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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1)东樱岛, 连理枝

两个小时后,高铁准时到站, 出了站, 搭乘渡轮上东樱岛。

东樱岛是一座四面环海的独立小岛,这里暖风和煦,地理位置奇特, 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周围没有工业与城市的污染,沙滩细白, 小岛屹立, 海水通透洁净清可见底。

林芷初站在轮渡的舷杆处,远远就瞧见了海面和港口上, 飘荡和停泊着渔民用来打鱼的红头船, 红头船的头尖尖的, 喷着红色的油漆, 看起来非常特别。

程霄说:“那是从前居住在这里的岛民外出捕鱼的船只,红色的油漆是代表好寓意,代表船民不管出海多远, 都能找到回家的方向。”

林芷初嗯了一声, 再仔细看那红红的船, 发现船体上好似还画着两只眼睛, 真有趣,估计是意味着,不管走了多远, 都能看到回来的航向吧。

“你看,还有两只眼睛,是在暗示这船有透视功能吗?这样估计就不怕它回不来,对不对?”

程霄看她的眼睛,笑笑。

“我也有两只眼睛。嘿嘿。”林芷初笑着说,迎风站在轮渡的船头,中午的日光金灿灿的,折射着海水投进她眼底,她看他时眼底细碎的光芒像钻石闪耀。

“谁没有两只眼睛?”程霄觉得她有时候挺傻的,但又傻得可爱,她额角的发吹拂在脸上,他轻轻将她的碎发别着耳后,问她:“为什么剪头发了?”

“嗯,不好看吗?”

“好看的。”程霄说。

林芷初挽着他的手腕,靠在他肩上,看着那越离越远的画着两只眼睛的红头船,噗一声笑出来。“要是我以后找不到你,我也画两只眼睛在手上,哈哈哈。”

程霄笑了一下,“你可千万别这样做。你找不到我,我也会来找你的。”

“开船吗?”

“好。”

“什么船?”

“……就船。”

“大吗?”

“你想我多大就多大……”

“几个轮子的?”

“两条腿的!”

“啊……”

海风送来了两人毫无营养的对话,冬天的阳光显得特别稀缺,他们站在渡轮光线最充足的地方,日光照在他们年轻的脸上,每一个表情都被影得格外浓烈热切。

等准时出现在岛上,已经是下午两点。

但一进岛,就感觉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远离城市忙碌的喧嚣,这里的商店食肄小贩与都市不同,海风吹到脸上可以感受到咸湿的味道。

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海水天一色,蓝得看不出过渡层的晕染。

林芷初沉浸在一片海蓝蓝里,目光所及都觉得心旷神怡。

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俩人早已饥肠辘辘,就近选了一间路边海鲜小店,现场挑选新鲜的螃蟹,竹节虾,血蛤,炒了个青菜,煮了个汤,简单又美味的一餐。

饭后,林芷初向热情的老板娘打听附近的好玩景点。

老板娘笑着介绍:“年轻情侣最常玩的就是海边单车,露天沙滩,走索桥,夜晚烟花,看日出,看夕阳;小清新一点的有环岛海滨路,岛上唯一的一个红绿灯走到街头就能看到;买纪念品有我们本地渔民妇女卖的海螺珠链风铃,果园樱桃树很多可惜最近没樱桃了,还可以买点鱼干……我们这里最特别的是,两棵隐秘在深山老林里的连理枝。不过想去看他们的话可要费一番功夫,他们是两棵有追求的树,可不喜欢被人轻易看到……”

吃过了午饭,两人按着老板娘说的“情侣专用路线”,在海边附近租了辆双人海边单车,沿着海岸线,吹着海风,听着浪声,有节奏有默契的踩着单车踏板,出发了。

沿途一路风景,双人单车沿着小岛一路骑行,海风扑打在脸上,林芷初心情无比愉悦,还哼起了小调,被海风吹散了,自己一个人坐在后座上傻笑。

程霄听到了,笑一声,“瞎高兴什么?”

“你不高兴吗?”林芷初说,“我都很久没出来玩了。还能骑单车,我都好久没骑单车了。”

“回去买一辆让你在学校里骑。”程霄看似随意的说了句。

“啊?那怎么好意思。”林芷初当了真,还认真的思考并拒绝,“还是我自己买,我怎么可以随便要你的礼物。”

程霄把单车停了下来,给了她一个拍立得相机,“送你的礼物,相纸装好了。”

林芷初接过他的礼物,感觉不好意思,但又对这个白色相机爱不释手,“你怎么还特意买礼物送我。多不好意思。”

“客气什么。”程霄继续踩单车,笑说,“我早就买了。”

“啊,什么时候?”

“你猜?”

“我猜不出来啊……”

程霄在前头笑了一下,林芷初的脑袋贴在他后背,贴得很近很近,耳朵仿佛都听得到他沉稳的呼吸声,她的手环住了他的腰,闻到了他身上的香味,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有一种人,他甚至不需要对你说任何甜言蜜语,你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专属于他的气息,就总忍不住的心情雀跃。

两人骑着单车环了小道一圈,林芷初已经有点累了。

程霄一边看手机地图,一边把单车停靠在东樱岛附近的一片小树林外围。

下了车,两人一起往树林里走,弯来绕去,周围都是长得差不多的树木。

林芷初跟在他后头问他:“这是什么地方?”

程霄正在看手机导航:“可能是种连理枝的地方,手机显示是在这里。”

林芷初哦了一声,耐心的跟在了他身后走路,随着不断的深入树林,人群也慢慢变少,渐渐地,路上已难以再见到一个活人了。

林芷初简直怀疑自己是进了深山老林里。“程霄,我们要不要走了?万一迷路了走不回去了怎么办?”

程霄闻言,回头看她一眼,笑,“那我们就不回去了呗。在树林里头过夜。”

林芷初瞪大了眼睛看他,心说:“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吗?这么冷的天在深山老林里过夜会被冻死的。虽然和你一起死我觉得也不错,可我能活着和你在一起为什么要去死?我是长得很像二百五吗你要这样坑死我!”

