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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游历大陆

李欢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不是高兴,反而惊讶道:“什么?比弗斯,你不怕被人类当奴隶抓去吗?”

没想到比弗斯毫不在意道:“不怕,别看我才刚成年没多久,其实我是白银高级战士,差一步就能突破黄金。”

“什么?”李欢假装不懂,实际上他确实不太清楚,对于这片大陆上不超过剑圣级别的职业划分他没在原著中看到详细分类。

比弗斯知道李欢连村子都没走出去过,没见过什么外人,便解释道:“战士的等级从低到高分为青铜、白银、黄金。能够使用斗气的就是青铜战士,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全是战士学徒;突破黄金之后的战士,大多被称为伪剑圣,因为整片大陆总共十位剑圣,伪剑圣只有打败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才能夺得剑圣称号,而失败的剑圣也会被除去封号,沦为普通的伪剑圣。”

李欢一听,跟他所知的差不多,点点头:“还有吗?比剑圣还厉害的呢?”

比弗斯一脸崇拜地说道:“那是所有战士的终极目标——剑神,不过圣者大陆有史以来记载的剑神只有八位,现在还活着的只有一位,他就是世界上最强的人类了。”

李欢配合的点头:“我明白了。”

其实如果把剑神算作一种评价实力的标准,圣者大陆还有很多人能够达到,不过他们都不是战士职业,也能一概而谈。

“那你只有白银高级,我们两个出去会不会被人欺负啊?”李欢好意问道,他是怕比弗斯被欺负。

比弗斯一翻白眼,得意道:“你太小看白银高级战士了,整片大陆只有十个剑圣,伪剑圣不会超过三百,黄金高级也只是在这个数字后面加个零,很多还都在各大帝国王国的军队里面。再往下计算,白银高级实力在拥有上百亿人口的大陆上怎么也能排到前1%啊。

“再说了,我们出去游历,又不是出去战斗,只要小心一点,遇到危险远远躲开不就行了。”

这话完全是没经历过世界的小白才会说出来的,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一次危险都容不得侥幸,许多年轻的冒险家就是因为这样的侥幸心理白白丢掉了性命。

“那好吧,不过在我们游历之前,我希望回家一趟,给我的父母留下一封书信。”李欢说道,“另外,我要向你道个歉。”

“什么?”比弗斯奇怪道。

“我把你平时锻造时候的技巧写成了一本书,这次也会留给我的父亲,这样他的打铁技术就能大大提高,将来可以改善我家的生活。”

比弗斯大手一挥:“这有什么,矮人从来不怕被人学走技术,我们只关心锻造本身。”

“谢谢你,比弗斯,我们约定好时间吧。”

“那就十天之后,还在这里,你多带些调料哦。”

“没问题,我这几天就在树林多采集一些。”

十天后,他们在约定好的地点集合了。

“天呐,比弗斯,你这穿的什么啊?”李欢惊讶的说道。

此时的矮人身上金光闪闪,矮人大师亲手制作的精良铠甲,上面刻印了风系和火系的防护魔法,可以用斗气催动;脑袋上带着绿色的头盔,刻印着水系的恢复魔法和特殊的自然系精神防护魔法;背后还背着一白一黑两把大斧,看起来非常精致,刻印着光暗双系魔法,使用时能对敌人造成双重爆炸伤害。

总之一句话,非常骚包。

“有什么问题吗?”比弗斯不理解李欢的吃惊,出门在外当然要小心为上,这可是族里大师们看他外出游历,特地准备的好东西。

李欢苦笑一声:“虽然我没有外出游历的经验,但我想你这身东西价值不菲,走在路上应该会有很多人觊觎吧,说不定连黄金战士也会动心啊。”

岂止黄金战士,就是穷一点的剑圣见到比弗斯这身装备都要眼红,何况外面不光有战士职业,还有很多使用魔法的人类,都能催动这身装备。

比弗斯想了想,不得不承认李欢说得有道理,只能叹了口气,把装备换下,然后收进了自己的空间戒指。

李欢好奇道:“你把东西藏哪儿去啦?”

