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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大会(一)

僵尸,在东方电影里,模样一般都是全身僵硬,指甲发黑尖锐,青面獠牙、狰狞恐怖、皮肤苍白;

不会说人话,只能吼叫,日间躲于棺木、洞穴之类潮湿阴暗的地方,

吸活人的阳气,但惧怕阳光、糯米和火焰,

和这些僵尸一起出现的往往还有茅山道士,常常使用茅山法术施法降伏僵尸。

这些茅山道士的描写和形象倒是与禾山道的修士比较像。

只不过与茅山一脉守正辟邪不同,禾山道在阎浮世界的风评可属实算不上好。

禾山经七十二法中,无一不是夺人神魂性命,祭炼法器,修炼邪法的门道。

就拿五毒白骨幡来说,这门法术是用极勐烈的毒药,把人害了,这些人的尸骨中有蕴含毒烟,再把这些尸骨拿来祭炼成一杆长幡,只要冲人一晃,就能把人当场毒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化为一滩血水,又名化尸白骨幡。

这种狠毒法门也只不过在禾山经七十二法中排名三十七,可想而知禾山经中记载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炼尸法门在其中排名第六,很多禾山道门人下山历练都会炼制甲尸护身。

禾山道的护道甲尸狠毒之处在于,除了炼制方法,再有就是禾山道人往往会放牧甲尸。

僵尸,以血为食,想要提升僵尸的实力,往往需要人血喂养。

禾山道门人放牧僵尸可不会顾忌凡人生死。

阎浮世界,曾有禾山道修士为了炼制一具金甲尸,连屠六城,直接覆灭了一个小国。

虽然最后这个禾山道邪修被一过路佛门老僧降伏,但六座城池,百万人的怨气直接将百里之地化为一片鬼域。

练功洞窟中,三十六口竖棺此时皆已经打开,

三十六具甲尸此时皆做仰天状。

澹青色的月华从洞窟上方的银色水晶中照射进来,被这些甲尸吞吐进口中。

此时的这三十六具僵尸,全身已经僵硬,裸露在外的皮肤如同铁铸的一般,散发着死黑色的光泽。

按照禾山经的记载,唐宋这些甲尸已经到了铁甲尸的程度,寻常刀剑不能伤,就连普通的法器也能硬抗一二。

一扑十几丈,纵掠如风,生撕虎豹如同儿戏。

不过这还不够,唐宋走到祭坛边,看着深渊下皑皑白骨中,成片成片的的尸体,目光闪动。

一年半的时间,整个纽约横死之人的尸体都在这了。

以他们的血肉喂养僵尸,以横死怨气炼制骷髅妖,

两万多人的血肉,让唐宋在一年半的时间培育出了三十六具异种铁甲尸,数百具骷髅妖!

这是唐宋真正的护道之法。

阎浮世界,修士求的是长生,其他杀伐手段皆是护道法门,没奈何,长生路上,坎坷实在太多。

与天斗,与地争,杀伐手段不厉害的人早就变成了皑皑白骨。

普通人生活在这种世界,指不定什么时候,两个修士大战的余波,就直接被波及成一撮劫灰。

按理来说,从阎浮世界来到漫威世界,唐宋应该放下心里的危机感,但是漫威世界动辄的超级反派,灭世劫难让唐宋的心始终绷紧了根弦。

在经历过一次后,唐宋再也不想体会命运捏在别人一念之间的感觉了!

“还不够!”

唐宋看着月光下,铁甲尸开始泛出黄铜色的斑点,他伸出手,任由月光洒在掌心。

右手手指成剑指伸出,一道近米长的,虚幻朦胧的剑影勐的出现,剑体四周缠绕着无数细小的闪光,彷佛彗星一般璀璨。

唐宋手指轻轻下滑,剑气闪过,一具铁甲尸的一条臂膀直接断成两截,断口处平滑如镜。

唐宋点不满自语说:“可惜了,就算用肉体强横的狼人做材料,铁甲尸的强度也比不上铜甲尸,普通的步枪没问题,想要抵挡重型狙击枪和炮弹还是不行!”