程霄看着她风云遽变的脸色,感觉她这张脸的神色变幻之快,简直可以用一秒过四季的天气预报来形容。他静静的看了她一会,笑着给她打个定心剂:“放心,我五点半之前肯定把你带出去,让你能及时赶出去看海边落日,晚上还能吃海边烧烤,顺便看海滩烟花。”

这一招对林芷初果然还挺受用,她仔细认真的思索了一会,说:“那我待会要吃很多烧烤,还要喝啤酒。”

一说到啤酒,两个人都极有默契的顿了一下脚步。

程霄可没忘记她上次喝酒怎么折磨了一个晚上,他回去之后洗了几次澡都无法冷静,林芷初则更多的关注,程霄上次说她喝酒不像话时的语气有多凶。

“算了,我不喝了。”林芷初赶紧开口。

“没事,你还是可以喝一点的。”程霄难得妥协了一下。

两人又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弯弯曲曲山路,终于来到了两株相依偎着生长的大树前。

程霄指了指那两棵枝干缠绕在一起的大树,对林芷初说:“到了。”

林芷初一抬眼,就瞧见两棵彼此相依而长的大树,它们明明是两棵各自分开的树,枝干却在中部突然缠绕在一起生长,看起来树叶繁茂,站在树荫下的情景很是壮观。

连理枝是自然界中是罕见的树,也叫做相思树,形成原因是在树皮和木质部之间,有一层细胞叫做形成层,两棵树在有风的天气里,树干互相摩擦,把树皮磨光了,到无风的时候,两条树枝挨近,形成层就密接在一起,互相增生的新细胞,就会生长在一起。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树!”林芷初赞叹,“你说他们是有多喜欢彼此,才会长在一起?”

程霄笑了笑,突然扣住了她的手。“估计像你一样喜欢我。离得老远了也要追过来。”

林芷初脑袋搁在他肩上,看着其中一棵挨得比较近的树,对程霄说:“我猜左边这棵树爱得比较深,你看它都要倒过来了!”叹口气又惆怅的说,“左边的是我,右边的是你!”

程霄摸了摸眉毛,“不一定吧。”

“一定是的。”林芷初说,“你自己都说了,是我来追你的,都是我比较主动。”又惆怅的叹口气说,“哎,突然觉得很委屈。”

程霄只好说:“那你想我怎么主动?”他的手搂着她的腰,将她一把带入怀里,“这样?”

林芷初被他握住的腰传来一股电流感,脸变得热热的,推开他,假装去拍照了。

林芷初问他:“你为什么送我这 个相机啊?”

“想让你留个纪念。留下很多我们的印记,手机拍的很快就删除了,但是相纸的就不会,我想,以后我们老了还可以看这些照片,找到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程霄看着她,“你觉得呢?”

“好诶,那我要拍很多照片,以后贴满我们的房间。”

程霄笑,“好。”

林芷初突然有了新的忧虑:“可是房价很贵诶,我们买得起吗?”

他握紧了她的手,“我尽量。”

“嗯,我也会加油的。”

“不,让我来。”

“那我做什么?”林芷初朝他眨眼睛,“卖萌吗?”

程霄勾着唇角,“那不就是你最擅长的吗?”

有了拍立得相机这个媒介,林芷初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拍程霄了,并且义正言辞要求他过来合影。

程霄拒绝了几次,最后还是屈服在林芷初的淫威之下。

两人大半个午后泡在这只有连理枝的深山老林里,和这两棵相思树合拍了数十张照片,直到相机提示相纸差不多要用完了,才沿路返回去。

回去的路上,程霄在路上捡到一顶农夫草帽,往林芷初头上一戴,满意的说:“还不错。”顺便用最后一张相纸给她拍了一张照片。

林芷初撇撇嘴,摸了摸自己头上的那顶草帽,感觉有点土,从包里取出一条薄薄的丝巾系在帽圈上,顿时感觉漂亮了不少,重新把系了丝巾的草帽往头上一戴,喊程霄回头看。

程霄往后看了一眼,笑了,眼睛亮亮的,伸手拉她帽子上的丝巾,说:“这是什么啊?像红领巾似的。”

林芷初忧愁的看了程霄一眼,扼腕叹息,心想:“程霄这个同学的品位实在是太不行了!”

两人从树林里走出来的时候,天边的太阳已经快落下了,很快就只剩下一轮橙红的圆饼,林芷初看着橙色的光线把他侧脸照得通红,踮着脚,手戳了戳他好看的侧脸:“你脸红了。”

程霄本来就没感觉自己脸红,被她这么一戳,他感觉自己别说脸,连带着耳朵也一并红了,红得发热。也知道她是故意的,但是心却有种说不出的,难以描述的异样情愫。

两人把单车还回去后已经是晚上六点多,早已不见日头踪迹,海滩边上的小饭馆亮起了一盏一盏的迷你彩灯。

程霄没忘记刚才答应过她什么,虽然来不及欣赏夕阳,但是欣赏海边夜景,吃吃烧烤还是可以的。

点了烤串,啤酒,两人就坐在露天的沙滩上座位上。

冬天的夜晚是有些冷的,海风夹杂着寒意,还好有酒下肚也不那么冷,林芷初想喝点糯米酒暖胃,但是程霄觉得度数太高,怕她喝高了明今晚又胡闹,只让她喝点低度数的酒。

喝着喝着,沙滩上就有人放起烟火,程霄让她看远处五颜六色的烟花,她笑着问他:“我可以许愿吗?”

程霄笑笑。“又不是流星。”

“那就当它是流星嘛!”林芷初兴致高昂,“不行啦,我要许愿。”

“什么愿望?”

林芷初眼珠转了转,心里默念了一个愿望,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程霄的眼睛亮了,嘴角勾着,他笑起来的样子被烟花映衬着,愈发好看了。

林芷初最后还是喝得有点多了,程霄算是知道她的酒量了,半杯啤酒都会醉倒,这人就是滴酒不能沾,偏偏还喜欢喝。

程霄昨晚连夜在网上订了两间单人标间客房,到了民宿的时候,店家见程霄牵着林芷初的手,林芷初喝多了酒走路歪歪斜斜,全靠程霄揽着抱着。

也不知道那店家安的什么心思,便热情提议道:“我们这里有蜜月套房!里头装修可美了,空间也比标间大很多,浴室更大,床也更舒服,你们两间单人房,只要再加五十块,就可以升级成蜜月房啦!”

第十四章(2)蜜月套房

程霄刚要开口说“不用了”,林芷初眼睛亮了一下,点头答应了,“好呀!我还没住过蜜月房,我想看看蜜月房是什么样子的!程霄,我们就住这个!”

