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赫梯血祭 >赫梯血祭

经过几天勘察地形,王子已经选好一处岩洞作为藏身地。洞口不算太大,但能让马匹顺利通过,且洞外有层层灌木遮挡,隐蔽性极佳。岩洞内空间广阔,容留数百人不成问题。大队到来前,十二勇士已经在通往更深处的各个岔路洞口做好标记,用麻绳拉出活动范围,以免有人不小心误闯迷路。

搭建帐篷,安顿人员马匹,两百勇士自此以溶洞为家。卸载物资时,除了衣食住行必要的各项准备,居然还有满满一马车的上等美酒。

狄雅歌笑说:“算是提前准备的庆功酒。”

王子打开一坛,整座溶洞很快溢满醉人酒香。他冰蓝色的瞳仁中满是笑意,啧啧感慨:“好酒!真是好酒!就凭这个也要记你一大功。”

大个子森普第一个忍不住,扯着嗓门叫:“把老子的馋虫都勾出来啦,什么时候能喝啊?”

王子重新盖上酒坛,悠然道:“等着吧,先做好功课,有你喝的时候。”

*******

第二天太阳升起地平线,尖刀小队的先期训练正式宣告开始。王子首先将两百人重新分组整编,每队任命小队长,由狄雅歌总领负责。十二勇士被分在狄雅歌直接领导的一队,王子特别提醒他们:“我知道你们勇猛,单打独斗个个是好手,但是……你们的致命缺陷是没有当过一天兵!对军人和武夫的区别,还根本没概念。所以,这也是摆在你们面前最艰巨的任务,要用最短的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军人,要学会服从命令,统一行动听指挥。”

夏尔穆大声道:“殿下,你放心,我们兄弟保证听从长官命令,绝不乱来。”

王子微微一笑:“看,这就是问题。军中列阵,除非长官问话,任何人都不能随便开口。如果全像这样想说就说,成千上万人你一句我一句,岂非都要变成热闹集市了?”

正宗军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夏尔穆一张脸立刻红到脖子根,打死不敢再开口了。

王子告诉他:“你们必须尽快熟习军队中的规矩,要牢记军法守则,只有融入到一个整体中去,才是我需要的沙场战将。”

真的,当练兵正式开始,十二勇士才发现,要做一个合格的军人实在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他们要突击学*量军事常识,譬如在战场上使用的旗语、号角、手势,什么信号是冲锋,什么信号是撤退。实战中采用的各种交流暗语,什么字眼指代什么命令……不仅全部都要牢记在心,更要训练成下意识的习惯,听到便要即时做出反应。此外还有骑兵训练,也根本不是只要会骑马就能行。各个小队分组,行动时要如何统一步调、保持队形;各队之间要如何联动策应彼此配合;前进应该是怎样;后撤又是什么程序;什么叫合围;什么叫断后……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几天下来,十二勇士想不感慨都难。

*******

而在另一边,心潮翻涌的还有帕特里奥。赫梯三王子·凯瑟·穆尔西利!从前,他只是耳闻其非常善于带兵,此刻亲眼所见,才终于明白‘善战王子’的封号究竟是怎么来的。

一切核心是有序!是整体!由整体才能诞生力量!对各个小分队的划分,队长人选如何确定,其中显然都暗藏不少学问。协调士兵关系,合理安排各队间的战术配合,一切都靠训练!由训练而生默契,由默契而生效率,由效率而生的,便是无以伦比的杀伤力!

帕特里奥不得不感慨,实战演练,各种战术变幻已足够让人叹为观止;掌握改造长矛的使用要领,固定靶、移动靶,人人都必须练出最佳状态,以致没用多久,每个人就都选出了自己最称手的专用长矛;而战场之外的学问似乎更多,要如何对待马匹,专人专马如何培养感情做到人马合一;要如何注意饮食和休息方式,以适应岩洞内的阴冷环境保证不生病;还有每个人的脾气禀性,都要摸清、看透,要促进士兵彼此的交流沟通,及时化解可能存在的某些纠纷矛盾,要时刻观注各人状态,给需要的人适时减压以放松心情……

帕特里奥一路看下去,做统帅的学问多到无法用言语说尽,而能将一切细节都做到极致,或许,才是他能长胜不败的真正原因吧?

当然,旁观归旁观,他自己要做的事情也实在不少。整理狄雅歌带来的医药储备,帕特里奥又忍不住刻薄出口了。差距!什么是差距?!无论治外伤的、内伤的、毒伤的,比较埃及的医疗水准,赫梯的军中用药实在要差一个重量级。

“如果是寻常伤病还勉强混得过去,一旦碰上要命的时候,哼,生死一线能不能拉回来,差别就太大了。”

帕特里奥实在很无良的说:“知道吗,其实你真的应该感谢拉美西斯,你那倒霉兄弟在沙漠遭殃的时候,如果不是被送进埃及军营,哼,就凭赫梯这种水平想救人?还能有命我宁可把自己这条命送给你!”

