与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截然不同的反应。如果是刚来这个世界,他肯定不会这样做,但是现在他做的义无反顾,还有着一种别人不可知的恶趣味。这样的转变,细细想来让人心惊,毕竟他只是来这个世界一年多而已。

“子信,子信快看报纸上有大新闻了。”

正在欣赏自己犹如画卷一般的字迹,刘连军的呼喊声已经在楼道里喊的震天介响,李子信心里咯噔一声,刘连军虽然性格已经在转变,但还是有些懦弱,从来没有听到他这样大声的在楼道里喊叫过。

对于这个可以说在学校跟自己最近的同学,李子信不是一般的了解,所以他放下稿纸,赶忙开门出去。门外的楼道里已经有非常多的同学聚在一起了。

吵吵嚷嚷的声音非常大,李子信喊了好几声,都没有人让路。把他急出了一身白毛汗,以为刘连军出了什么事情。

“让开!”

霹雳一声喊,所有人都是一静。

回头正看见李子信一副怒发冲冠的样子,眼神中的锐利好象要吃人一样。

李子信才不管这个,双手巴拉开人群,直冲入内。

“刘连军,你怎么样了?”

刘连军手里拿着报纸,王浩手里也拿着报纸,看着李子信愤怒的好像雄狮的表情,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李子信的脸上露出过这种表情,也不知道原来他发怒的时候,一张方正的脸上表情居然会这样的肃杀,让人望而生畏。

“刘连军,你和王浩怎么样了?”

看见他们两人都没有什么事情,李子信松了一口气,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冲动了,好像有些时候都不会抑制自己的情绪了。

“没有事情,你们喊什么?”

“报纸!”刘连军和王浩有些呆愣的看着怒气勃发的李子信,机械的指着报纸。

李子信一把扯过了报纸,翻看了起来。

“第一版。”王浩弱弱的声音响起,他从来没有想到,李子信发怒的时候会这样的威严如狱,从楼道里寂静到落针可闻的情况可以得知,所有同学都没有想到李子信原来还有这一面。

李子信这学期定了不少报纸,宿舍里谁有空都会第一时间取回来。

这正是一份中华日报,是国内官方权威报纸。

李子信看到第一版的文章,刚放松的脸上,涌上了一阵阵的红晕,他看着报纸上的内容,只觉得一阵阵的头皮发麻,似乎全身的血液都冲上了头顶,李子信感觉自己的整个脑袋都在冒热气。

“竟然会是这样!竟然敢这样!竟然能够这样!”

李子信有些失控的泪流满面,他感到胸中有一团火,烧的他眼红耳赤,让他有不吐不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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