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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你一个大男人写言情?

佛尔思当然知道余尽是‘学徒’,可她也只知道这一点点。

因为她光知道余尽是学徒途径、是官方非凡者。

可在她心底,原以为余尽至少也该是序列8甚至序列7的值夜者!

毕竟对方初见面时给她的压迫感实在是太强,虽然也有身为野生非凡者做贼心虚的缘故,但后续余尽吐露出对她所受诅咒的了解让她完全误以为余尽是学徒序列中序列以上的强者。

所以她才会在被追上的第一时间放弃反抗,甚至连手链也乖乖教了出去。

因为她觉得自己很难从‘中序列强者’的手中逃脱。

可谁知道,余尽居然只是一个学徒,而且还处在‘扮演’学徒的阶段!

这不就意味着他甚至都还没有完全消化魔药吗?

而自己已经在学徒阶段停留两年,对学徒的能力掌握程度也绝对要远超对方。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那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就完全可以直接跑路吗?

虽然当时如果直接跑路,那大概就无法和余尽搭上线。

也就无法撑过这一次的满月,失控异变成怪物。

反倒是被余尽抓住让她有了活命的机会。

可佛尔思的内心还是充满了不甘。

“你。”

佛尔思咬牙问道,“你是什么时候成为的学徒?”

“大概12天前吧。”

余尽奇怪于佛尔思为什么会有这么一问,但还是随口回道。

“12天?”

佛尔思内心愈加崩溃。

她一个在学徒停留了两年的‘老人’,居然被一个刚刚成为学徒12天的新人给抓了?

不。

不是12天!

他抓自己已经是在五天前,那天恰好是对方刚刚成为非凡者一周。

“道理我都懂。”

相比崩溃的佛尔思,休反而陷入了沉思,奇怪道,“但是,你这种做法真的有用吗?”

扮演法的要诀在于扮演,也就是余尽自身要扮演学徒才能消化魔药。

而余尽他现在的方式却更像是取巧。

他只是让佛尔思以她学徒的名义,发售余尽的着作。

也就是说从始至终余尽都不需要真正露面。

这样做真的能有用吗?

“为什么没用呢?”

余尽澹定道,“扮演是扮演给别人看的,只要别人认为我是学徒就行。至于我到底是不是学徒、又是通过什么方式被人误认为是学徒,这个过程并不重要。”

“是这样吗?”

休闻言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虽然觉得有些奇怪。

但既然是告诉她们扮演法的余尽说的,那应该是有道理的。

“不,这是我瞎编的。”

余尽澹定道,“我只是单纯想做个实验而已。”

休顿时被呛到。

你随口瞎编的还这么理直气壮?

而且你就这么随便拿自己做实验,你就不怕出问题吗?

“哼,想靠写书赚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佛尔思此时稍微恢复了一些,略有些自傲的瞥了眼余尽。

可不是谁随便写两个字都能成为向她一样成功的作家。

不过反正是‘学徒’,她倒也不指望余尽能有多么的出色。

但是转念一想。

余尽拿这本书一半的稿费当报酬。

但如果书写的太烂,一分钱都赚不到,那她岂不是白打工还败坏自己的名声?

“啧。”

“书呢?”

佛尔思撇了撇嘴,有些抱怨的问道。

余尽随手掏出一本书递给佛尔思。

“你这都是从哪拿出来的?”

休心底忍不住吐槽起来,这已经不是余尽第一次当着她们的面掏东西。

而她完全没看清楚余尽是怎么做到的。

更何况,对方的衣服也不像是能藏这么多东西的样子啊?

“暴风雪山庄?”

佛尔思看了眼扉页的书名,内心有些想要吐槽。

连书名都是直接抄的她的《暴风山庄》,彷佛生怕别人看不出来一样,这足以见得这位余尽先生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学徒’呢。

哼哼!

那就让身为畅销书《暴风山庄》作者的我来教教你这个学徒该怎么写书吧!

“话说回来。”

见佛尔思翻看其余尽的小说,休询问道,“假如从一开始就知道扮演法,一个人要想完全消化魔药需要多长时间?”

“最短一个月,最长半年。”

“一个月?”

佛尔思原本骄傲的神情瞬间瓦解。

她在学徒阶段停留了多久?

两年啊!

整整两年!

你知道她这两年是怎么过的吗?

但凡她能早一点知道扮演法,也不至于在学徒蹉跎两年啊!

“等一下。”

佛尔思忽然想起一件事,“好像就算我提前消化魔药也没用,毕竟我也没有序列8戏法大师的魔药。”

哦,那没事了。

佛尔思又一次泄了气,默默低头继续看小说。

但内心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凭什么她花了两年才能完全消化魔药,但别人却只需要一个月啊?

明明在此之前她还以为自己是天才来的。

不行!

不能就这么受气!

她要狠狠的挑余尽这本书的毛病,让他知道在写书这方面谁才是老大!

然而。

等她带着闷气看完余尽的书之后,她的神情勐然已经变得无比的精彩。

“你……”

佛尔思勐然抬起头寻找余尽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只看得到自己的好友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喝着咖啡。

“余尽人呢?”

佛尔思询问道。

“早就走了。”

休喝了一口咖啡,漫不经心道,“我看你看书看得起劲就没打扰你,怎么样?他写的很糟糕?”

“糟糕?”

佛尔思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丧气道,“何止是糟糕啊,简直比我写的要好得多!”

“啊?”

休有些难以置信道,“他一个男人写的言情比你还要出色?”

“不是言情。”

佛尔思双腿并拢放在沙发上,双手环抱着膝盖将脑袋埋进去,闷声道,“是悬疑小说,没有一点言情元素。真是的,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明明书名完全一样但内容却截然不同。用罗塞尔大帝的话来说就是,八竿子也打不着!”

“额……”

休表情有些古怪,她也看过佛尔思的《暴风山庄》,里面的主角茜茜女士是一位伪装成家庭教师的侦探,所以小说带有一些悬疑元素。

然而,也就只有那么一点悬疑元素。

甚至就连这点悬疑元素也是为言情做铺垫的。

“这本书的主角是谁?”

休突然来了兴趣,好奇的问道。

“主角?”

佛尔思抬起头,用十分郁闷的语气闷声道,“这本书根本就没有主角,总共就只出场了十个人,结果到结局所有人都死在了那座‘暴风雪山庄’。比起《暴风雪山庄》,我感觉这本书更应该叫做《无人生还》!”

“你这么说我反而越来越感兴趣?”

休凑拢过去拿过书饶有兴致的阅读起来。

“这么晚了,你不用睡觉的吗?”

佛尔思有些无奈的问道。

“我刚喝了咖啡。”

休随口回了一句,意识却很快就陷入了《暴风雪山庄》所构建的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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