一般男女出行,老板都会比较看重女方的意见,程霄都来不及发表任何意见,人家老板已经“唰唰唰”开了单,拿了房卡交到了林芷初手里。

林芷初接过蜜月套房的钥匙,兴高采烈的自己上楼了,她喝了酒走路不稳的,一上楼就趔趄,程霄忙走过去扶着她上去,进了房间,正中央一张大床摆在最显眼位置,白色的床单上面还用花瓣摆放着心形的图案。

程霄看着那张大床,突然觉得有些头疼,他感觉自己今晚可能不用睡了。

林芷初倒是特别高兴的,她带着醉意,但还记得自己有个拍立得,拍了几下,发现相纸没了,让程霄给自己换相纸。

程霄换相纸的空隙里,林芷初自己进了浴室里,打开热水洗澡,她有些头晕晕的,但是洗到一半,突然就意识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她站在浴室门口喊程霄的名字。“程霄,我没有带睡衣啊。”

程霄走到洗手间门口,顺便给了她一件自己带来的干净圆领恤衫。

林芷初洗好澡,换了他的恤衫,发现可以盖到大腿了,看到浴室里有衣架,她便把自己的内裤洗干净了,晾在浴室里。

林芷初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发现床上的心形花瓣已经全部消失了!

她仗着些酒意,有些不高兴了,问程霄,“你干嘛收走我的花?我还要拍照呢!以后要贴满我们的家!”

程霄笑笑,他就知道她出来会生气,早给她拍好了,拿相纸给她看。

她这才满意的笑了下,接过相片,穿着他的衣服,爬到床上,一张一张的翻今天拍的相片,一边看一边笑,心里计划着要把相片怎么贴比较好看。

程霄抬眼就看到她雪白的大腿肌肤,喉结忽然就毫无预兆的滚了一下,他侧过身子没再看她,拿了自己的衣服,进了浴室洗澡。

一进浴室就瞧见她挂在那里的内裤了,又是一阵身心折磨,他匆忙的洗漱完毕,也把自己的内衣清洗干净了。

走出浴室的时候,顺便拿到外头里晾。

林芷初躺在床上的时候,就看到他拿着自己的内裤,晾在房间的衣架上,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起来,把自己埋被子里。

程霄察觉到她这表情,笑着做完一切,走到床边坐下翻她被子,把她揪出来,伸手揉揉她脑袋,说:“你先睡。我去叫客房多送一个被子过来,今晚我睡地上。”

“啊……”林芷初想说不必了,可是程霄已经去喊客房服务了。

不多会客房服务就送来了被子,程霄在地上铺被子,林芷初躺在床上,头往下探,看他,眼神哀愁。

她想和他抱着一起睡啊……

可她又不好说得太明显了。

关了灯,林芷初怎么也睡不着了,她越想越睡不着,又担心程霄睡着了,于是一个人偷偷下床了,她在黑暗中找到程霄的被子口,钻了进去。

程霄立刻就清醒了,其实他根本没睡,地板硬邦邦的,客房服务送来的被子根本不够,他原本是想勉强应付一晚的,可是从刚才熄灯后就是半点睡意都没有。

这下更好,连林芷初都下来折磨他了。

林芷初依偎着他的背贴着他身体,他可以感觉到她身体的柔软,知道那是什么,年轻的心顿时有些心猿意马,连说话的嗓音都变了调,“怎么了?冷吗?”

“嗯!冷。”林芷初可怜兮兮的说,“你上来抱我。”

“不行。”程霄说,“你是女孩,不能这么随便。”

“可我是你的女孩啊,你抱我我才不会冷。”

林芷初说的好像也挺对的,程霄的心动摇了一下,她每贴近他一寸,他的心就动摇一寸,最后她把脚缠到了他腰上,顺着他的腰不小心勾到了他前头,再往下时,他“噔”一声就直起身子来,连林芷初都被他吓了一跳,脚下意识往回收时,又是一个不小心触到了他,他倒吸一口气,愈发控制不住了,他全身都绷得很紧,感觉自己要爆炸了。

可是他还是控制住了,他起床开了灯,倒了杯冷水,走到小阳台喝水,冷静一下。

再回来的时候,林芷初还躺在地上的被子里,她都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就走到外头去了,想着想着竟有些悲伤的睡过去。

程霄掀开被子把她抱到床上,她穿着他的衣服,里头什么都没有穿,他抱她上床时都不敢俯下头仔细看她的身体,他刚一把她放进被子里,她下一秒就喊自己“口渴”,程霄猜她大概晚上喝多了酒后没有及时喝水,走去给她倒了杯水扶着她坐起来喝水,她喝了几口就说“困了”,手环着他的腰睡觉。

程霄怕她待会又冷,把空调调成制暖,抱着她打算就这样睡一晚。刚一阖上眼睛,她就踢了被子,他猛睁开眼睛,瞧见她的腿从被子里伸出来。

这下倒好了,什么该看的不该看的全让他看到了,她里头什么都没有穿的,他喉咙剧烈的滚动起来,血液一层一层的往上涌,直冲他大脑,贯穿他全身。

他从没有这么强烈刺激的直接的欲望,可是把他搞成这样的女人她现在在睡觉,呼吸均匀,程霄觉得自己今晚可能真的要完了。

他把空调调低了,抱着她的手掐紧了,仿佛这样会让他好受一些,睡梦中的女人嘤咛的哼一声都让他神经敏感,气血上涌,他一整晚都没阖眼,天快亮了才睡过去,但又很快醒过来……

程霄一早就去给她买早餐了,在民宿门口买了玉米,茶叶蛋,豆浆,小笼包。

林芷初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姿很不优雅,大腿露在被子外面了,还好程霄背对着她在收拾东西。

她当然不会想到,昨晚她喝醉酒早把什么都被他看光了,还折磨了他一整晚。

程霄背着她喊她起床吃早餐。她懒洋洋的起来,洗漱,内裤还没干,所以还是穿着昨晚他给她的衣服。

她咬一口玉米,眼睛亮了,说:“真好吃。”

他正在喝豆浆,笑笑,“哪里好吃?”

“这是你第一次买早餐给我吃,当然好吃,我要一辈子记住今天的早餐。”林芷初努努嘴问他,“我,我昨晚没有做什么吧?”

程霄静静的看了她一眼,压抑着嗓音说:“没。”你只是差点让我死在你手里。

“嗯,那就好。”林芷初笑笑,“我们今天去哪里?”

“日出是看不到了,谁让你睡这么晚?”程霄说,“带你去附近逛逛,走索桥,买点鱼干,买点海螺珠链风铃好不好?”

“好诶。”林芷初补上,“还要看看海鲜餐厅老板娘说的那个,岛上唯一的红绿灯!证明我也是个小清新。”

程霄笑笑,“你倒是记得清楚。”

吃过早餐,两人就出发了,民宿出去的路上都是石子铺成的路,林芷初踩着石子,就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看他。“我给你的石头呢?”