王子更无良的回敬:“只能说,这是天意,不管重来多少次都轮不到感谢他。”

看不过眼的医疗装备,帕特里奥只能自己动手予以补充,每日流连于密林山野采集‘原料’,不愧是级别最高的大祭司出身,帕特里奥认识的草药种类真是太多了。随便在林子里转一圈,能让他叫不上名字的植物,几天未必能碰见一株。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毒物,他似乎非常热衷收集有毒的东西,凡能碰到绝不放过。当阿布第一次看到他带回吐着红信的毒蛇、毛茸茸的毒蜘蛛,粘糊糊的毒蟾蜍,满身的汗毛都要乍起来了。而他居然就若无其事的把玩毒物,似乎那些东西比最漂亮的宠物猫还可爱。在岩洞中专门辟出一块地方养起来,每日提取毒液,分明是乐此不疲。

对此,所有人都强烈抗议到快跳脚了,天哪,这么多可怕东东,要是夜里睡觉有一只不小心爬出来……吓——!想一想都要做噩梦!

对所有抗议叫嚣充耳不闻,帕特里奥一脸轻蔑:“懂什么?剧毒能要命,也同样能救命,你们谁敢保证不会有需要救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就拜托不要随便发表议论。”

对于帕特里奥令人‘发指’的行径,大概也只有学者出身的家伙能欣然接受,马格休斯甚至还饶有兴趣和他探讨起医学问题。聊一聊才发现,嘿,难怪这家伙总是自命不凡,肚子里的学问说起来也真是不少嘛。

草药学,尤其是毒药学,马格休斯实实在在长了不少见识。原来毒物生活的环境周围,就一定有相对应的解毒物存在。所谓‘相生相克’的道理,实在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因为只要是生物就一定有天敌,不管动物植物都一样。凡对有毒的东西,它的天敌身上自然也就暗藏最理想的解毒剂。

求知学者被掀起浓厚好奇心,跟在人家屁股后面问东问西,手下就忙不迭详细记录。真的,自从来到密林集结,一贯‘无所事事’的学者也开始变得忙碌。从装备物资中搜刮大量细羊皮,铺展开来就整日埋头写写画画。学者的痴迷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几天时间,马格休斯的帐篷就已快被羊皮手卷堆满了。

夜晚的岩洞又湿又冷,看看外面天色,东方已微露曙光,马格休斯却还了无睡意。披着厚毛皮抵御寒气,昏黄火光中依然在不停书写着。少年阿布起夜添加柴火,凑过来小声问他:“学者先生,你还不睡啊?天都快亮了。”

马格休斯也不抬头,随口回应:“快了,写完这一章就睡。”

阿布看看羊皮手卷上密密麻麻,却一个都不认识的字母符号,茫然问:“学者先生,你整天都在写,是在写什么东西啊?”

又是一个段落告结,马格休斯才抬起头,伸了个懒腰说:“我在书写战记。”

少年不懂:“战记?什么是战记?”

马格休斯笑笑说:“就是你我正在经历的这场战争,我要把一切都完完整整记录下来,留给后人,这就是历史。”

他小心吹干细羊皮,笑问少年:“你知道这东西有多重要吗?不管你是希腊人、埃及人、赫梯人或者巴比伦人,不管你来自何方,属于什么种族,这东西都是其它任何一切不能比拟的,是千金不换的无价财富。”

阿布瞪大眼睛:“你是说……这张羊皮有这么值钱?”

马格休斯咯咯一笑:“傻瓜,不是羊皮值钱,而是上面的文字,是被记录下来的历史。”

他告诉傻孩子:“知道吗,人类繁衍数千年最伟大的成就,不是任何一场战争,不是任何一个国王,也不是任何一座宏伟的神殿,而是语言!是文字!文字的价值远胜最善战的军团、最锋利的刀剑,一切最伟大的文明都是因它才会存在。”

阿布听呆了,有这么神奇吗?他好像一点都不明白。

马格休斯指指岩洞里熟睡的猛士,小声说:“就以眼前为例,不管他们有多么勇猛,不管最后决战时的场面有多么激动人心,除了这些亲历者,其他人是不会看到,甚至都不会听说的。你想想,一个人的寿数能有多少年?当英勇猛士都随着时间老去,还会有谁记得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或许,他们的儿孙会记得,但时间的威力是无敌的。曾经铸就的辉煌,终有一天会被人彻底遗忘。”

马格休斯告诉少年:“正是为了抵御时间的威力,为了避免遗忘,才需要把它记录下来。这就是文字的价值,也是留给后人最宝贵的财产。”