比弗斯得意地伸出手,露出戒指道:“这是空间戒指,能装下很多东西,我带了很多干粮。”

李欢思考起来,这东西不错,他也应该弄一个,好像很多贵族都有这东西,等出去打劫一个吧。

“对了,你要的东西。”比弗斯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把小号的骑士剑递给李欢。

李欢接过,抽出看了一眼,不错,是精工成品。

“好了,东西都准备好了,我们走吧。”

结果,他们走了两个月才走出森林……

对此,比弗斯大叫李欢是怪物,竟然能够深入到森林这么远的地方找到矮人的矿山洞穴。

李欢忙说他家在另外一个方向,一两天就能走出去。

“那我们为什么要从这个方向走呢?直接去你家,再去那个什么……瓦纳王国不是正好吗?”比弗斯奇怪道。

李欢赶紧道:“不好不好,我怕被熟人看见,那我父母可就要把我抓回去了。而且瓦纳王国太穷了,一点都不繁荣,我们出来游历,当然要去繁华的地方。”

比弗斯只得说道:“好吧,你说得有道理,听你的。”

实际路线李欢已经在准备动身的十天里面探查过了,他们现在出来的地方正是一个叫博拉姿的小镇。

这个小镇隶属于大汉王国,也就是主角龙青天所在的国家。

日后博拉姿还会成为龙青天的领地,所以李欢现在只是路过,留下点痕迹,不影响这里的发展情况。

走了两个月,终于见到城镇了,比弗斯非常兴奋,拉着李欢就要找酒馆喝酒。

两个月的最后十天,空间戒指中的酒被他全部喝完了,已经断酒十天的比弗斯怎么忍得了,肯定是先大喝一顿。

不过李欢却注意到了小镇上的人们忍不住偷偷看了他们几眼,似乎是对矮人族非常好奇,又或者是觉得两个小孩身边的大人怎么没出现。

李欢突然感觉他好像失误了,要是外面的人们真的喜欢捕捉异族奴隶的话,那他跟着比弗斯扮演矮人还不如比弗斯跟他一起假装人类小孩来得安全呢。

幸好,暂时没有人动手,李欢和比弗斯安全走进了酒馆。

接下来问题了,喝酒要钱,钱哪来呢?

只见比弗斯“丁零当啷”掏出两枚金币扔在柜台上,酒馆老板眼睛都看直了,在博拉姿这种又穷又偏僻的地方竟然还有人用金币付钱,简直令人惊讶。

平日里来喝酒的不外乎馋酒的平民,偶尔有路过的佣兵,但他们肯定是用银币或者铜板付账。

“你怎么有金币的?”李欢小声问道。

这问题很重要,因为货币是一种流通的财富象征,比弗斯拿出来的金币能够正常使用,说明这肯定不是几千年前矮人族躲进森林时带进去的。

比弗斯茫然道:“怎么了,有问题吗?长老给我的,他说我出门游历,要低调行事,首先就是要学习人类的习惯,吃饭给钱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给了我一些人类的金币。”

李欢了然,恐怕矮人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与世隔绝。

等等……那当初他如果选择一个成熟些的矮人结交,岂不是能直接了解到现在大陆形势……

如果不是比弗斯这个纯洁萌新的话……算了,反正都选好了,何况不是比弗斯的话,也没有谁愿意跟他走出森林来。

很快,一大堆面包肉食和酒水就搬上了桌子。

比弗斯幸福地大吃起来,李欢因为身体还是个小孩,吃得不多,很快就吃饱了。

他一边休息一边听酒馆里面人们聊天。

没有过人的身体素质,他的耳力只能听到只言片语,信息很零碎。不过他还是听到了一条重要消息。

龙家第五个儿子龙青天在王都和财务大臣家族里的子弟打了一架。

李欢又听了一会儿,发现龙青天已经快三岁了,他算了算,正好是他降临这个世界的时间。

也就是说,他来的时候,剧情刚刚开始,想必其他1999名选手也是这个时间点降临的吧。

其他有用的信息就没有了,酒馆里都是些普通人,能说出龙青天的消息还是因为他打了一架,成了上流社会的笑料。

谁家小屁孩会在三岁时候因为抢女人跟另外七个小屁孩当街决斗呢?