“在钱包里。”程霄说,“没掉,没扔,放心了吧?”

林芷初用装满相纸的拍立得相机对着他们的脚,拍了一张即出打印照片出来。又拍了一张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的。拍出来后,拿着相纸给程霄看。程霄看得满眼都是笑意。

走索桥的时候,程霄原本以为她会害怕,没想到她胆子挺大的,非但一点都不怕,还用跑的,程霄担心她鞋子掉下去,还小心叮嘱她慢点走。可是看到她在日光之下蹦跶的身影,又忍不住的勾着唇角笑起来。他拿着她刚才丢给他保管的相机,对着她的背影拍照,日光刚好打在她头顶,她全身都笼罩着光辉,像毛茸茸的动物。

过了索桥,就有当地的妇女在卖海螺珠链子和各种特色风铃,林芷初左看右选,愣是没选到她喜欢的特色纪念品。

程霄就随意给她挑了几串手工珠链,付了钱,让她回去可以带给她的室友或是同班同学。

林芷初觉得他想得可真周到,莫名其妙的又记起了fiona的事情,她皱着眉问他:“我们宿舍的方芳你认识她吗?”

“认识。”程霄点头说,“张鹏好像在追求她。我没记错是她吧?”

“嗯!”

“你觉得她怎么样?”林芷初瞄了他一眼。

程霄很快就反应过来,手伸过来,捧着她的脸看了片刻,眼中一抹笑意,嘴角上弯着,“你吃醋了?”

“没有。”林芷初说没有,可是分明就是在说有,因为不悦的神色在她眼里浮动,驱散不开的。

“没有你这么问?”程霄笑得有些无奈,望着她的眼眸闪亮,“你别想多了。你现在是我女朋友。正牌的。”

“还有副牌?”

“当然没有。”

“怎么证明?”林芷初内心愉悦,其实也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程霄也当真了。

他嘴角含着笑意,眼睛在四周的当地小摊子上穿梭,似是真的在找什么东西来证明。

最后还是小摊上子啊卖海螺的当地妇女,笑着向他指了指摆放在不显眼位置处的木制戒指。

那妇女介绍说,这木头戒指是檀木的,纯手工做的,她老公在城市的木头厂里头给人打工,有剩余的木材就偷偷做成了工艺品,给她妻子拿到沙滩上来卖给游客,换取多一点的生活费。

程霄觉得那戒指虽然是木头做的,但是檀木一看就不是次品,加上工艺精湛,看起来倒是一点不笨拙,问那妇女,“怎么卖?”

那妇女并没有狮子大开口,说了一个还算合理的价格,程霄买了一对,还是照着林芷初的手指围数买的。

林芷初戴在手里爱不释手,不愿意脱下来了,和程霄并排往前走的时候,是不是把手指举高了,挡住前头的阳光,光线就穿过她的手指缝,射进了她的眼睛,她逆着光看看自己戴着木质戒指的手,再看看程霄随意放在身侧的手,他的中指上也戴着一颗同样的木质戒指。

“你会一直戴着吗?”

“当然会。”程霄说。“除非你要我拿下来。”补上一句,“那我也不拿下来!”

第十三章(3)捡到一只喵

临近中午,他们走到岛上的街口,拍到了岛上的唯一红绿灯,站在路灯口,等着绿灯亮起,程霄拉着她的手,穿过马路对面,就是环岛海滨路,路边有当地渔民在晒鱼干,林芷初买了一斤,打算带回家给奶奶尝。

程霄以前就知道她家里只有奶奶,从来没过问她家里的事情,林芷初也知道程霄是单亲家庭,而且家庭情况有些复杂,她也同样很少过问他家里的事情。

买了鱼干,正踏着石子路,往民宿方向走去时,林芷初竟听到一声接一声的小猫叫声。

林芷初还以为自己是听错了,可是再往前走一步,小猫的叫声又传入耳朵里。

这一次,林芷初不觉得自己是听错了,因为连身旁的程霄也察觉出了异样。

程霄往身后脚下一看,就瞧见一直饿得瘦小发黄的小猫,正绕着他的脚边讨食,样子可怜至极,让人心生怜悯。

林芷初记起刚才买的鱼干,从背包里取出来,喂投脚边那只瘦小的小猫。

小猫一闻到腥味,连叫声都尖锐起来,津津有味的吃着林芷初给它的鱼干。

程霄看了一眼时间,拉着林芷初的手,让她快些回民宿收拾东西,才能赶得上今天岛上的最后一班轮渡。

可是他们刚往前走了几步,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猫,又跟了上来,不管他们往哪里走,那小猫就跟他们到哪里。还发出喵喵喵的声音,仿佛是在祈求他们再给它一点鱼干。

林芷初听着猫咪的叫声,心里觉得小猫好可怜,又瘦又小的,她抬头向程霄建议道:“不如我们把它带回去养吧。”

程霄笑了一下,估计是觉得这个建议一点都不可取,但是也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们怎么养啊?我们连带它回去都带不了,猫狗都禁止上高铁的。”

“总会有办法的嘛!”林芷初琢磨了一番后说,“我们可以先把它偷偷运上渡轮。高铁要安检肯定过不了,那我们就租一辆车开回去嘛。好不好吗?程霄?”

她说着说着就扯了扯他的衣服袖子,用力的晃起他的手臂,像是小孩子在祈求大人给她一颗糖吃,程霄听她说话软软的,就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事实上,他一直以来都对她有些难以拒绝,高中时候被告白就无法拒绝,迎新上知道她在欺骗也无法拒绝,后来她和他要电话也无法正面拒绝,再到现在,虽然理智上觉得“养流浪猫”这事有些不能做,但又受不住她软软的话。

他在决定松口之前,提出最后一个疑问:“你把它带回去,打算养在哪里?”

林芷初陷入了惆怅,“宿舍里吧。”

程霄揉了揉额角,比她还惆怅,“你室友恐怕会把你赶出去。”

林芷初也觉得这个可能性极大:“那你说怎么办?”