阿布好像有些明白了:“你是说……正如千百年前发生的事,我们不可能去亲历。再过千百年之后的人,也只能通过这些羊皮才会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

马格休斯点点头,微笑着说:“历史是一面镜子,记录历史,并不仅仅是像某些国王理解的那样,只为让后人永远记住他的名。由文字书写的历史,更重要的是为让后世看清先人走过的脚步,是通过历史而积淀智慧。那些曾经发生过的往事,无论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对后人都是一种警醒启迪。因为人性是永恒的,天性中的弱点也都是共通的,先辈会犯的错误,后来的人也一样会犯,所以人们才需要历史。需要用它来洗脱蒙昧,避免犯错,让无数代人累积的文明继续向前推进,这才是历史无上价值的真正意义所在啊。”

少年听得入神了,眼神中闪烁着那种经由智慧启蒙的兴奋之光,文字……真的是这么神奇的东西吗?忽然间,他竟生出一种按捺不住想去学习的欲望。

偶一转头,发现王子不知何时也醒了,走出帐篷静静坐在不远处,就笑听学者在温暖火光中对无上价值的推崇。看到王子,阿布立刻兴冲冲跑过来,手里拿着写满陌生符号的羊皮。

“殿下你看,是学者先生写的战记,好像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呢。殿下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吗?”

拼音字母,全然陌生的文字体系,这倒把王子难住了。从前也只有希腊城邦使团来访时,偶尔看过交流文书,纯粹好奇学过几个希腊字词而已。此刻密密麻麻的战记手卷……

“你写了什么?”

看马格休斯走过来,王子实在有些没好气的问。眼神中的警告,聪明学者立刻白了,在耳边小声作保:“我知道,我知道,保证没有那一段好了吧?是从巴比伦开始写的……”

做了一个夸张的封口动作,瞪眼回敬:“谁让拿刀的是大爷,我可没胆得罪你。对众神发誓保证没有,能放心了?”

是啊,对一个多少年站在万万人之上的尊贵王子,卖身为奴的过往自然是坚决不能提及的奇耻大辱。这种心情他可以理解,只是……明明有过那么多惊险刺激、而且是他亲身参与的刻骨经历,却注定要烂在肚子里带进坟墓,这对做学者的人还真是一种痛苦。

*******

天亮了,养足精神的猛士又开始一日紧锣密鼓的作训功课,阿布一路跟在身边。自从遇到王子,他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如此新奇。尤其是这段藏身密林的日子,无论学者的文才,还是武者的勇猛,都让他生出一种难以压制的躁动。虽然交给他的工作是和分组轮休的士兵一同负责烧火做饭等生活杂事,却分明做得心不在焉。心痒难耐,想学的东西实在太多,多到晚上做梦都恨不得自己能摇身一变长大十岁,也能和大家一样,拥有令人羡慕的本领。

装出一幅捡柴的样子,赖在训练地不肯走。怀里的木柴明明掉的比拾的多,他自己却浑然不觉。王子笑了,是,他一早看出少年的心思,这天终于问他:“想学?也想跟着练?”

阿布拼命点头:“殿下,可以……算我一个吗?”

王子摇头说:“现在不行,没有空余人手能从头开始教你。以后,会有机会的。”

阿布眼神中难掩失望。王子伸手拍拍他,带着些许安慰的说:“不用失望,学习分很多种,不一定是从上阵练兵开始。你现在也有很多东西可以学啊,譬如说,那些常规术语,还有军法守则,狄雅歌每天晚上对十二勇士进行的特别训练,你就可以跟着一起听啊。看看是他们记得快,还是你学得更快。”

说起这个阿布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殿下,那些我早都记熟啦。不信我背给你听。”

少年立刻说起来,滔滔不绝都不见打磕,王子愣住了。不是吧?晚上的突击教学总共才进行几天?十二勇士表现最好的夏尔穆也才勉强记全,问起什么还要想一想才答得出。

王子来了兴趣,突然提问,跳跃着考取其中条目内容,他问得很快,少年阿布却回答得更快,分明是不过脑子就脱口而出。王子哈哈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阿布一脸茫然:“殿下,我……说错什么了?”

王子摇头感慨:“我是笑自己,凭直觉总能押对宝,小子,你天生就是当兵的料。你的未来……非常值得期待呀。”

********

密训时光过得好快,如果不去刻意数算日期,几乎都快让人忘了外面的世界在怎样流转。这一天,密林中的平静打破了,带着青铜指环的信使送来战报,看到内容,王子冰蓝色的眼神在闪烁寒光。传叫狄雅歌:“集合各队队长,今夜出发!”(未完待续)

相关推荐:盛世衣仙宿命神女有支军队叫北洋重生之大娱乐帝国受气包逆袭华娱逆命刀路独行湖人教父晚清之乱臣贼子