不过倒是可以换个思路,唐宋看着少了一条臂膀的铁甲尸,摸着自己的下巴沉思道。

…………

纽约的地下世界,这段时间可谓是风起云涌。

先是大陆酒店的规矩被人破坏,悬赏令下,大批杀手出动,纽约各处,枪战不断。

然后是纽约的军火大亨维戈不知所踪,留下大片空白的军火市场,很多黑帮面对这块肥肉都蠢蠢欲动。

多事之秋,最离谱的是,甚至有人惹到了纽约的地下皇帝——金并头上。

………

来恩在车上声音低沉的说:

“老板,恐怕金并是急了,连续三次有下属被袭击,然后大批的货物丢失,他这次召集纽约大大小小的黑帮,看样子是要我们出手帮忙了。”

唐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道:

“堂堂纽约地下皇帝竟然怕几个神秘人,真是有意思!不过这个无名英雄选择在这个时间出手,倒是对我们比较有利!”

“凯恩和弗兰克他们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来恩调好了一杯酒,递给了唐宋,唐宋接过,随口问道。

来恩点点头道:

“很顺利,维戈在我们手里,凯恩他们很轻松的解决了他叔叔的人手,目前正在接收那里的武器库!”

唐宋品尝着红酒,眼睛微微一眯:“让弗兰克先回来,另外来恩,在地下世界招募人手,我们现在能用的棒小伙实在太少了!”

来恩兴奋的眯起了眼睛,带点寒意的说:“老板,我们要大干一场了吗,我认识很多退伍军人,都是好手!”

“要八十个好手”,”唐宋脸上露出了一股奸猾的笑容,“另外再招募些外围人员!”

加长劳斯来斯缓缓停下,来恩替唐宋拉开车门,唐宋缓步走下,抬起头,立身之处,是一个超级豪华的夜总会大门。

这是整个纽约最豪华的夜总会,没有之一,因为这里的主人是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他还有一个名字——金并!

就像古代的皇帝不会允许臣子的房子超过自己的宫殿,在纽约的地下世界,没有人有胆子挑衅金并。

唐宋从来恩手里接过一根文明杖,径直走进夜总会。

来恩带了两个日耳曼大汉跟在后面,毫不掩饰自己身上那鼓囊囊的军火。

两名身材高大的黑人在通向二楼的楼梯口迎客,微微的鞠躬后,对唐宋说:“对不起,我们老板说了,不能带武器上去,请。。。”

没等他说完话,来恩已经冲了上去,一拳砸在了他的右肩,大厅内以及二楼楼道里的人都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喀察声,那个黑人跪倒在地惨叫起来。

“金并找人帮忙就是这个态度吗?来恩,杀了他!”

以后唐宋要做的军火生意无疑要得罪一大批人,想要吓退抢食的鬣狗,杀头狮子立威无疑是最好的。

唐宋现在做的就是立威,有什么比打金并的脸更能在地下世界竖立权威。

来恩狞笑一声,毛茸茸的大手伸过去就要掐断黑人的脖子。

上面传来了一声断喝:“住手。。。唐?你太放肆了!”

唐宋抬眼撇了一眼,上面发话的是一个身穿皮夹克的光头大汉,粗犷的面庞,额头上儿戏一般的画了一个大大的标靶,让人忍不住想要给他一枪。

靶眼,金并手下的头号大将,据说有一手百发百中的飞镖术,任何东西在他手里都能化为杀人利器。

地下世界一直有传言,这家伙是变种人,拥有的能力就是百发百中。

唐宋点了点手杖,看着靶眼:“威尔逊先生请人赴宴,安排手下搜客人的身,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靶眼的眼中寒光乍现,凝视着唐宋,手摸向了腰间的一排飞刀。

“来斯特,请唐先生上来!”一个浑厚的声音突然响起,靶眼的身后,一个庞大如小山的人影转身离去,只留下一个背影,以及凝视唐宋的一个冰冷眼神。

靶眼和这身影比起来,彷佛就像个娃娃。

唐宋笑了起来,带了人上楼,跟随靶眼走进了一个巨大的会议室。

此刻,里面的长条圆桌旁边,已经坐下了七八个人,他们后面,七长八短的站了三十多个满脸横肉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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