她还没想出个可行的方法,程霄已经将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猫捏了起来,装在一个布袋子里,颠了颠,说:“走吧,你暂时别碰它,等回市区给她打了疫苗再碰它。”说完走在了前头。

林芷初站在原地看走在前头的程霄,阳光将他的影子拉长,她追上去,手挽住他的手腕,说:“我就知道你会听我的话。”

程霄笑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

下午四点半,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渡轮。程霄顺利将袋子里的小猫带到了船上,小猫也得很听话,只偶尔发出几声微弱的喵声,估计也是饿得筋疲力尽了,压根没力气发声。

两日一夜的小岛游就这样结束了,他们站在来时所站的渡轮位置,林芷初扶着舷杆,迎着夕阳的落日余晖,侧头看身畔的程霄,他今天穿着短外套夹克,显得他身材比例极佳,里头穿着她昨晚穿过的圆领恤衫,奇怪被她穿着的时候快要到大腿,穿在他身上却刚刚好,她看他,不停看他,看着看着就脸红了。热热的,滚烫烫的。想起昨晚,她好像又不自觉的回忆起了很多早上忘记了的情节……

“你在想什么?”他的手随意而自然的搭在了她的肩上,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将她一把捞了过来,落入他宽阔的怀里,他低头吻了她发线一下,下颌搁在她发顶,眼睛看着前方,那原本在海岸上漂浮的红色船只离得他们越来越远了。

程霄低头问她:“玩得开心么?”

林芷初点头,“当然开心。我拍了很多照片。以后会有很多回忆。”看了一眼布袋里正在乱晃的小猫,“我们还多了一只猫。对了,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程霄笑,随意的说:“小黄?”

林芷初:“太俗了!”

程霄:“小白?”

林芷初:“能不能有点创意?”

程霄:“小林?”

林芷初:“不要。”

程霄:“林小初?”又说:“我觉得这个好。”

林芷初:“……”哪里好了!

夕阳的光辉洒落在他们的头顶,来路是归途,阳光将他们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定格,他们连笑起来都格外浓烈热切。

那看起来只是平凡中的某一天,后来才知道,当时的他们站着的方位,握着的舷杆,原是生命的转角,十字路口,每一分秒都带着重要意义,程霄想,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不是高中时候她不分轻重的告白,也不是迎新时她粲然无害的那一笑,更不是球场上少女穿白衣奔跑下一秒就仿佛要朝他而来的身影,而是从这时开始,她说话的声音,她笑起来的样子,她在他怀里清晰可闻的心跳,她是他第一个想要竭尽全力去喜欢去讨好的人。

下了轮渡,也就是彻底的离开东樱岛了,他们如今带着一只猫,注定是搭不上高铁了,只能打车前往附近最近的租车地点,预约了外地还车租车业务,这才开车回到市中心。

路途遥远,加上有些塞车,直到晚上九点钟,才算是彻底到家,程霄先找了个餐馆把林芷初喂饱了,后才带着小猫去宠物医院,打针,洗澡,还特意在宠物医院买了个专属猫笼,将猫咪带到了程霄外婆在市区的一套房子里。

房子看起来是有些年月了,但是物业管理看起来还算是完善,附近看起来也很干净,小区周围很安静,楼下是成荫的绿树,风吹来沙沙作响,程霄手里提着猫笼,林芷初手挽着程霄,脑袋贴着他肩膀前方,生怕他要将自己撇下似的,贴得他紧紧的。

程霄笑起来:“你怕我拐带你?”

林芷初皱了皱眉头,“没有,我都不知道你在这里有一个房子。”

“是我外婆的,她和我妈妈在美国,这是她们以前住的房子,现在……过户在我名下。”程霄解释道,“我妈现在国外工作,也很少回来。”

“那你外婆呢?”

“两个多月前来过,就是刚开学那会,她在国外开车惯了,回来没车开,还非让我替她买辆车。”程霄笑笑说,“就是你莫名其妙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fiona的那一次了,后来我才记起来,你说的就是她。我外婆的车就是她介绍买的。”

“嗯,那你爸爸呢?”

“他有新妻子了,现在也有新的家庭了。”程霄竟似自嘲的笑了一声,“我也不好一直打扰他,他已经为我做了很多了,我爸爸是在我高考结束后才与新妻子结婚。从那之后,我再也没回去过。”

原来如此……

这样一说,林芷初就明白了,她在程霄高考结束后,曾经无数次的徘徊在他老家附近,一直想与他偶遇,可惜一直遇不上,原来是程霄上了大学后压根就没有回去过老家了。

林芷初怅然的看了他一眼,她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又什么都不敢说,她害怕他不开心,也害怕触及他心底的伤口,有些时候,什么都不说也许就是最大的安慰吧,尤其是像程霄这样骄傲的人。

程霄似乎也不太愿意多讲了,寥寥几句带过去,就好像是 在诉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等待电梯的时候,林芷初靠着他低声的说:“你过年如果想回老家,可以住我家的。”低声的补上一句,“我和奶奶一起住的,反正家里只有我们两人,你来了也很热闹。否则我奶奶总说过年了,家里连个贴对联的男人都没有。”

程霄手还搂着她的肩,亲昵的碰碰她鼻尖,轻声问:“那我去了睡哪里?”

林芷初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反正一起睡是不可能一起睡的,奶奶若是知道她和男人一起睡,会打死她的。

她还没来得及思考完毕,电梯“叮”一声到了,林芷初被程霄推了出去。

出了电梯,走到了家门口,程霄一边用钥匙打开门,一边问她:“你刚刚吃得饱么?要不要再吃点?”

林芷初摇头,“很饱了。”紧跟在程霄身后,弯身脱了鞋子,换上他递来的室内拖鞋,起身,走进了这间屋子里。

室内的装修很简单,现代风格,不像国内早些年推崇的复杂精美装修。

客厅只放沙发和电视,茶几上的高脚花瓶插了一束花,已经枯萎了,但也难掩它的美丽。

程霄见她的目光落在花上,笑说:“隔壁王奶奶送的,她自己一个人独居,每天在家里种些花花草草,没人可以送,就整天往我这边送。”

林芷初笑笑,“多好看,这么漂亮的花,拿去卖都有人要,送你可惜了。”

程霄把猫笼放一旁,小猫喵喵喵的发出叫声,估计是饿了,程霄把它安置好后,倒出刚买的猫粮在碗里,小猫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像是饿了好几天的模样。

林芷初看着小猫迅速的干掉一碗猫粮,目瞪口呆,“林小初,你这样能吃,我可养不起你。”还一本正经的严肃命令小猫,“你不许吃了!”

小猫“喵呜”发出一声可怜的叫声,泪眼汪汪看着无情的女主人,像是在讨食,又像是在祈求女主人疼爱。

林芷初绝情的说:“我说了你不许再吃了,再吃我可养不起你了!”

“养得起。”程霄把她抱回去,让她坐在沙发上,“别动,我再去喂它吃一点。”

林芷初就这样看着程霄又倒了一大把猫粮,喂投小猫,小猫小小的,食量却是惊人的。

程霄回头看一眼林芷初,笑:“它比你还能吃。”

林芷初努努嘴,说:“可我不会像它一样白吃白喝啊!”