这才是主角的人生啊。

博拉姿太小,也没有佣兵工会之类的机构存在,甚至连教堂都没有一座,势力遍布大陆的教会根本看不上这破地方。

只有大汉国王派来的基层官员驻守在这里,不过根据李欢的了解,这些官员上下欺瞒,征收重税的同时还从国王那里哭穷拿薪水,两头吸血以至于身家丰厚无比。

说不定他的空间戒指就落在这些官员手里了。

一会儿,酒馆外响起沉重的脚步声,人还不少。

李欢一听见就警惕起来,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些脚步声的主人要么是身高三米的壮汉,要么是穿了沉重的铠甲。

在博拉姿这个小镇,重甲为什么会出现呢,还碰巧出现在酒馆外面?

这不,脚步都停在门口了。

比弗斯还在痛快地大喝,一点都没察觉到异常。李欢默默叹了口气,抬头看向门口。

几个彪形大汉推开门,领头的身穿暗色重甲,头盔上的面罩提起,露出一张带着刀疤的方脸。

刀疤一进门就四处张望,很快就锁定大吃大喝的比弗斯和同样看向他的李欢。

毫无犹豫,刀疤带人走到他们这一桌,冷哼一声说道:“你们的事犯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比弗斯放下酒瓶,惊讶道:“什么意思?”

李欢从腰间抽出钢剑,说道:“意思就是要开打了,别喝了,拿出你的斧头来。”

刀疤大手一挥:“还敢反抗,拿下他们。”

他自己也抽出一把巨剑,两指宽,几乎可以当盾牌用。

这么大的剑直接对着李欢他们的桌子砸下来,轰响声中,桌子轻易就被砸塌。

比弗斯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起来,但他可是矮人,还是在喝酒时被打扰了的矮人。

他二话不说就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了斧子。

这个举动让刀疤脸嘴角的笑意更浓了,竟然还是条大鱼!

李欢看到了刀疤的神情,心想下次应该坚持让比弗斯把斧子背在身后,不要在人前使用空间戒指了。

“杰米,你退下,我会让他们看看矮人的力量。”比弗斯“实诚”地说道。

李欢忍不住捂脸,幸好这家伙还知道不要叫出真名“李欢”,用了自己报给他的假名“杰米”,可是他一开口谁都知道他是个矮人了。

看看对面那几个壮汉脸上一副开心的样子,像看见了几百个金币一样乐呵。

暴露得比他想象得快多了啊。

“我知道了,你小心。”李欢退开两步,手中钢剑垂下。他正好看看比弗斯的白银高级水平是什么样的战斗力。

刀疤和他的小弟一点都不客气,也不会讲究单挑,“刷刷”抽出刀,乱刀砍向比弗斯。

只见比弗斯一点不乱,手中斧子泛起淡金色光芒,挥舞起来跟一阵风似的,冲向那几个壮汉就是削削削。

“白银战士!”

刀疤惊呼道,用力挡住比弗斯的进攻,退开几步。

他的小弟们听到“白银战士”四个字,也是退得飞快。

青铜战士能够用斗气强化身体,白银战士能够在武器上加持斗气,黄金战士能够将斗气发射出去,这是有关斗气的战士常识。

比弗斯斧子上的淡金色斗气表明了他的等级。

“哼,现在知道停手了,晚了。”比弗斯大叫一声,继续挥着斧子冲过去。

刀疤脸色一变,握紧手中的宽剑,喊道:“围住,弄死他。”

看他的样子,似乎对白银战士只是有些忌惮,并不完全害怕,莫非他们还有过对战白银战士的经验。

李欢默默观察着,得出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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