“那可不一定。”程霄说着说着就笑起来,走到沙发上坐下,手抱着她,亲密的将她拥在怀里。

林芷初郁闷的看他,“我还没吃你多少东西呢,你就开始嫌弃我?”

“当然不是。”他在她耳边说,“就算你白吃白喝,我也养得起你。一辈子都养你。”

林芷初:“怎么养?”

程霄:“工作了就养。”

“万一找不到工作呢?”林芷初说,“这年头好多毕业生没有工作呢!”

“你怎么那么多万一?”程霄笑着说,“不会有万一。我还怕找不到工作?”

林芷初心里想了一下,觉得这倒也是,程霄不像自己,他读的是中大的王牌专业,成绩又名列前茅,他若想要去医院工作,肯定是很多医院排队抢着要的吧。

第十四章(4)雏菊,初恋

林芷初在屋里绕了一圈,发现这屋子还挺大的,坐北朝南,有三个房间,一个是程霄的,一个是客房,一个是程霄外婆的房间。

林芷初一边参观,一边玩笑似的问程霄,“你以后是打算把我养在这个房里呀?”

“当然不。”程霄说,“以后你想住哪我们就住哪。”

林芷初走到了程霄的房间,是天蓝色的壁纸,装修简单,明亮,干净,床靠着墙,墙上有一扇小小的窗,可惜这边都不下雪,否则下雪天趴在那看雪景一定很浪漫。

“不啊,我觉得这里挺好的。”林芷初的目光从窗户处收了回来,笑得眉眼弯弯,回头对上程霄的眼眸,“我喜欢这里的,你就把我养在这里吧,好不好?”

程霄微微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好。都听你的。”

林芷初在他房间的书桌上,看到了那一幅“熟悉又陌生”的拼图,指了指上面缺了的一角,问他:“为什么缺了一块?”

“丢了。”程霄语气淡淡,“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卡通,拼图是我妈妈在国外工作的时候带回来的。可惜不知道为什么,缺了一个,怎么也找不到。”

林芷初“哦”了一声,她小时候也玩过拼图,还吵着奶奶给她买了美少女战士,可惜拼不到一半就丢一旁了。“我家里也有拼图。可惜我不会拼。”

“下次我去了帮你拼。”

“下次?什么时候?”林芷初有意无意的问,“过年的时候好不好?”

程霄看她一眼,嘴角一直保持着上扬的幅度,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我到时候看看。”

晚上睡觉,又遭遇了世纪难题,原本程霄是打算把林芷初送回学校的,可是林芷初看一会手机,玩一下小猫,再参观一下房子,最后吃了宵夜,在想要回去的时候,已经错过了门禁。

所以就……不回去了。

林芷初没带任何换洗衣物,这个时候再去超市买,也显然不太合适了,买了也是要洗干净再穿的,就倒不如直接把身上的洗了明天干了再穿。

只是晚上的睡衣,就得继续劳烦程霄了。

程霄很轻易找了一个长袖的恤衫给她穿上,怕她着凉,还给她找了一条比较小的长裤,可惜林芷初穿上这条“比较小的长裤”后,还是显得太大了,穿上后直往下掉,倒不如就不穿,反正程霄的恤衫都能让她当裙子穿。

有了昨晚那“刻骨铭心”的经历,程霄洗澡的时候,就打算待会到客房里去睡,不能再和林芷初一起睡了,一来对她不好,二来对他的身体也不好,她睡在他怀里的时候,他根本无法入眠,心猿意马的,脑子里想的都是些废料。

程霄洗了澡从浴室里开门出来,一抬眼就瞧见了站在浴室门口的林芷初。

他的眼睛往下,瞟了一眼她光着的长腿,不太自然的咳了一声,眼睛刻意望向别处。

林芷初倒是不客气,手很自然的去挽着他的手,身子也靠着他,刚洗过澡的男人,不免就有些气血上涌,程霄推她都推不开。

林芷初努努嘴,看他,指了指浴室门口左边的那堵墙,问程霄:“我们就把照片贴在这里好不好?我找了很多地方,觉得房间的浴室门口出来的位置,最适合贴我们的相片了。”

程霄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

“因为够隐秘啊。”林芷初解释,“别人不会轻易看到,除非是和你关系密切的人,那就只有我了!还有,你每天睡觉之前洗完澡看到的都是我,那你睡觉的时候自然会想到我,做梦的时候也只会想到我。多么完美!简直棒呆!”

程霄伸手揉了揉她脑袋,“你倒是挺会计划的。行,就贴这!”

他说着,一把将她抱起来,朝床上走去,触到柔软的床铺盖好,他将她放在床上,伸手拉过来被子,将她严严实实的盖好,他俯下头看她的时候,眼神温柔得仿佛可以掐出水来。“先睡觉,明天再起来贴。好不好?”

林芷初乖乖的点头。

程霄给她掖好了被子,单手从她肩上抽回来,准备起身的时候,林芷初却忽然勾住了他的脖子,不让他走了。

她睁大了眼睛看他,眼底有不舍,“你要去哪里?”

程霄笑了一下,拍拍她的脸,“我就在隔壁房间,你有什么事情就喊我。”

林芷初不带任何犹豫的说,“那我也要到隔壁房间睡。”

程霄仍旧是拒绝,“不行。说了你是女孩。不能随随便便和别人睡一起。”

“可是我们昨晚已经一起睡了啊!”林芷初说,“而且,是你抱着我睡的,有什么不好的?”

“芷初,可是我很难受啊。”程霄不得已实话实说,“我昨晚一整晚都睡不着,你想看我今晚又失眠吗?”

“为什么失眠?”林芷初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不过片刻,像是从他眼底领悟了什么,她动了动身体,伸长了脖子,主动的吻住了他的唇。

柔软,冰冷,但是一撬开,又带着火热的触感,她原本还占据主动位置,渐渐的,却被身上的男人反攻,程霄将她压在身下,很快就从简单的试探到攻城略地的占据,深入,缠绵。

他一只手轻轻用力就将她摁在柔软的床上,她动弹不得,一开始觉得无法呼吸,渐渐的尝试放松,最后竟主动的勾住了他的身体,程霄感受到她在他腰上的温度,愈发不受控制的深吻她,力气很大,像是要将她揉进自己的每一次呼吸里。

林芷初发出难受的声音,这声音让他彻底的绷不住,他的手渐渐的摸到了曾经穿在他身上,此刻装着她小小身体的恤衫里,这熟悉又陌生的触感简直要让人癫狂,他的呼吸开始变得不对,加深加快加粗,他难耐的发出了低低的哼声,性感得要命。

程霄紧紧的抱住林芷初,像是要把她掐进身体里,唇也不肯轻易放过她,扣着她吻,就是舍不得离开,年轻的荷尔蒙在她和他之间流连,他含糊的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话,林芷初没听清楚,想要问他,就听到门外传来了门铃声。

门铃响了很久,程霄不得不起床穿衣,走到外头去开门,出门的时候特意把房间的门阖上了。

程霄走到客厅开门,门外站着的是隔壁的王奶奶,王奶奶站在门外,穿着布衣服,笑得乐呵呵的,眼睛弯起来就像一道桥,显得特别和善。她手里捧着一束浅黄色的雏菊,递到程霄面前,笑着说:“奶奶自己种的花,拿去送给你的女朋友!”

程霄笑着接过王奶奶递来的雏菊,笑了一下,问:“奶奶,怎么这么晚还没有休息?”

“奶奶已经睡了一觉醒来了!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都凌晨一点半了呢!”王奶奶一边说,一边往隔壁屋走去说,“赶紧休息吧,年轻人日夜颠倒可不好的!对小女朋友要好一点的!”

程霄看着王奶奶安全走回自家屋子里了,这才拿着雏菊,把门重新关上了。

他走回房间里,林芷初正从浴室里出来,她刚才进去整理了一下,一出来就撞见程霄,瞧见他手里竟然还捧着一束花。

两人刚才那样的亲密被打断后,此刻彼此都觉得有些尴尬,林芷初低着头躲进被子里,程霄看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手里的花,带着花走到床边坐下,轻声和她说话:“刚刚是隔壁的王奶奶来摁门铃,她说自己种了些雏菊,让我送给你。”他把新鲜的花放到她鼻子下方。

林芷初深吸一口,觉得香味清新,可好闻了,乐得从床上坐起来,接过他手里的花,兴奋的说着:“真好看,隔壁的奶奶真是有心了。你替我谢谢她。”

“嗯,你喜欢吗?”程霄看着她,手不由自主又去碰她的脸,头发,耳朵,后脑勺,他掌控着她,眼睛和她对视,忍不住又凑上去吻她的唇,真是要死,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她就想吻她,她乖乖的仰着脑袋,让他吻,还很配合的闭上了眼睛。

她越是这样乖巧,越是让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情况,吻着吻着将她抱在怀里,程霄问她:“会不会生我气?”

“为什么生你的气啊?”林芷初被他拥在怀里,说话都含糊不清,脑子绕了一圈,大概猜到他说的“生气”是什么了,是说他刚才在她腿上……她笑着从他怀里出来,抬眼看他,“我才不会生气的。反正这也没什么……而且,你不是送我花了吗?你送了我花,我就更不能生气了,我们扯平了!”

林芷初说着说着就脸红,像只愉快的兔子,从他怀里逃出来,一跳一跳的去客厅,找花瓶,把这束美丽清新的雏菊放瓶里,插了起来。

她把鲜花带到他们的房间里,放在床头柜子上面,“睡觉的时候也可以闻到花香味了!”

“你喜欢雏菊吗?”程霄把她拉到怀里坐稳。

“喜欢。”林芷初勾着他脖子说,“雏菊是代表初恋的意思呢。”

晚上,林芷初舒心的窝在他怀里睡着了,她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有人在轻轻吻她额头,她不愿意醒来的,但是隔天被小猫的叫声给吵醒了。

醒来后,林芷初给小猫倒了一些猫娘,吃过早餐,就坐在沙发上看他们前两天拍的照片,计划着要怎么贴才好,小猫喵喵的跳到她身上,似乎是在求抱抱,林芷初将洗干净的小猫抱在怀里,喊程霄过来给她和小猫拍照。

程霄今天穿着灰色的居家服,随意又自然还玉树临风的,他怎么穿都是那么英俊好看的,他按照林芷初的指示,取出手机给她和小猫拍了几张照片,完了还拿着手机问林芷初:“哪一张好看?”

林芷初认真的挑选了一张最好看的。

程霄觉得哪一张都好看的,但还是尊重她意思,“把你和林小初的照片换我社交头像好不好?”

林芷初心里有些小雀跃,又有些不好意思,“可以吗?那样别人都会看到我的……”

“你不同意啊?”程霄只好摊手说:“那行吧,最近追我的人有些多,原本我以为用你的头像可以让一些人打消对我的念头……”

原来是因为要把她当门神,才提出要把她的头像换在社交软件上的啊……

林芷初很是鄙视的瞟了程霄同学一眼,最后才想了个折中的方法,她把那张自己认为的最好看的照片拿去截图了,把自己的半张脸截掉了,只留下垂下的长发和鼻子嘴巴,抱着小猫在怀里,她看着成品,觉得还是不满意,就又用p图软件做了两个爱心在照片上方浮动,写上一行字迹:“程霄和芷初的喵”,再把两个爱心一前一后的移到这句话的前尾处。

她把p好的图片给程霄:“这样好看吗?”

“好看是好看。”程霄有些嫌弃,“可是为什么没看到你的眼睛?”

“我这不都是为了低调吗?”

“你低调还在头像上面写字?瞎子都看出来你良苦用心。”

“好吧。”林芷初同学拒绝承认,其实是因为她觉得这张图片把她的眼睛拍起来有些丑。

程霄嘴上嫌弃着,可是很快就把社交账号的头像都换了。

林芷初晃着他手臂说:“以后结婚了就换我们的结婚照吗?”

“那不是很傻吗?”程霄说着说着就笑,“我还没见过有人拿结婚照当头像的。”看了她一眼又妥协,“不过也可以,到时候你拍好看一点。我就把你这张换回来。”

第十四章(5)她的愿望

下午三点,林芷初就回学校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隔天回家了,收好行李后,仍旧回程霄的家里住,一来是一个人在宿舍不安全,二来是程霄也舍不得她,主动提出让她先去他那住一晚。

从学校回来,程霄帮林芷初拉着行李回家的时候,又恰好撞见了从外头回来的王奶奶。

王奶奶乐呵呵的看着林芷初,夸她真漂亮,程霄可真有福气之类的话,还拉着林芷初的手说,“我们程霄很辛苦,小小年纪就一个人生活,你以后要多照顾他一点,对他好点,别总让他吃方便面,多做点好吃的给他吃,奶奶会给你送花的。你喜欢什么花跟奶奶说,奶奶那里什么花儿都有。”

林芷初说自己最喜欢“雏菊”,王奶奶回家后,特意又采了一把雏菊,交给程霄,吩咐程霄一定要送给小媳妇后,这才安心的回家里睡觉去。

林芷初一连两天收到了程霄送的两束花,不由地对着小猫感慨:“林小初,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收到男人的花呢。可高兴了!”

程霄听到了便把她抱起来,玩笑的口吻说:“那我以后天天买花送你,好不好?”

“不好。”林芷初当了真,皱眉说,“虽然我喜欢,但是买花太贵了,我们不要花那个钱。你看王奶奶种的花就很好看,比外面卖的还好看!”

她说着又兴奋的趴在飘窗处,欣赏那一束摆放在窗边的浅白黄雏菊。

程霄走过去,从她身后抱着她,亲吻她的耳朵,夕阳漫天,余晖洒落在他们的头顶,雏菊被红红的夕阳映衬得变了颜色,好像她的脸,红红的。

程霄戳戳她的脸,“你脸红了。”她一笑,他就伸手去揉她耳朵,她连带着耳朵都红了,被他揽在怀里,咯咯咯在他耳边笑着,像快乐无忧的孩子。

晚上,林芷初把他们在东樱岛拍的照片,贴满了程霄房间浴室出来的那面墙。还剪了彩纸,做了一个心型的圈圈,把所有照片圈在里面。

程霄走过来,就瞧见他们之前拍的照片——摇摇晃晃的索桥上她的背影,霞光溢彩的夕阳,他们的运动鞋踩在石子路上,她带着草帽坐在单车上笑得一脸天真,还有和她在连理枝下手牵着手……

程霄以前常听他外婆说“人老了就喜欢数着回忆过日子”,假如这是真的,那么他觉得等自己老了,应该还会很喜欢这些照片,因为那上面记录着他曾经最快乐的回忆。人要无限期的留住快乐日子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这些照片就变成很有实在意义的东西了。

“你还挺有艺术细胞。”程霄捏捏她的脸,“设计得不错。”

林芷初眼睛亮亮的问她:“你喜欢吗?”

“当然喜欢。”程霄笑,“会一直喜欢的。”

林芷初看一眼自己贴的照片墙,再看一眼程霄的侧脸,满足的叹了口气。她觉得现在的自己,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浸泡在蜜糖罐里。

可蜜糖罐这个家伙,他有时也挺无情的。

隔天一大早,蜜糖罐程霄就叫醒了正在做梦的林芷初。

因为他坚持今天要把林芷初送去高铁站搭车回老家。

高铁票是林芷初一早就订好了,可是最近沉溺在程霄温柔乡里的她,却不太想这么快离开。

临近春节,虽说只是短途车,可就怕错过这一趟,到时候会订不到车票,所以程霄还是决定先让林芷初回家准备过年。

林芷初迫于程霄的冷压力,只好迅速起床收拾,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高铁站。

安检是要凭票进入的,林芷初站在入口处与程霄告别,眼里满满的都是不舍。

程霄伸手将她脖子上的围巾整理好了,轻声的说:“路上小心。可惜订不到票了,否则我就送你回去。”

“那我就不回去了嘛。”林芷初好不容易坚定的心又开始动摇了,“我不想走了,我想和你待一起。”

程霄抿着唇笑,“你不想回去陪你奶奶过年?”

“想啊。”墙头草林芷初又动摇了,犹豫了半天才说,“可是我也想陪你过年的。”她低着头说,“我回去了你怎么办?一个人过年吗?”

“放心。”程霄说,“我外婆也许会回来探亲。”看一眼时间,提醒她,“你先担心你自己能不能赶得上高铁,赶紧进去。”

林芷初只好点头,往前走几步,又回头看看他,过了安检口,和他挥手告别,眼睛水润润的,写满了各种离别的不情愿。

程霄笑着和她挥手,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不情愿,他大跨步往前走了几步,在距离她最近距离的时候,对她说:“乖乖过年啊,吃胖一点,我大年初一就去找你的。”

……

林芷初咧开嘴角笑,这才心甘情愿的走去站台等候列车。

坐在列车上的时候,她看着窗外景物一路倒退飞逝,突然哼起了一首很老的歌曲:“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哼着歌曲,笑得愉悦。

隔壁的小朋友很是同情的看她一眼,又一眼,他不明白这个小姐姐为什么从一上车开始,就一直笑得像个蛇精病……

没有程霄在身边,林芷初的大年三十也过得心不在焉的。

看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老社区的窗外正在放鞭炮,浓烈的节日气氛涌上心头,很容易就触动心弦。

林芷初拨了程霄的电话,程霄那头很快就接听了。

程霄笑着问她:“过得好吗?”

“好呀。”林芷初说,“你在做什么?好像有小孩的声音。”

程霄说:“社区楼下有小孩在放烟花了。”

“啊……”林芷初说,“好可惜,我都看不到。”

“我给你拍照片。”

“好诶。”

林芷初很快就收到微信的信息提示音,打开一看,是一群小朋友围成了一圈,玩那种手拿的烟花棒,绚丽的烟花在夜里绽放着异常夺目的亮光,璀璨又烂漫。

林芷初很快退出了微信,又继续接电话,“好看诶。真可惜,我都看不到。”

程霄哄她,“下次我们再去东樱岛的时候就可以看烟花了。”

“下次?什么时候啊?”林芷初突然想到了什么,问他,“你记得我上次在沙滩上许的愿望吗?”

程霄噙着笑意的嗓音在电话那头说,“记得。我怎么会不记得?”

他刚说完话,她就听到了烟花绽放的声音,“嘣——嘣——”两声巨响,大朵烟花冲向夜空的声音,林芷初看不见,但心想,程霄那边的烟花一定特别美好。

……

……

那天晚上,东樱岛,海边沙滩,烟花璀璨,她在他耳边说了她的愿望——“我想和程霄结婚诶,一起住在贴满我们照片的房子里。”

他看着她微醺的脸庞,被烟花映得绚烂夺目,静静的笑着,什么都没说,只是在心里说:“会的,一定。”

作者有话要说:  ps:介绍一下文中出现的那只流浪喵哈!

是只花颜色的,长相比较流浪,比较丑,妮萌不要嫌弃它,虽然它很丑,但是它的猫性比较萌,猫命也比较长,以后它会是一只神助猫~

ps:周一(22日)零点,有更新哦,继续撒红包哟~各位小伙伴多多支持鸭,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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